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安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
清廉西安 你我同行
西安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西安市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简称“两措施一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系统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着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不断强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的思想观念,大力推进清廉西安建设,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强支撑。为推进落实西安市纪委监委“两措施一办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西安市纪委监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西安市广播电视台,在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开设“监督护企”专栏。
近期,《党风政风热线》节目邀请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立,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李杨,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容貌管理处副处长沈萌,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处副处长宋近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桥管理处副处长宗小龙,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处副处长张慧彬做客直播间,现场解读涉企政策,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立介绍: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企业便利”为导向,锚定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严真细实廉”贯穿工作全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质效与温度。
从优化审批服务、加大惠企政策落实、提升街道空间管理、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等多个方面着手,持续出台多项政策举措,但城市管理服务效能与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突出表现在建筑垃圾治理、户外广告、监管执法规范等城市管理领域。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将立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业特点,聚焦高频难点问题实施“小切口”精准改革,深化柔性执法理念,推进人性化管理,优化全周期服务链条提升行政效率,持续完善具有城管特色的营商环境优化机制,以精细化治理赋能城市品质提升。
市政道路为什么总是反复开挖?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李杨介绍:
市政道路存在反复开挖的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各类管线项目实施没有规划性,缺乏统一指导实施。针对这一情况,我局3月12日印发了《西安市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联合审查工作指引》。《指引》规定,对同一区域同一道路的各类管线项目要统一实施,从源头计划统筹,每年3月底前,各建设单位将年度挖掘占用城市道路项目清单报送至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由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牵头,联合住建、交警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道路挖占施工计划。各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统筹确定的挖占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从而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 微信网友咨询:沿街店铺(棋牌室、酒店、艾灸馆、护肤店等)设置灯箱、KT板、发光字、LED显示屏广告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李杨回复:
如果沿街商户需办理LED屏广告牌,需办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申请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提交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发出预审驳回或发起补齐补正。受理材料审核无问题通过后进行现场勘察,勘察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缴纳设置空间使用费,随后发放《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 微信网友咨询:写字楼外立面或者周边设置广告牌,相关手续如何办理?广告牌年审如何规定?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容貌管理处副处长沈萌回复:
目前城六区户外广告的设置申请在市城管执法局审批处进行审批,设置人可通过西安市政务服务网下载设置申请表,并按审批表要求的资料进行设置申请。其余各区县开发局,设置人在设置所在地的各区、县,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设置申请。
按照《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户外广告设置实行年审制,设置人在广告牌设置许可到期前一个月,到城管部门提交续办申请。五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每两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并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 微信网友咨询:户外设置广告牌收费标准、方式有哪些?
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和陕财办(2004)66号综及《西安市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市物价、财政部门市物函2006【69】号《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标准的批复》,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的收费范围为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以外的户外商业性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空间使用费的收费范围为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以外的户外商业性广告,按照不同形式,每年每平方不同的路段来进行空间使用费的缴纳。
➤ 微信网友咨询:我家楼下整个一条街都是餐饮店,尤其到了夏季,因为烤肉的原因,油烟特别大。想问问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是如何管理的?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秩序处副处长宋近华回复:
我们对沿街店铺餐饮油烟检测方面,主要依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对其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监测。
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规定,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的最高允许浓度为2.0 mg/m³。对照条例规定要求,目前,小餐饮单位基本不具备自行监测条件,需要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有公示)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根据《西安市2024年餐饮单位油烟及燃煤污染治理和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全市餐饮单位(产生油烟的)每年进行一次油烟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 微信网友咨询:经营学生家访类事项的企业,比如在小区内部或学校门口设置展区,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根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空间区域,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应当与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那就是说,按照规定,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是不允许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的。
按照原市城管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摊群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设置摊群点。如果需要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门两侧200米范围外。
综上所述,我们在校园周边是不允许设置各类的摊群点的。
及时拆除围挡
减少对沿街店铺经营造成的影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桥管理处副处长宗小龙介绍:
针对围挡拆除不及时影响沿街店铺经营的问题,市城管局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源头管控,在审批时加强对施工方案的审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快施工缩短工期。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依托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将我局行政审批处批准的占道施工围挡会同步上传到城市管理运管服平台,推送至一线设施巡查和执法单位,便于一线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围挡情况实时掌控和监管。对临近拆除期限的围挡工地,运管服平台会提前警示,由巡查和执法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避免超期。
三是针对道路桥梁运维单位日常维护和维修占道施工,我们采取“大修在夜间、小修避高峰”的方式尽最大可能降低对商户和市民的影响。
问题回复:
➤ 微信网友咨询:关于清运车辆违规被处罚后,清运许可的相关手续需要怎么办理?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处副处长张慧彬回复:
这里指的清运车辆,是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所属车辆,简言之,是有资质的合法车辆。车辆清运建筑垃圾,需由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根据当日清运施工的需要,在西安市建筑垃圾监管信息平台上进行申报。申报通过后,可按照申报的工地、路线、消纳场所进行清运。
如车辆发生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路抛洒等违规问题,由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车辆发生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属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罚。车辆被处罚后,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应及时向市城管执法局报告,市城管执法局将该车辆的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纳入运输企业考核管理台账予以登记。登记后,该车辆可正常申报清运。不需要办理清运许可。
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内容不包含无资质的黑车。如果违法车辆属于无资质的黑车,不仅要对车辆从严查处,而且还要追究车辆的清运源头的责任,对源头工地的雇佣黑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联合住建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 微信网友咨询:企业将渣土车更换为新能源车,关于吨位问题有什么要求?
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车辆核定载质量应大于500吨。为推广新能源车辆,目前我局正在对现行的《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了“新能源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二百吨以上”的相关内容。即,《条例》修订颁布后,所属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的新增企业,运力达到200吨即可(纯电动车27台左右)。
如新增的企业现在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运力还应当按照500吨计算。如企业已经取得了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只需要增加新能源车辆,我局将大力支持,对企业的增车行为,没有吨位限制,没有政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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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纪检监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