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雨:如何理解美国的“对等关税”?|IPP专访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13 21:16 2

摘要:当地时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悍然宣布实施“对等关税”,利用国内法律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关税。这一行径不仅公然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更直接冲击了世贸组织多边运行机制。自宣布“对等关税”以来,特朗普政府一边持续提升关税水平,一边又保留与各国单独谈判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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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当地时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悍然宣布实施“对等关税”,利用国内法律对所有贸易伙伴加征关税。这一行径不仅公然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更直接冲击了世贸组织多边运行机制。自宣布“对等关税”以来,特朗普政府一边持续提升关税水平,一边又保留与各国单独谈判的空间,企图通过“交易艺术”,最大化胁迫各国对美让步,将自身发展代价转移至别国,以缓解美国国内的财政赤字困境及制造业空心化等棘手问题。

美国不断挥舞的关税大棒,将给全球多边贸易体系带来怎样的冲击?中美关税战与贸易战将走向何方?作为全球重要贸易大国,在世界贸易规则岌岌可危之际,中国应发挥怎样的角色与作用?

4月12日,IPP就上述问题采访了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终身教职)王江雨。在访谈中,王江雨教授深入分析了特朗普对等“关税政策”对全球经济秩序、中美关系以及中国国内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了极具前瞻性的见解。

为便于读者阅读,IPP评论今日将率先推出采访的前半部分。更多精彩内容将于稍后推出,敬请各位读者耐心期待。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终身教职)王江雨(图: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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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以美国商品贸易逆差巨大为由,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并实施前所未有的“对等关税”政策,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您如何理解对等关税?

王江雨: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对等关税”这一概念在以往的国际经济体系以及国际贸易法体系的认知中是不存在的,就是说现有国际经济法规则体系,本身既不认可也不鼓励所谓“对等关税”,不仅没有给这个概念提供法理基础,更是毫不含糊地禁止这种做法。

特朗普口中的“对等关税”到底是什么意思?对此我们只能先望文生义。

美国政治新闻网4月4日分析称,特朗普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后被允许利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调查、监管、禁止进口或出口行为”,但法律并未赋予其使用关税手段的权力。图源:新华社

假设存在两个国家A国和B国,按照“对等关税”的字面意思,如果A国对B国征收多少关税,那么B国就应对A国征收相同数额的关税。然而,特朗普以“对等关税”的名义对其他国家征收的关税,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对等”的关税。实际上,特朗普的关税是根据其他国家对美国的贸易逆差计算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报复性。因此,他所谓的“对等关税”也并非真正的“对等”关税。

以越南为例,特朗普对越南施加46%的所谓对等关税。再看韩国和日本,特朗普也对这两个国家施加了百分之二十几的名义上的对等关税。但实际上,韩国和日本与美国之间都存在自由贸易协定,其平均关税几乎没多少,接近零关税。如果按照真正的对等关税来计算,特朗普对韩国和日本征收的关税本应接近于零。

但特朗普是基于贸易逆差的算法来确定对等关税的,而并非我们所说的算术平均意义上的对等关税。越南虽然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重要商品出口国,但越南自己也并没有对美国的产品施加高达46%以上的关税。由此可见,特朗普所施加的对等关税在国际经济法的框架下显得十分奇特,是一种与传统国际贸易规则相悖的行为。

越南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中国和墨西哥,越南每年向美国出口价值超过1,000亿美元的商品,包括耐克(Nike)运动鞋和消费电子产品等。图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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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看来,应该如何理解此次美国特朗普政府施加“对等关税对”全球经济体系所带来的影响?

