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现行法规并未对“职业打假”进行明确界定,2021年最高法指导案例称“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身份”,但在我们幅员辽阔中国,地方的司法判例差异很大,广东、浙江甚至曾将“恶意索赔”者纳入失信名单,以切断其非法牟利的渠道,而四川等地的判例却明确支持。
职业打假已有年轻化、团体化、职业化的倾向,其索赔数额大,复议案件多,已然影响到地方行政资源配置,引发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我国现行法规并未对“职业打假”进行明确界定,2021年最高法指导案例称“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身份”,但在我们幅员辽阔中国,地方的司法判例差异很大,广东、浙江甚至曾将“恶意索赔”者纳入失信名单,以切断其非法牟利的渠道,而四川等地的判例却明确支持。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牟利性索赔不受保护”,三成职业打假者的诉讼被法院驳回。但一位“打假教父”级别的人依然对徒弟们放言:“只要还有一根头发丝的问题,我们就能撬动金山银山。”打假人马超一句话敲明了职业打假人的玄机:“我们卖的不是法律,是恐惧”——小商家越怕诉讼,职业打假人越能坐地起价。但202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62%受访者支持职业打假合法化。因此,老刘建议:
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设明确的“职业打假人”条款,限定年诉讼量(除食品药品)不得超过20次,禁止私下与商户和解。
二是在12315平台构建区块链存证模块,方便打假者举报,也方便商家对敲诈行为进行报警,降低各自举证成本。
三是立法确定将打假罚款的20-40%奖励举报人,破解“职业=牟利”的污名化,增加制假卖假成本,澄清市场,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同时,刑法和行政法明确对私下和解不成再行举报行为视为敲诈勒索。
一言以蔽之,让法律不是职业打假的枷锁,而是刺破假货横行黑幕的匕首。如果能让职业打假回归“协助监管”的初心,让一部分人以此为业,协助人力资源捉襟见肘的市场监管部门澄清假货,让那些混杂在货架上的过期食品、无证商品,让直播间里的“三无”产品无处遁形。同时,法律也给打假者扎起篱笆,不能让打假者逾越法律,成为“疯长的荆棘”。
来源:畅聊情感事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