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的舆论场中,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到本世纪近20年以来,颜跃明似乎一直处于舆论的中心,一直弥久而历新,人们围绕着颜跃明的风风雨雨,是是非非说红说黑,至今仍无定论。
在中国的舆论场中,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到本世纪近20年以来,颜跃明似乎一直处于舆论的中心,一直弥久而历新,人们围绕着颜跃明的风风雨雨,是是非非说红说黑,至今仍无定论。
一、颜跃明其人
颜跃明,湖南省娄底市人,男,今年71岁,研究生文化,曾经担任过娄底市皮革厂的厂长,娄底市轻工业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娄底市财贸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地级市后的娄底市蔬菜管理局局长,娄底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兼娄底市人民政府不良资产处置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颜跃明,一个典型的红二代,父亲颜高阳是一位1937年加入共产党的地下党员,曾经为湖南和娄底的解放作出过杰出贡献,因“十年运动”受到冲击被开除了党籍身故,后得以平反昭雪。
颜跃明的血管里流着父亲刚强坚毅的血液。
二、红遍全国的青年改革勇士颜跃明
颜跃明原是娄底市皮革厂的一名青年工人,因冲破阻力,
带头投入改革,1983年自荐承包常年亏损的国营娄底市皮革厂,一年扭亏为盈,该厂被评为全省先进企业,颜跃明本人也荣获“省、市改革勇士”、“劳动模范”“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100名改革之星”“全省优秀局长”等荣誉。先后荣立“省、市政府功勋”20次,并当选为湖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省第八届人大代表,娄底市第一、二届人大代表,娄底市娄星区第一 、二、三、四、五、六、七届人大代表。
颜跃明的先进事迹经“湖南电视台”、“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杂志连续报道后,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得到党和G家领导的多次接见。
颜跃明受到领导接见
颜跃明颜跃明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厂长时,娄底地、市领导送行进京领奖
上个世纪90年代颜跃明再一次引爆舆论场。
1992年,颜在娄底市第四届人大会议上,领衔提出了建国以来的首起“罢免市长案”。结果,市长没有罢免成,反被市长指挥的公、检、法联合专案组关押214天,并受尽折磨,在中Y上层的干预下,最后无罪释放。
法制日报记者赵翔、陈建国到娄底采访,写了长篇通讯《一个人大代表的自由录》在法制日报连载报道,《法律生活》杂志主编刘桂明写的通讯《颜跃明,何罪之有》,《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跃刚的长篇报告文学《以人民的名义》,在《经济日报》、《人民日报》、《北京晚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全文转载,引起了全国轰动,获得全国人大最高层的高度重视并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出台。
颜跃明为人正直,性格刚烈,如果说是人大代表这个职务成就了颜跃明,不如说也是一个“人大代表”职务害了颜跃明,使他从云端之上一下子落入了“地狱”。
三、落入地狱的“囚犯”颜跃明
2003年下半年,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颜跃明接访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唐立山等选民,唐立山等人揭发了娄底市委某胡姓领导,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宽(已经被判刑)的违法违纪问题,颜跃明本人经调查后,向省纪委和时任市委书记蔡某某实名举报了胡某某和刘建宽的问题。
2004年上半年,娄底市公安局以刘建宽为首,在局刑侦支队成立了针对颜跃明的专案组。
2005年10月份,颜跃明的下辖单位的账目被公安局专案组查封。颜的许多同事和下属职工被专案组讯问。
2005年11月28日,作为人大代表,未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作为处级公务员,未经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和立案,颜跃明就被专案组抓捕了。
2005年12月1日,颜跃明神奇地由异地的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2005年11月底,颜跃明的好友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曾盾被市公安局专案组抓捕,按事先定下的颜跃明受贿罪名,让专案组所有人再去索证。
2006年3月4日-4月3日,颜跃明被刘建宽带领的娄底市公安局专案组押外审一个月,对颜实行了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进行暴力取证。
2006年6月,颜跃明的案子又神奇地转到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06年7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在没有提讯过颜跃明的情况下,更未去审查核实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荒谬地向新化县人民法院起诉了。
2006年8月30日-9月2日,新化县人民法院组成了合议庭公开审理了颜案。
荒唐的是,法庭不允许任何证人出庭接受质证、作证,也不受理颜的律师申请的伤情鉴定,更有甚者,法庭蓄意将本是一个案子的颜跃明的两个“行贿人”邬定秋和曾盾分开审理,更无视颜的律师当庭提交的颜跃明无罪的形成链条的证据。
颜的律师作了无罪辩护,颜跃明自己在法庭上自我辩护时的标题是“我要对我的冤案大声说不!我要对栽赃陷害我的非法证据大声说不!我要对制造我冤案的直接罪犯——胡某某、刘建宽、吴某呈、黄某光等人大声说不!不!”。
2006年11月3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以颜跃明受贿罪(15.8万元),挪用公款罪、妨碍作证罪、隐匿会计凭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颜跃明当庭提出上诉。
2007年5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应公开审理的案子,在不通知家属和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委托一审法院原班人马秘密开庭,继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颜跃明当场撕毁裁定书,并大声抗议枉法裁判。
抓捕颜跃明时,胡某某是娄底市管政法的副书记,审判颜跃明时,胡又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刑案的副院长。
2007年7月4日,颜跃明被押解到长沙监狱服刑。
颜跃明终于被制造成一个“罪犯”!并彻底地跌入了“地狱”。
有人认为,如果说1992年作为人大代表的颜跃明因在人大会议上,在全国第一个领衔提出了“罢免市长案”而被市长指挥的专案组非法拘禁214天将进入中国史册的话,同样作为人大代表的颜跃明因举报了一位市委副书记和一位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遭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成罪犯而无法平反昭雪的话,如果正义缺失,那么,颜跃明的案子又将进入中国法治史册上的一个恶案。
这时,我们应当记住一句名人名言:“好在历史是由人民写的!”
原创 报人老张 后坐力
来源:法眼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