王江雨:特朗普政府此次以“对等贸易”、“对等关税”为名发起的这场针对全球、尤其是针对中国的贸易战,可以说是国际经济发展史上、尤其是二战之后国际经济发展史上一个极具颠覆性的事件。尽管以往也出现过各种“贸易战”,但与如今这场规模巨大、甚至到了荒谬程度的贸易战相比,之前的那些都只能算作是“游击战”。

具体而言,特朗普发起的这场贸易战,其颠覆性和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由贸易理念遭到冲击。

特朗普的对等关税政策几乎完全颠覆了二战之后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同并奉行的自由贸易理念。自由贸易理念是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核心。尽管各国可能对这一理念的接受和认可程度有所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二战之后,尤其是冷战之后,大多数国家都生活在以自由贸易为内核的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体系之中,中国更是这个体系的受益者。

中国改革开放后融入这一体系,凭借自身的比较优势以及中国人民的辛勤努力,迅速崛起为出口大国、生产大国和制造业大国。很显然,中国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参与世界性的分工体系——只有通过分工合作,中国的比较优势才能得以发挥,产品才能走向国际市场,也能从世界市场获取所需的物质、人力和科技资源,从而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中国的经验恰恰体现了该体系的重要性。

而该体系的基本框架、原则以及法律规则都是二战之后建立起来的,美国在其中发挥了奠基者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熟知的“布雷顿森林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制度创造。1944年,二战接近尾声,美国罗斯福总统希望建立一个全新的国际秩序,与以往的秩序截然不同。这个秩序的建立为人类带来了长达近七八十年的相对和平时期,虽然期间有冷战存在,但冷战并非世界性的大战,它只是两个阵营之间的对峙。双方都试图通过削弱对方的意识形态和物质实力来赢得竞争,而没有引发全球性的战争,区域性的冲突也未对世界和平造成根本性破坏。

自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美国的贸易逻辑从最初的固定汇率体系和美元与黄金挂钩,到1971年美元脱钩黄金,再到后来的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政策交替变化。图源:Wikimedia Commons

布雷顿森林体系在政治上与联合国体系相互呼应,在经济领域确立了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强调非歧视原则,这是其核心所在。非歧视原则又分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简单来说,一个国家可以有自己的关税税率,比如30%或5%,但必须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能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关税标准。同时,本国的企业、货物和服务与外国的相应主体也应受到同等对待。基于此,各国发挥比较优势,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个危害是违背和削弱了自由贸易原则。

二战之后的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从未要求对等关税,它的基本精神是“协定关税,一视同仁”,强调合作协商和非歧视待遇。协定关税意味着各国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关税水平和贸易壁垒,只要其他国家同意,就可以维持一定程度的限制。而非歧视待遇则要求一旦协商确定,就必须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待遇。这种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了各国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经济体制的差异,给予各国一定的弹性空间。

然而,特朗普的对等关税政策从根本上挑战和颠覆了传统的自由贸易理念。他以贸易逆差为由,单方面施加高额关税,完全不顾及国际规则及其中的协商机制。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自由贸易的基本原则,还破坏了国际经贸秩序的法治基础。国际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国的信仰和遵守,一旦像美国这样的大国公然破坏规则,其他国家也会纷纷效仿,国际经济秩序将必然陷入混乱无序。

第三个危害是对全球经济体系构成严重破坏。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对全球经济体系的破坏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改变了二战之后保障人类和平与经济发展的自由贸易理念。其次,这种大规模、高烈度的破坏行为使得国际经济秩序的规则受到严重冲击。美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成员国,公然违反规则,采取单方面行动,这种行为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合法性构成了严重挑战。

从经济角度来看,高关税的实施必然导致国际贸易活动大幅减少,消费品价格上升,通货膨胀成为必然。虽然短期内施加高关税的国家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财政收益,但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高关税会缩小贸易规模,减少税基,最终导致财政收入下降。

此外,试图通过高关税恢复制造业的做法也难以奏效。美国制造业的流失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长期经济结构调整的结果。特朗普试图通过简单粗暴的高关税政策来振兴制造业,不仅违背了自由贸易原则,也忽视了制造业发展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当地时间10日,美联储的一名高级官员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将导致美国通胀上升和经济衰退的风险“显著增加”。图源:新华社

