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斯坦强奸案重审,#MeToo时代标志性案件会改判吗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4 09:03 2

摘要:好莱坞大亨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在五年前被判犯有三级强奸罪、一级不法性行为。他因此被判处23年监禁。这是#MeToo时代一场标志性的审判。不过,去年纽约一家上诉法院推翻了韦恩斯坦的定罪。这项裁决为新的审判打开了大门。这场为公众关注的

好莱坞大亨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在五年前被判犯有三级强奸罪、一级不法性行为。他因此被判处23年监禁。这是#MeToo时代一场标志性的审判。不过,去年纽约一家上诉法院推翻了韦恩斯坦的定罪。这项裁决为新的审判打开了大门。这场为公众关注的重审已随着陪审团遴选开始于上周正式启动,并将于当地时间4月23日开庭。这场审判可能持续六周。目前已经有7名女性与5名男性入选。与五年前相比,此次重审韦恩斯坦不仅要面临五年前的两项性侵指控,还新增了一项一级性侵指控。不过,与五年前一样,韦恩斯坦否认了所有指控,并坚称自己无罪。由于韦恩斯坦案本身的标志性意义,此次重审受到全球媒体的广泛关注。

三项指控

此次重审仍在他的第一次审判所在地曼哈顿的法院进行,之前出庭作证的两名指控者预计也将再次出庭。不同的是,此次重审韦恩斯坦面临三项指控:他在2013年于曼哈顿一间酒店强奸一名希望成为演员的女性;他在2006年强迫一名影视与电视制作助理为其口交;另新增的一项刑事性行为指控来自一名并未在初次审判中出庭的女性,她称韦恩斯坦在曼哈顿一间酒店强迫她进行口交。与五年前一样,韦恩斯坦否认了所有指控,并坚称自己无罪。

在韦恩斯坦的强奸重审案中,一个由7名女性和5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已经选定。这一陪审团的性别构成与五年前他首次受审时不同,当时的陪审团由5名女性和7名男性组成。这些主陪审员是从纽约曼哈顿的陪审员池中选出的,其中包括物理研究人员、摄影师、营养师、投资银行的软件工程师、退休的市政社会工作者等各类职业人士。

在马拉松式的选拔过程中,9名陪审员已在上周选出,另外3名主陪审员和5名候补陪审员于4月21日确定。在选拔过程中,候选人被问及个人背景、人生经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他们对本案“公正判断”的问题。辩护律师迈克·奇贝拉(Mike Cibella)曾向一名最终入选的女性陪审员提出问题:“你在这起案件中可能会听到一些关于性行为的露骨内容——也许是相当露骨的。听到这些内容是否会让你自动认为……韦恩斯坦一定有罪?”这名女性答道:“不会。”

候选陪审员也曾在闭门场合中被问及他们对该案件的了解程度以及对韦恩斯坦的看法,有些人因此被排除在外。但在公开法庭上,检察官香农·卢西(Shannon Lucey)则寻求确认:陪审员能否搁置他们对#MeToo运动的立场或感受。该运动始于2017年,当时针对韦恩斯坦的大量性行为不端指控曝光,而他彼时正是好莱坞权势滔天的制片人之一。

韦恩斯坦的定罪为何被推翻?

自2017年以来,关于韦恩斯坦的性侵指控登上全球各大媒体头条,激起公众强烈愤怒,也鼓舞成千上万的幸存者发声,讲述自身遭遇。这一系列讨论助推了#MeToo运动,重新聚焦性暴力议题中的责任、权力与不平等的司法途径。2020年,韦恩斯坦在纽约被判强奸与性侵罪成立,此案被广泛视为司法正义的里程碑。然而在2024年,纽约上诉法院推翻了该定罪,认为法官错误地允许控方传唤与正式指控无关的女性作证,讲述韦恩斯坦其他性行为不端的指控。

纽约上诉法院认为,原审法官不当允许了与本案无关的其他性侵指控证人作证。法院在4比3的判决中表示:“我们认定,原审法院错误地允许证人对被告此前未被指控的性行为作证,因为这些证词并未起到实质性的非倾向性作用。”法官珍妮·里维拉(Jenny Rivera)称这些司法错误“极其严重”,因此法律上的补救措施应是重新审判。

2020年审判的法官詹姆斯·M·伯克(James M. Burke)被批评允许3名声称曾遭韦恩斯坦性侵的女性作证,尽管这些女性并不在本案的正式起诉指控之列。这种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品格证据”。不同地区对于“品格证据”的适用规定有差别。而依据纽约州“Molineux裁定”,此类证据的使用需严格限制。

裁定中的少数意见则强烈批评了这一裁定,强调了出庭证人可能面临的代价。该法官意见写道:“今天的裁决再次阻碍了性暴力幸存者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多年奋斗所争取的稳步进展。法院遗忘了那些背负心理创伤、不断出庭作证的女性。这一先例的削弱,源于法院拒绝承认性犯罪远比其他犯罪更具复杂性和微妙性,而这一做法以女性的代价与安全为代价。”

“同意”与“暴力”

除“品格证据”争议外,韦恩斯坦2020年纽约审判仍存在其他问题。在韦恩斯坦2020年纽约审判中,陪审团判他一级强奸罪不成立(该罪需证明“强制手段”),但三级强奸罪成立(该罪侧重于缺乏同意)。这是对于强奸的两种不同定义。基于强制手段的强奸定义往往要求存在身体暴力或受害人反抗的证据才能定罪。这种做法实际上忽视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胁迫、操控及权力不平衡情境。当司法系统执意要求受害者必须声明“强制手段”才能定罪时,法院的焦点往往转向幸存者,让她们不得不证明自己并未“允许”或“促成”施害者的行为。

在韦恩斯坦案中,联邦与州法律之间的张力也凸显了更大的司法难题。部分地区允许通过“过往不良行为”建立施暴模式,尤其是在争议核心是“同意”时,但其他地区则拒绝听取未提出正式指控的证人证词。这种法律模糊地带常常对性侵幸存者不利,也无法体现性暴力行为的真实面貌。这类行为往往不是孤立事件,而是在权力、沉默与有罪不罚的庇护下反复发生。法律应反映这种现实;否则,司法正义将仍然遥不可及。

“现在就要平等”组织(Equality Now)发起的“同意法案运动”呼吁全球采纳基于“缺乏同意”而非“存在暴力”的强奸定义。唯有这样的法律改革,才能确保所有非自愿性行为都被视为犯罪,无论是否伴随明显暴力。

本次重审中一名受害者的律师林赛·戈德布鲁姆(Lindsay Goldbrum)表示,韦恩斯坦的重审是“性侵案件追责斗争中的关键时刻”,并向其他幸存者传递出一个信号:“系统正在迎头赶上——即使前路艰难,也值得站出来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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