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法与政策博客| 炮火下的医院:加强保护的法律和实际挑战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22 17:43 2

摘要:在武装冲突的废墟中,医院是脆弱的避难所,因人满为患、基本用品耗竭而不堪重负。它们在重压之下艰难运转,本就尤为脆弱,却非但没有受到保护,反而频频沦为战术攻击和政治指控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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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装冲突的废墟中,医院是脆弱的避难所,因人满为患、基本用品耗竭而不堪重负。它们在重压之下艰难运转,本就尤为脆弱,却非但没有受到保护,反而频频沦为战术攻击和政治指控的靶子。

在本期博客文章中,近期毕业于立命馆亚洲太平洋大学的潘康(Khang Phan)和阮涛(Thao Nguyen)追踪了当代冲突中针对医院的攻击模式。她们研究了现有的法律保护以及对守法和执法造成破坏的实际挑战。在此过程中,她们强调建立更有效的预警系统以及加强各方沟通的重要性,以确保医院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炮火下的医院:

加强保护的法律和实际挑战

在2023年初至2024年底期间,约有1800起袭击波及医疗设施,严重干扰了其运转。这些损害和破坏,特别是对医院的破坏,使人们无法获得关键的医疗服务,危及冲突地区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根据国际人道法的规定,医院享有四项特别保护。首先,医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受到攻击;第二,医院在任何时候都应受到尊重;第三,医院应受到保护,除非它们在其人道职责之外被用于从事害敌行为;第四,如果一家医院丧失了特别保护地位,必须在对其采取任何军事行动之前发出明确有效的警告。此外,如果要使医院丧失特别保护,使攻击医院具有合理理由,医院所实施的害敌行为必须达到作为“军事目标”的累积标准。

在现实中,医院的运转往往受到激烈军事行动的严重干扰。周边重要基础设施遭到破坏和检查站设卡封锁阻碍救护车通行,水电和医疗设备等基础物资供应被切断。大规模撤离命令迫使平民——包括伤者、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涌入已经人满为患的医院寻求庇护,使本已紧缺的资源更加吃紧。随着局势恶化,医务人员被迫撤离,医院也因无法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而被平民弃用。

此外,医院日益遭到无端指控,使其人道职责遭到怀疑,从而引发对医院本身及(或)其周边地区的袭击,扰乱了关键医疗服务。这种攻击模式往往缺乏明确的程序,特别是在发出适当警告方面。若要加强对医院的保护,则需在医院的特别保护地位受到质疑的情况下对警告义务进行严格解释,并改进实践做法,以改善冲突各方之间的沟通。

保护医院的法律框架

根据国际人道法的规定,医院作为医疗队受到特别保护,这种保障根植于其救治伤者病者的挽救生命职能。这些保护内容载于《日内瓦第一公约》和《日内瓦第四公约》以及适用情况下的《第一附加议定书》和《第二附加议定书》,同时也受到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约束。在武装冲突期间,医院“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受到尊重和保护”

“尊重”医院的义务是一项消极义务,意味着医院永远不能成为攻击目标。“保护”医院的义务是一项积极义务,要求各方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使医院免受军事行动的影响。例如,如果袭击发生在医院附近,各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或至少尽量降低对医院的影响。直接攻击医院极有可能构成违反该项规则的行为。

此外,各方必须确保即使医院设施落入敌方手中,医院运转也不受到干扰或阻碍。这包括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使救护车能够安全运行,医疗设备能够正常供给,并能够获得水电和燃料供应,以履行医疗职责。

医院绝不能用作抵御攻击的人盾,其选址应远离有敌对行动风险的地区。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不得在其附近设立军事目标——若军事目标已经存在,则必须将其移除。禁止将医院用作军事单位,以储存武器或用于其他超出人道目的的功能,否则可能会导致其丧失特别保护。

法律规定,如果医院被用于从事超出其人道职责的害敌行为,医院可能会丧失特别保护。然而,收治伤病战斗员或平民并不影响医院的受保护地位。如果出现丧失特别保护的情况,冲突各方必须发出“适当警告”。这种警告与基本预防义务中的警告不同,因为它属于一般性要求,不受“除非情况不允许”的限制。

法律未明确规定适当警告的具体形式,实践中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如直接命令、电子邮件、电话、传单或在电视、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然而,所谓的“敲屋顶”袭击或在医院附近发射炮弹,可能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因为它们可能危及平民并引发恐慌。