四是忽视了美国制造业问题的本质与“制造业回流”策略上的失误。

美国制造业的流失并非仅仅是全球化导致的,而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选择的结果。美国历任政府并未将制造业流失视为严重问题,因为他们认为通过服务业和金融创新可以获取更高的利润。然而,特朗普及其团队却将制造业的流失视为对美国霸权地位的威胁,试图通过高关税政策来恢复制造业。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自由贸易原则,也忽视了制造业发展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从策略上讲,特朗普突然而至的高关税政策是一种短视行为。制造业的发展需要长期的规划和投入,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高关税试图在短时间内恢复制造业,只会导致贸易关系恶化,经济秩序混乱。相比之下,采取逐步推进的策略,针对特定行业给予刺激措施,或许会更有效。当然,单方面施加关税仍会违反国际经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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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特朗普政府施加对等关税,会对中国造成何种影响?

王江雨:显然,特朗普的主要矛头已经对准了中国。这不再是一个猜想,而是现实。

他发动的关税战原本是针对全球的,对所有国家都征收基准税率10%,在此基础上,有的国家多一点,有的国家少一点,但基本都在百分之十几、几十的水平。

然而,他针对中国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一开始是先征收了两个10%的关税。关于芬太尼问题,他在竞选时就说要对中国征收10%,竞选后又单独对中国加征了10%,变成了20%。当时中国政府并没有采取特别猛烈的报复措施,只是对特定的美国产品加征了一定关税,并在出口上做了一些管制。所以,对第一轮美国的加税,中国的反应还是相当温和和克制的。

中国当时显然是想留下足够的回旋余地,给特朗普足够的面子,对与他进行对等会谈还是有一定期望的。从国际关系上“人情世故”的常理来讲,我们也希望留下一定的回旋空间。

但事实证明,当时这种期望可以说是“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们可能把特朗普想得太好了,他或许把这种一时的温和克制理解为中国软弱的表现——这也是观察中美博弈中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这几天我密集阅读了美国的主要媒体报纸,也关注了主要新闻媒体的讨论,发现很多美国人,尤其是特朗普政府的官员,抱有一个很偏执且根深蒂固的理念,那就是认为中国经济岌岌可危。他们认为中国就业成问题,经济增长速度也提不上来,整个经济不景气,处于“一碰就碎”的局面。所以他们认为只要稍微施压,中国就会马上低声下气去求饶。他们有这种执念,这个执念多多少少影响着整个团队的决策。

我想这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们的决策是不理性的、不科学的、不明智的、不合理的。在这种理念的支持下,他们又对中国加征了34%的关税。当特朗普开始加征34%的关税时,我想从中国方面来讲,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了。34%的关税之后,中国进行了报复,特朗普又加征了50%的关税,加到了84%,综合税率达到104%。中国政府也毫不含糊,在几个小时之内果断进行了报复,也加征了50%的关税。前面的34%加上50%,达到了84%。

这一举动在很大程度上触痛了特朗普和他的团队。他们没想到中国敢进行如此毅然决然的报复,可以说是暴跳如雷。特朗普在推特上歇斯底里地宣称中国已经慌了,不知所措。但中国已经坚定地加了两轮关税,分别跟了34%和50%,怎么会不知所措呢?然后特朗普最新一轮加征关税达到了125%,中国政府在一天之后也把关税加到了125%。

我想,中国政府的这种强硬姿态也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某种程度上也超出了我的预料。我的看法当然和中方回应的基本原则和认知是一致的,然而我当时认为加到84%以后,加上特朗普第一任时候我们给他加的平均20%关税,就是对美关税已经加到100%之后,再加其实已经没有太大的经济和市场意义了。

再解释一下,中国现在加的84%和后来的125%,实际上指的是针对特朗普第二任期的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比如我们对美国加征的84%,最后再加到125%,这是基于什么呢?是基于特朗普第一任期时,双方已经互加关税到了平均20%——特朗普第一任的时候,第一轮贸易战的结果是中国对美国的平均关税是20%多,美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是19%多,差不多是20%。所以,中国最新一轮的回击就意味着,我给你加到125%,再加上第一任的20%左右,总共也是145%。

