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并发布中英文版《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2024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及《北京市检察机关护航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案要旨》(以下简称《办案要旨》)。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并发布中英文版《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2024年)》(以下简称《白皮书》)、2024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及《北京市检察机关护航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案要旨》(以下简称《办案要旨》)。
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胡某等11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刘某、胡某等11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平等保护涉外主体知识产权
典型意义
(一)实质认定“委托加工”行为,严格把握法律适用
本案中,刘某所售假冒服饰来源包括“直接采购”和“委托加工”两种形式。检察机关全面梳理刘某网络通信记录细节,查明刘某向于某甲提供布料和商标标识等生产原材料,且对假冒服饰的缝纫细节、商品质量、领标位置等提出具体要求,假冒服饰的最终形态充分体现了刘某个人意志,应当认定其实施的是生产制造行为而非单纯的销售行为。基于此,追加认定刘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
(二)全面审查资金证据和通信证据,准确认定犯罪数额
本案涉案人员相互熟知,私人借款、非侵权商品采购产生的资金往来与假冒商品采购相互杂糅,为犯罪数额计算带来困难。检察机关根据订货频率异动,结合店铺登录IP地址变化,查明于某乙接手店铺时间;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全部关联人员相关交易明细,根据付款时间、付款金额,锁定各被告人实际使用的账户,追加认定于某甲收取委托加工费20余万元;针对胡某经营租赁业务的辩解,根据订单标题特征和付款规律,辅以客服聊天予以佐证,逐笔剔除租赁订单。经全面梳理12部手机、6台电脑、37家网络店铺数据,结合付款记录、订单记账等客观证据交叉印证,准确计算犯罪数额。
(三)坚持平等保护,以检察履职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本案的被侵权商标权利人系涉外主体,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涉外案件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与涉外企业权利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沟通,及时向被侵犯知识产权公司告知权利义务、听取相关意见,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注重向外传播知识产权检察好声音,通过普法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工作,实现从案件办理到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此外,通州区检察院办理姚某某等4人侵犯著作权案,张某某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周某某等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梁某某等26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白皮书》;办理的赵某某等7人侵犯著作权、窝藏案,余某等10人侵犯著作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入选《办案要旨》。
编辑:办公室
来源:通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