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丨什么是启蒙?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17 10:49 2

摘要:启蒙就是人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所谓不成熟状态就是指如果没有别人的指引,他就不能应用他自己的悟性。这种不成熟状态,如果不是由于缺乏悟性,而是由于没有别人的指引就缺少决心和勇气去应用他自己的悟性,那就是自己造成的。因此启蒙的箴言就是:敢于明智!(S

盛志德丨译 伯雅丨校

启蒙就是人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所谓不成熟状态就是指如果没有别人的指引,他就不能应用他自己的悟性。这种不成熟状态,如果不是由于缺乏悟性,而是由于没有别人的指引就缺少决心和勇气去应用他自己的悟性,那就是自己造成的。因此启蒙的箴言就是:敢于明智!(Sapere aude)大胆地运用你自己的悟性!

当自然早已把人们从异己的指引下解放出来,然而人类中仍有如此大量的人乐于处在不成熟的状态中,为什么?因为懒惰和胆怯。由于同样的原因,别人也就很容易把自己装扮成他们的监护者。不成熟状态就是这样轻易形成了!如果我用书本代替我去拥有智力,以一个牧师代替我去拥有良心,医生替我鉴定食谱,如此等等,那么我就完全不需要作任何努力,也没必要思维,只要我能付得起费用,别人将替我承担起全部艰苦的工作。那些曾善意地承担了监督工作的监护者担忧的是,绝大部分人(其中包括全部的女性)认为走向成熟不仅困难重重,而且也异常危险。在他们把他们的家畜驯服之后,就把这些驯服的造物关进牵制车里,小心地防止他们未经允许离开牵制车而冒然迈出一步。然后向他们示意如果他们试图单独地行走,他们所面临的危险。然而,实际上,这样的危险并不这样大,因为在跌了几跤之后,他们最终可能学会独立地行走。但是,仅仅这样的例子,就使他们胆战心惊,以致往往不敢做进一步的尝试。

因此,对每一个个别的人来说,摆脱不成熟状态是困难的,不成熟几乎成了他的天性。他甚至于渐渐喜欢上它,并且的确暂时不能运用他自己的悟性了,因为他从未被允许做这样的尝试。法令和公式,作为应用理性(更确切说是滥用他的天赋)的机械工具,是使他长久不成熟的桎梏。而且,如果有人真的把它们抛弃了,他也踌躇不知跳越过最窄的壕沟,因为他不习惯于这样的自由行动。因此只有少数几个人通过自己独立思考,成功地从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并且继续信心十足地走下去。

只要让大众自由,他们的自我启蒙可能早就有可能,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在那些被指定为老百姓监护者的人之中,总有一些独立思考的人。这样的监护者,一旦他们自己抛弃了不成熟的枷锁,将会传播关于尊重个人价值和关于每个人都负有独立思考的使命这些理性的精神。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以前被监护者套上这个枷锁的大众,倘若被某些自己对启蒙无能为力的监护者激怒,那么大众就会迫使监护者自己留在不成熟的枷锁里。传播偏见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偏见最终会害了传播者自己(或者倡导偏见的前任)。这样公众只能缓慢地达到启蒙。虽然革命可能会推翻个人独裁,推翻贪婪的强权压迫,但它决不会产生真正的思维方式上的变革。相反,新的偏见,正如它所替代的旧的偏见一样,将成为束缚那些头脑麻木的芸芸众生的绳索。

对这种启蒙来说,所需要的就是自由。这里所谓的自由是所有的自由中最无害的自由,即在一切事物中公开运用个人理性的自由。但是我听到四面八方都在叫喊:不要争辩!军官说:不要争辩,继续操练!税务官说:不要争辩,交钱吧!牧师说:不要争辩,信仰(上帝)吧!(世界上只有一个主人说:爱争辩多少随你们的便,爱争辩什么随你们的便,但必须服从!)这里,对自由的限制比比皆是,如果不是阻碍了启蒙,难道可能是促进启蒙吗?我的回答是:人的理性的公开应用必须永远是自由的,而且只有它才能实现人的启蒙;个人对理性的应用则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但却无碍于启蒙的进展。但是我所理解的个人公开应用自己的理性,是指:作为学者的某人,要在全体读者面前应用自己的理性。我所指的私人对理性的应用是指人们可以在委托给他的一定的普通岗位上或职权上,应用自己的理性。

