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1日,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李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某平台转发“某地发生悲剧,四口人从22楼纵身跳下”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大量关注议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后经查实系谣言,到案后,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新媒体时代 一些人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 不惜以身试法编造谣言 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持续加大对网络不实信息的整治力度 近日 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依法查处网络谣言案件2起 依法行政处罚2人 下面通过典型案例提醒大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必受法律严惩
案例1
“某地发生悲剧,
四口人从22楼纵身跳下?”假!
3月21日,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李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在某平台转发“某地发生悲剧,四口人从22楼纵身跳下”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大量关注议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后经查实系谣言,到案后,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叶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我县某村车祸造成多人伤亡?”假!
2月21日,叶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谷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叶县某村车祸造成多人伤亡”的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友关注、评论、转发。后经查实系谣言,到案后,谷某某对其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叶县公安局依法对谷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叶县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追求一时热度而编造、传播不实信息。
拒绝“流量至上”,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来源:案件聚焦点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