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被控强奸订婚对象,席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2月25日上午,“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4年3月28日,该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在历时近2年的诉讼长跑之后,山西“订婚强奸案”终于尘埃落定。
据此前媒体报道,因为被控强奸订婚对象,席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2月25日上午,“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4年3月28日,该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宣判,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席某某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最新消息显示,今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日,本案所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与此同时,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回答提问、回应社会关切。
二审是司法程序的终审程序。经此判决,厘清了事实真相,也界定了是非红线。从犯罪事实看,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符合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理应追究刑事责任。席某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为自己的无畏无知、严重违法行为,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
跳出个案审视,二审判决更是一次观念革新。这起案件一经曝光,备受公众关注。不仅因为略有蹊跷的案情,更因为“订婚”“彩礼”等关键词交织缠绕,而网络间的谣言,更是推波助澜,给本案披上了“仙人跳”“糊涂案”等外衣。如今,当法槌落地,潮水退去,人们的观念也经受了一次庄重洗礼。
订婚不是强奸犯罪的“护城河”。作为一项传统,订婚固然值得尊重,但也不能任性而为,随意突破道德的底线、法律的红线。时至今日,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犯罪不仅是赫赫在列的法律规定,更是一种社会共识。纵然有一纸婚约,符合缔结婚姻的要件,也能构成强奸犯罪,更何况空有“订婚”之名。法院用判决划清是非界限,表明订婚并不代表性行为存在默示同意,也有力保护了订婚的众多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处女膜并非强奸犯罪的“如山铁证”。据媒体报道,席某某母亲表示,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她和辩护律师提出疑点,警方曾带女方去医院做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诚然,传统观念把处女膜破裂,作为强奸犯罪的关键证据,但这种错误的认识,早已从医学上、刑事科学上予以证明。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罪行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文件和案例对此也已明确。这次,法院方面公开发声,驳斥了荒谬认识,也用科学的理论、法治的力量,强化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判决的公信力。
司法不容舆论“带偏节奏”。固然,司法应当尊重舆论、回应民声,公开司法也是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但对于别有用心、意图影响司法的所谓舆论,必须严肃对待、以正视听。此前,官方对网络传播的“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被害人有过婚姻史”“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等传言,逐一予以证伪。这次法院方面“同步”回应,第一时间纠偏正向,且针对“订婚强奸案”席某某母亲多次泄露女方隐私的行为,予以训诫,更表明了杜绝舆论带节奏的司法态度,有利于体现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
司法是法治的推进器。法治体现在个案的正义审判中,法治也体现在观念的革故鼎新中。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代价,震慑了敢于突破法律红线者,也警示了潜在的违法者,更在诸多争议的冲撞摩擦中,冲刷掉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树立现代民主法治的新理念,而这也是本案带给我们的另一重意义。
来源:热点追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