然而,在某些关系到共同体利益的事情中,我们则需要某种机制,通过这种机制共同体的某些成员的行为举止必须完全是被动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通过与政府达成的协议而致力于公共的目的(或者至少阻止对公共目的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允许有什么争议;服从是绝对必须的。如果作为这部机器上的一部分的个人被看作整个共同体乃至世界公民社会中的一个成员,那么以一个学者的素养,他可以通过他的著述,在大众面前阐述真实的理解,他当然可以争辩,而又不因此危害到他所从事的事业,即作为被动成员所从事的事业。如果一个军官从他的上司那里接受了命令,他在执勤时大声议论此项命令的合适性或有用性,这是非常有害的。他必须服从。但从道理上说,不能禁止他象学者那样去评论军务上的错误,也应允许他诉诸公论。公民不能拒绝交付向他征收的税款;人们被要求交税,而对这些赋税的放肆的批评则会被当作丑闻而受到惩罚,因为它会导致普遍的不顺从。不过,如果那同一个公民象一个学者那样,对不合理的甚或是不公正的财政措施公开发表他的意见,他并没有和他的公民的义务相抵触。同样,一个牧师按照他所服务的教会的宗教信条去联络他的听讲宗教教义的学生和他的全体教徒,并向他们布道,因为他正是在这个条件下才被教会录用的。但作为一个有学识的人,对那些信条的错误的方面,他完全有自由,更有义务向公众表达所有他经过深思熟虑的、善意的想法,并且就宗教的和教会事务方面更好的安排提出建议。而且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归咎良心的问题。因为他所宣讲的东西,是根据他作为教会的代理人的职权去传教的东西,有鉴于此他无权自由地按他自己的判断去传教,而是被雇佣来按规定并且以某个他人的名义去布道。他会说:我们的教会教导这些或那些,这些就是我们的教会所使用的论据,然后从那些他自己也并不完全信服的宗教信条中为他的全体信徒抽取尽可能多的实践价值。但是他仍然可以自告奋勇地去阐释这些信条,因为事实上这些戒律可能包含真理,这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无论如何,至少没有什么同体现在这些信条中的宗教精神相违背的。因为,如果牧师认为,他若能从中找出什么与宗教精神相违背的东西,他将不能问心无愧地履行他的职务,并且将不得不辞职。因此,作为一个被雇用的导师,他在信徒面前运用理性,这种应用纯粹是私人的,因为这样的集会只是一家人式的,尽管是那么大的集会。考虑到这一点,他作为一个牧师,不是、也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转达他人的使命。相反,象学者那样,通过他的著作向真正的大众(即整个世界)讲话,这个牧师公开运用他的理性,就享有运用他自己的理性及在他个人立场上发言的无限自由。让大众的监护者(在精神方面)本身再处于不成熟状态是荒谬的,正是这种荒谬,导致了无以附加的荒谬的永久化。

