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皆军方制定下发,涉密文件百姓能否查看?军方制定下发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涉密文件百姓可看吗?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由军方制定下发,涉密文件百姓能看否?军方制定涉退役军人清房的涉密文件,百姓有权看吗?涉退役军人清房的军方涉密文件,百姓是否允许看?摘要: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皆军方制定下发,涉密文件百姓能否查看?军方制定下发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涉密文件百姓可看吗?涉退役军人清房文件由军方制定下发,涉密文件百姓能看否?军方制定涉退役军人清房的涉密文件,百姓有权看吗?涉退役军人清房的军方涉密文件,百姓是否允许看?
当下,有关涉退役军人清房的文件,主要为军办发[2023]35号文件。实际上,这是一份军队内部颁发的名为“军队公寓住房管理办法”的文件,是由军队的最高权力部门所下发的。部队如今依据此文件制定的相关规则,针对居住军队公房的退役军人开展清退工作。在军地双方进行政策沟通的时候,部队会着重强调35号文件的权威性,总是把上级的要求、执行命令挂在嘴边。然而,那些已经成为普通百姓的退役军人则强调,任何文件都有其权力的约束范围,军队的文件只能对军人起到管辖作用,对于已经成为公民的退役军人而言,应当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下达的文件、法律来进行规范。于是,在政策沟通的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要知道,国家存在保密法,军队的涉密文件,是不可向非军人出示的,更不可能让其依照执行了。不然的话,出示者将会受到部队泄密相关法规的惩处;受阅者也存在窃密的嫌疑。
像退役军人公房居住这般重大的事务,难道不应当由军队和地方共同制订法规、文件来施行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为何就失去效力了呢?
附,保密的十句金律:
一、秘密中不该言说的部分绝不开口;二、秘密里不该探问的内容绝不询问。
三、不该窥视的秘密绝不去看;四、不该携带的秘密绝不带在身上;
五、不应传播的秘密就不要传播;六、不应记住的秘密就不要去记。
七、不应留存的秘密就不要留存;八、不可随意扩展知晓秘密的范围。
九、不得私自对秘密进行复制、下载、出借以及销毁操作。
十、不要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及机密的事务。
来源:多才溪流cps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