摘要:2025年3月23日,市民何先生与朋友在白鹿镇思文场社区挖折耳根,采摘过程中使用铁锹等工具野蛮挖掘,并将附近林地种植的大片黄莲踩踏,造成了严重破坏,后被该林地所有人张某发现,双方发生争吵后报警。经民警现场核实,何先生与朋友“打野”的林地由村民张某承包,经民警调
最近
“打野”一词在社交网络风靡
“打野”
是对“挖野菜”的一种新称呼
挑个好天气
到野地里开始“挖宝游戏”
也成为当下超流行的生活方式
随着自媒体的广泛传播
“打野”逐渐变了味
一些潜藏的问题也浮出了水面
这样“打野”很无知
2025年3月23日,市民何先生与朋友在白鹿镇思文场社区挖折耳根,采摘过程中使用铁锹等工具野蛮挖掘,并将附近林地种植的大片黄莲踩踏,造成了严重破坏,后被该林地所有人张某发现,双方发生争吵后报警。经民警现场核实,何先生与朋友“打野”的林地由村民张某承包,经民警调解后,何先生与朋友赔偿了村民张某的损失。
这样“打野”很糊涂
2025年4月4日,游客余先生带着家人小孩到小鱼洞社区“打野”,看到一片竹林里有“野生”的竹笋,于是和家人兴高采烈开始“打野”,随后被村民谢某拦住,因为余先生所谓的“打野”,实际上是村民谢某自家地里的竹笋,并且采摘过程造成村民土地大面积被损毁,因此双方发生纠纷并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余先生向村民谢某赔偿了相关损失。
这样“打野”很危险
2025年4月10日晚8时许,通济派出所接119转警,称通济凤坪村山上一女子摘野菜时跌落山谷需救援。民警迅速出警,联合消防队员进山搜救。经2个多小时搜寻,最终在凤坪山悬崖旁找到跌落的甘女士并带其下山。现场等待的医护人员为甘女士初步处理伤口后,送往彭州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据悉,甘女士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登山“打野”视频,当日从龙泉驿区独自驱车到彭州山区,却在夜间迷路跌落。
这样“打野”很野蛮
2025年春季以来,彭州山区随着“打野”潮流的兴起变得异常火热,随之而来的各种不文明“打野”、“强盗式”打野,比如鲜嫩的鱼腥草,由于暴力采摘被成片的连根拔起;刚冒头的春笋被“掘地三尺”的挖出来;采摘过程不考虑可持续性,采摘量远远超过需求量;在“打野”过程中随地丢垃圾,现场变成垃圾堆;种种不文明的“打野”行为,逐渐显露出了“所到之处寸草不生”的现状,这种情况为彭州山区群众和山区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野蛮的“打野”行为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 破坏生态环境:野蛮挖掘、采摘,会破坏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涸泽而渔”的“打野”方式极大破坏了植物生长的可持续性。
2. 违法风险:彭州市山区有大面积国家公园,在国家公园内“打野”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3. 刑事责任:彭州山区珍稀植物众多,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采摘或破坏,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链接
1
未经许可进入他人菜园挖野菜,属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如破坏蔬菜、土地等)。(《民法典》第1165条、第1184条)需按实际损失(如作物市场价、恢复土地原状费用)赔偿村民。若损失难以确定,可协商或由第三方评估。
2
菜园属于村民合法使用的土地(承包地、宅基地等),擅自进入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民法典》第1205条)若情节严重(如多次闯入、毁坏面积较大),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面临罚款或拘留。
3
非法采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如红豆杉、石斛等),可能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刑法》第344条)
采摘野菜也有危险
那些你自以为熟悉的野菜
常常和有毒植物傻傻分不清楚
1、水芹菜VS石龙苪
水芹菜是很多人都非常喜欢吃的一种野菜,经常生长水边,口感酷似芹菜而得名,水芹菜茎细长,呈淡绿色,炒着清香爽口。有一种叫石龙苪植物跟水芹菜非常相似,它的鲜叶中含原白头翁素,误食非常容易引发中毒,也被称为“毒芹”。
2、野蒜VS石蒜
野蒜是春天常见的一种野菜,外观似蒜非蒜、似葱非葱,也被称为“小葱”或者“小蒜”,辛辣味十足,用来炒鸡蛋非常美味。有一种名为石蒜的植物,单从外观上看跟野蒜非常相似,但是却不能当做野菜食用,易引发中毒。
3、香椿VS臭椿
香椿是春天最受欢迎的野菜之一,价格不菲,但是依然挡不住大家对它的喜爱,香椿香味浓郁,吃法多样,吃上一口,满满大自然的味道。采摘香椿的时候,要注意辨别臭椿,臭椿跟香椿的外观极其相似,但是气味却大不相同,闻起来臭臭的,不可食用。
温馨提示
文明“打野”
不仅是个人素质的体现
更是对维持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不文明的“打野”行为
会对自然环境
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让我们失去宝贵的自然资源
出门“打野”前
一定要提前了解
相关法律法规和场地情况
做到心中有数
文明采摘
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
守护这片美丽的大自然
编辑:代成玉
编审:曾洁
出品: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版权保护离不开你我的参与!
来源:天府金彭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