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17 12:26 2

摘要:日前,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主题发布。沧州于2024年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自4月1日起,全市公积金网点已全面受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

本报讯(通讯员陆雅男)日前,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主题发布。沧州于2024年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自4月1日起,全市公积金网点已全面受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介绍,《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已于3月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外卖快递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建筑装修业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将受益于这项新政。“住房公积金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工程”项目,在今年沧州市两会上,被票选为沧州市2025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同时被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具有灵活建制与自由缴存相结合、基本保障与灵活使用相结合、政策普惠与专项支持相结合三大创新特色。

凡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由职业人员,即可设立缴存账户,在缴存时也可自由选择按月定额、按季定额、按年缴存、按月自由缴存4种缴存方案。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普通住房,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在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自由销户,并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真正实现“想缴能缴、愿缴尽缴、想退能退”。试点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存满一年且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除享受国家规定利息外,还可获得1%的缴存补贴。为适应灵活就业群体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建立身份转换“直通车”机制,当缴存人在灵活就业与单位就业间转变时,支持其缴存身份的无缝转换,并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中对相关权益的接续进行明确约定,保障缴存人权益不受影响。

本文来自【河北经济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