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通知里把道理也说得非常清楚:鉴于这么高的关税,美国产品在中国市场上已经没有了可接受度,没有所谓的市场竞争能力。基本上不会再有人买了,除非你是有刚需的垄断性供应商,否则在中国市场不会再销售你的产品。如果再往上加,加到150%、200%、300%,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你已经卖不出去了。所以中国政府说,我给你加到125%,就是说第二轮你加到125%,我也给你加到125%,然后我们基本上实现对等关税。但我不会再跟你玩这种毫无意义的游戏了,就是我在关税的赛道上就“不跟你再玩了”。我可以另开赛道,比如可以在服务贸易方面进行报复,可以通过国债进行报复。

这就是对目前双方这一轮关税战主要过程的基本梳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提高至125%。图源:关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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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谈谈,我国应该如何应对美国特朗普政府施加的关税?

王江雨:从这一轮关税战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美国不能再抱有任何善意的幻想。美国对中国的态度是独特的,是不能和其他国家比拟的。美国认为中国是唯一的竞争对手,唯一需要“灭之而后快”的对手(当然这里的“灭”是指遏制中国的发展势头,使其相对于美国“贫弱化”),和其他国家的关系要服务于这个目标。

你看这次,特朗普对中国施加了125%的关税,却将其他国家的全球性关税取消,单独针对中国。事实证明,无论中国怎么做,美国都会针对中国。对其他国家,美国可以选择性地针对或不针对。只要针对其他国家会损害其自身利益,美国就会暂时放过其他国家。

但中美关系是独特的,中国无论怎么做都换不来特朗普政府的仁慈。因此,我们不能再对美国的对华政策抱有任何幻想,特朗普政府打压中国、遏制中国发展的决心是明确的,这一点不能装作看不见。

4月9日下午特朗普宣布,暂缓征收高额的对等关税,在接下来90天内,只征收相同的10%“基准关税”。但对中国的104%的关税不仅没取消,还加码到125%。图源:新华社

所以对美国的打压大棒,中国必须采取报复措施,这在策略上不仅是基于博弈论告诉我们的基本斗争策略和技巧,也是出于现实的需要,不存在别的选择。有一些观点认为中国应该服软,向美国交“投名状”,但这种观点的假设是不成立的。2008年以后,美国决策层对中国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全国性的、不分阶层的、不分地域的、不分党派的遏制中国成为了共识。

就中国而言,肯定不想与美国交恶,也不想与美国对抗,但中国的应对措施不能建立在“只要服软,美国就会放过中国”的假设上。这种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美国已经决心针对中国,无论中国如何示弱,美国都不会放过中国。美国对中国的态度就是:“投降吧,而我将毫不宽恕”。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中美之间的博弈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期的、重复的博弈。博弈论已经证明,在重复博弈中,最好的应对策略是“以牙还牙”。“以牙还牙”不仅可以展示自身的实力和决心,还能让对方有所忌惮。

“以牙还牙”还是一种有效的威慑手段。通过有来有往的、以牙还牙的博弈,中国首先可以争取平等谈判的机会。最终,双方都会认识到彼此的实力,包括合作带来的好处和对抗可能造成的伤害,并在动态博弈中计算成本和利益,最终形成一个新的平衡。通过几轮博弈,双方会开出自己的要价。在此基础上谈判,可以形成一个新的稳定平衡。

在这一轮的博弈中,中国政府所采取的手段是完全正确的。至于中美未来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中美之间的经贸关系未来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以及对整个国际经贸局势和国际经济体系的影响,我的看法是最后还是要谈判的。虽然“沟通比不沟通好,谈判比不谈判好”听起来像是泛泛而谈但永远政治正确的无用话语,但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很多情况下,你连一个平等谈判的机会都是争不来的,比如对方不想谈判,只想占便宜的时候。