但是一个神职人员的团体,例如一个教会会议或长老会的教务评议会(象荷兰人所称呼的)难道不应有权根据誓言对某种不变的信条承担义务,以便永久不断地对他的每一个成员,并通过他们而对大众拥有最高监护者的身分?我的回答是:这完全不可能。订立这样一种旨在继续地永远阻止对人类进行任何启蒙的契约,是绝对无意义的和无价值的,即使它是由最高权力、由帝国议会及最神圣的和约所批准的。一代人不能以携手发誓的办法迫使下一代人处于这种地步,即他们不能够发展和完善他们的知识,特别是在这样重要的事情上,或者不能在启蒙中取得任何进步。这将是违反人性的罪恶,人性的天然使命恰恰就在于这种进步。后代正因此完全有权把那些契约当作非法的和罪恶的方式而予以抛弃。为了检验一切措施能否定为被人民的法律,我们只需问一下人民会不会给自己制定这样的法律?可以说,在某个短时期采用某种制度,大概希望这是个更好的制度。这也同样意味着每一个公民,特别是牧师,以一个学者的素养,可以通过他的文章,公开、自由地评论目前体制的不完备。与此同时,被采用的制度还继续存在,直到公众对这些事物的本质有了公开的和进一步的了解,并且这些知识被证明是可靠的,通过对它一致的赞同(尽管不是完全一致),就能向君主提出建议,以保护那些根据他们自己较深的理解同意改变某种宗教体制的全体信徒,但也并不干涉那些想维持这些体制原状的人。但是,人们对一成不变的,没有人公开怀疑的宗教法律,也仅仅在一个人的寿命那样久的时间内持赞同态度,那么也就等于在这段时间里阻碍了人类的进步和完善,因而使这种进步和完善毫无成果并甚而损害到后代。一个人可以因为他个人的原因,且甚至仅仅在某个理应让他知道事情的时期内,推迟对他的启蒙。但是放弃启蒙,不仅对他个人,更多地是对于后代,都意味着对人类神圣的权利进行蹂躏和践踏。但是人民不允许强加于他自身的东西,更不可能被一个君主所强加,因为他的立法的权威之基础恰恰在于:他把整个民族的意志统一到他的意志中。只要他认为所有实际的或想象的改革和公民的法规并行不悖,他可以让他的臣民去干他们认为是为拯救他们的灵魂而必须干的事情,这些事与他无关。但要防止任何人强行阻止其他人尽其所能最好地确定和促进他们的拯救。但如果他通过政府监督出版物的方式干涉他的臣民试图澄清他们的宗教思想,这的确有损于他的尊严。如果他出自他自己最高的见解这样做则意味着,在这个事情上他把自己置于这样的批评之下:凯撒并不高于语法学家。更糟的是,如果他玷污他的崇高权威而支持他的国家中一小撮专横权势的精神专制去反对他的其他的臣民。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们目前是否生活在一个文明开化的时代,回答是:不是的,但我们大概生活在一个启蒙的时代。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达到全体人民没有他人指引在宗教事务上能够自信地正确运用他们自己的悟性这样一种境界(或甚而可能被置于这样的境界),我们仍然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但是,我们确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这一前景现在已经展现在他们面前,朝这个方向自由地工作。普遍的启蒙的障碍,人类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的障碍,正在逐渐减少。在这个方面我们的时代的确是启蒙的时代,或弗雷德里希的时代。

一个君主认为这样说并不有失他的身份,即在宗教事务上,他的责任不是给人们规定任何东西,而是让他们完全自由,一个君主如果不赞成宽容大度这种至高无尚的称赞,这个君主本身是开明的,他值得被充满感激之情的当代人及后代人作为第一个把人类从不成熟中解放出来的人而受到赞扬(至少受到政府方面的赞扬),他决定让人们在所有事关良心方面自由地运用他们自己的理性。在他的统治下,受尊敬的神职人员,在无损于他们职责的情况下,可以以学者的资格自由地和公开地把他们的判断和见解向整个世界说明,并接受检验,即使它们和所采纳的信条在这一点或那一点上有偏离。这更适用于所有其他不受职责限制的人。这种自由精神也传播到国外,在那里这种自由精神必须和那些错误理解自己职能的政府所设的外在的障碍进行斗争。这样的政府面前现在就有一个光辉的例子,即自由如何能存在而又毫不危及社会的秩序和共同体的统一。只要不是有意和人为地把人束缚在愚昧状态中,人们就会逐渐主动地从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

我把宗教事务当成了启蒙即人从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挣脱出来的重点。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统治者对他的臣民承担艺术和科学方面的守护者的作用不感兴趣,其次,宗教的不成熟是所有不成熟中最有害最可耻的。但是国家首脑促进艺术和科学的思想还在进一步发展,并且认识到如果他允许他的臣民公开使用他们自己的理性,并把他们关于如何更好地起草法律的想法公诸于众,即使这必须承受现行立法直率的批判,这些对他的立法也没有什么危险。我们面前就有一个此种情况的极好的例子,因而还没有其他的君主超过了我们现在称颂的那一位。

然而也只有那个君主本身是开明的而且无所畏惧,因为他手头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数量庞大的军队来捍卫公共的安全,他可以说任何共和国不敢说的话:爱争辩多少随你们的便,爱争辩什么随你们的便,但必须服从!这向我们显示了在人类事物中的一种奇特的意想不到的情况(如果我们在广泛的意义上考虑它们,我们将总可以发现在此种情况中,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自相矛盾的)。高度的公民自由看起来有利于民众的精神自由,然而这也给它设立了无法逾越的障碍。相反,较低程度的公民自由给精神的自由以充分的空间去发展扩大它的内涵。这样,一旦那造化精心哺育的胚胎——人的自由思考的爱好和使命,在它坚硬的外壳中发展起来,它逐渐地反作用于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人们越来越能自由地行动。最终,它甚而影响到政府的原则,政府也将发现以一种与人的尊严相适应的方式对待绝非一台机器的人,对他们自己有利。

1784年9月30日,于普鲁士柯尼斯堡

来源:近现代史论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