在未对行进中的战斗员生命构成直接威胁的情况下,任何警告都必须附有合理的时间限制。这使医院能够对指控作出回应——通过提供相反证据以消除怀疑,或者停止任何有害行为。

如果医院无视警告或继续实施有害行为,必须给予充足时间,以确保安全撤离伤者、病者、医务人员以及任何与被控行为无关且不应承担其后果的平民。未经事先警告或未给予撤离时间的情况下作出发动攻击的决定必须是一项绝对性例外,只能在极其谨慎并充分考虑到对医院内伤者、病者和医务人员的风险的情况下作出。

如果导致失去特别保护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医院必须立即全面重获其受保护地位。因此,冲突各方有义务尊重其运转,避免任意搜查、拘留或其他形式的干涉,且不得妨碍医院获得基本物资。

换言之,预警义务是一项额外保障措施,保护医院免受敌对行动影响并保持其完整的挽救生命功能。它绝不能被滥用为攻击医院或强迫医务人员和病人撤离的借口。即使存在正当理由对失去特别保护地位的医院发动攻击,攻击方仍有义务维护对医院内伤者病者、医务人员和医疗物体的保护。

任何此类攻击都必须严格遵守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和预防措施原则这几项基本原则,确保避免对医院设施、医务人员、病人及平民造成伤害,或至少尽可能降低伤害。

医院保护法律框架面临的实际挑战

尽管已有法律框架,但在实践中确保医院得到全面保护仍然面临重大挑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一套标准化程序以在发动攻击前向医院发出警告。如果没有明确的准则,警告可能会被滥用——从原本的保护措施变为威胁手段,从而破坏其本应维护的安全保障。

未能符合前文所述最低要求的通告,不应被视为“适当警告”。相反,它充其量不过是带有威胁意味的指控,不仅危及医院安全,还会削弱武装冲突中法律保护的整体效力。

《2024年挑战报告》介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24年挑战报告》强调,需要进一步研究发出警告的良好做法,确保警告易于获知,并为警告的发出时机、持续时间和停止被视为对敌方不利行为的宽限期提供明确指导。然而,建立一个完全标准化的分步骤操作程序仍然极为复杂。在实践中,冲突各方可能视情况忽视或绕过某些步骤,使预警程序的统一适用极具挑战性。实时信息对于促进保护医院的共同努力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然而,冲突各方之间的沟通渠道仍然不足。武装参与方和中立实体之间需要加强合作,交换和更新信息,特别是关于被指控医院的状况和运转能力以及可行的撤离方案。

为了发挥效用,警告必须传达到适当的接收方。虽然医院主管部门应被告知,但他们并不一定始终了解设施内发生的军事活动,也未必有能力对此加以制止。因此,警告应同时发给其他相关方,包括可能负责或参与实施被控有害行为的人员。最终,警告必须直接传达给实际实施“害敌行为”的人员,以确保实现其法律和保护目的。

同样,强烈鼓励冲突各方在不可避免攻击医院的情况下相互就发出警告和组织撤离确立明确的条件。这可以通过《日内瓦第一公约》、《日内瓦第二公约》和《日内瓦第三公约》共同第六条和《日内瓦第四公约》第七条规定的特别协定来实现。这些规定在决定这类协定的内容和形式方面赋予各方灵活性,前提是这些协定不对伤者、病者或其他受保护人员的处境产生不利影响。

最后,尽管存在实际挑战,未能尊重和保护医院往往源于对国际人道法的漠视,这令人担忧。必须回顾的是,对医疗队的不当和故意攻击可能会导致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并构成战争罪。为强化问责机制并防止此类违法行为重复发生,冲突各方应采取更好的做法,调查指控和袭击医院的原因,因为监测和核查违法行为仍然极具挑战性。中立实体也可以在查清这些事件和推动调查进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提高透明度并加强对法律保护的遵守。

除了法律义务之外,保护医院对于减轻战争造成的苦难和在武装冲突中维护人道至关重要。对医院的攻击就是对人类生命和基本健康权的攻击。因此,我们敦促冲突各方不仅要尊重法律,而且要采取良好做法,加强对医院的保护,确保受武装冲突和暴力影响的民众能够持续获得挽救生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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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潘康(Khang Phan)

亚洲社会改善与可持续转型协会伙伴关系发展助理

阮涛(Thao Nguyen)

丁善理基金会教育项目官员

免责声明

虽然本博客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办,但除非特别指出,不应以任何方式将其解读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其内容也不构成委员会的官方政策或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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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 国际人道法在当代武装冲突中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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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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