特朗普的“交易艺术”就是抬高要价,然后一顿“乱棒猛打”,最后还是给你一个条件稍微好一点但仍然很高的要价。把你乱棒一顿猛打之后,一般对手就会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了,然后他再提出一个比原来的要价稍微低一点的,你就痛哭流涕、感恩戴德地接受了。但这种手段只能对付那些弱者,强大的博弈对手很可能不认这一套。

通过这种有来有往的、以牙还牙的博弈,中国首先要争取到一个平等谈判的机会。如果最后要形成稳定的局面,还是要经过谈判,让大家都认识到彼此的实力。

这个实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你能给我带来的好处,与你合作、共存、谈判达成协议你能给我的好处;二是没有协议的话,互相对打可能给我造成的伤害。把这两个结合起来,是考虑怎么谈判、给你开出什么条件的因素。经过几轮博弈、“互相伤害”之后,大家都知道了对方的实力,知道了对方的能力,然后会开出自己的要价,最后形成一个新的稳定平衡。这是对双方博弈走向的一个最基本的分析框架。

至于具体会怎么做,我有一些最基本的猜想。比如大家把关税互相降低一点,因为现在的关税水平是匪夷所思的。中国对美国的关税实际上也高达145%了,美国对中国的关税实际上还是要高出20%的。

所以,谈判的第一个具体目标是大家互相把关税都降一点。比如大家都愿意降到平均20%或30%,甚至更低一些。在这方面,也许中国可以允许美国有高一点的关税,但不能高得太离谱。

而且,在这方面做出让步,是要换来别的东西的。比如中国可以加大对美国产品的采购,中国也可以同意去除一部分在世界贸易组织法里所谓的“非关税壁垒”,比如美国指责中国的国有企业补贴、政府参与等,这些都可以有所调整。但是,如果换不来美国对中国的很多出口管制方面的缓解,换不来美国对中国很多企业制裁的解除,那也是不行的。因为毕竟美国还是世界上头号科技发达国家,我们还是能从美国买到一些好东西的。

反过来,这对美国也有好处,因为中美贸易赤字,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这么大的一个原因是中国想买美国很多好东西却买不到,美国不卖。能买的都买了,你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我应买尽买,但还有很多高科技产品,有一些技术美国是不卖给中国的。所以,这方面美国对中国的制裁,出口的高科技限制等等,是必须拿掉相当一部分的。否则换不来什么。如果美国只是说你把你的关税拿掉,我也拿掉一部分,然后你也要买我的东西,然后我就不会再给你再加太高的关税了,这个也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

另外,大家可以共同制定一些规则,比如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国有企业的补贴、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等等

最理想的状态是中美互相同意零关税,从全球的福祉角度来讲,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美国是不会答应的,因为特朗普的最主要的目标是靠关税来收钱,然后通过高关税来带动制造业的回流。

如果中美在互相全免关税的情况下,美国会感到自己是没有比较优势的。其实,在第一轮贸易战开始之前,中国对美国的平均关税大概就是7%或8%左右,美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是3%或4%左右。所以,即使是在那个时候,美国也觉得自己是没有比较优势的。但如果关税都降为0的话,特朗普设定的初始目标就很难实现了。

采访|刘佳 IPP副研究员

IPP公共关系与传播中心

审校 | 刘 深

排版 | 周浩锴

终审 | 刘金程

受访人

嘉宾简介:王江雨教授现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终身教职),并担任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他在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是SSCI期刊《亚太法律评论》(Asia Pacific Law Review)的主编,同时也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比较法学刊》(The 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的共同主编。王教授的研究领域广泛,涵盖国际经济法、国际法与国际关系、比较公司证券法以及法律与发展学。他在国际和中国的法学及贸易期刊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并出版了若干专著,为法学研究做出了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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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P评论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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