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张曾好心借钱给小林救急,当时小林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林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后老张不慎将借条丢失,这笔借款还能要回吗?
老张曾好心借钱给小林救急,当时小林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小林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后老张不慎将借条丢失,这笔借款还能要回吗?
——老张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 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之一,即使丢失,出借人只要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依然可以主张债权。本案中,老张可以采取与小林协商重新签署借条,或者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取得小林对借款事实的认可,并固定证据,以此证明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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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