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4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杜海平、副处长吴洪仁出席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打算,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4月24日上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杜海平、副处长吴洪仁出席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打算,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鲁学悟主持。
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第4次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杜海平、副处长吴洪仁,为大家介绍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5年3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77.4%。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杜海平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杜海平:记者朋友们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并列,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全省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今后包括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在内的各项工作明确了路线图和施工图,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既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严守“一废一库一重”(即: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环境风险底线,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下面,我就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关工作情况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多措并举,“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多维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域普及。全力推动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会同24个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点面结合,在全国率先开展“无废集团”创建。推进“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无废细胞”建设,将“无废”理念引入兰州马拉松、金昌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无废城市”建设信息,大力营造“无废文化”氛围。兰州市 “一站多能”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基地,入选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36个推荐案例之一;兰州水墨丹霞“无废景区”等13个成果被“中国无废城市建设”专栏推广发布。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聚焦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置等各项工作。兰州市持续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利用率达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2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32%。金昌市推广加厚地膜31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662亩,建立地膜残留监测点25个,全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率达85.91%。兰州新区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省级绿色工厂14家。
三是多向发力,部门联动共建水平逐步提升。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会同省工信厅开展“无废企业”“无废集团”创建申报工作。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印发《甘肃省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
二、科技赋能,固体废物信息化能力显著提升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积极筹措专项财政资金,整合污染源自动监控、交通运输等数据,对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省内涉危险废物企业“产废—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数据进行多维度、可视化智能分析,通过打造“科技+”现代化固体废物数字化智能监管体系,利用视频、物联、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和全流程风险预警报警功能,结合视频AI分析算法,能够精准识别风险隐患,实现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挂图管理、智能化分析。对每批危险废物自动生成危险废物标志数字“识别码”和“二维码”,对危险废物从原辅料投入到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式、智能化在线监控和追溯,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全周期应管尽管。截至目前,对全省2.23万家涉废企业实现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收到台记录1626万条,发放标签二维码97万个,产生10.3万笔转移联单,转移轨迹上传16万条,完成445家企业物联网建设,389家企业视频监控联网,日均访问量近6万次,累计访问量已突破千万人次,成为企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工作的“得力助手”,真正实现了危险废物数据实时采集、运行工况在线监控、转移轨迹实时跟踪、重点点位可视化监控、智能分析等功能,基本形成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一张网”架构,有效提升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今年生态环境部把甘肃纳入全国危险废物“五即”试点省份。
三、提质增效,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印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27家企业专项整治。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10家危险废物鉴别机构的抽查复核。
二是完成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评估,重点围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产废单位、汽车拆解、医疗卫生机构等121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规范化评估,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评估合格率分别为90.99%和97.00%,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通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轨迹追踪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省5220家医疗机构在固废监管系统中完成了申报登记,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已全部安装轨迹监控设备,严格执行电子标签及轨迹追踪,实时上传危险废物转移轨迹数据,进一步提升了医疗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省2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总处置能力5.4万吨/年,2024年至今规范处置医疗废物1.55万吨。
四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8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核准经营总能力683.58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能力491.58万吨/年,处置能力129.18万吨/年,收集能力62.82万吨/年,危险废物产废和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匹配。
五是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打击有力。2024年全省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市州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34件,共处罚款640.94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践行服务企业宗旨,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
一是行政审批效率大幅度提升。充分利用固废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突出涉危险废物许可事项“网上申办、一网通办”能力改造,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打造“网上办、掌上办、智能办”模式,加快推进“一网协同”,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分级分类进行梳理,压缩精简申报资料,简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缩短了近50%。截至目前,全省“首张”固体废物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实现了网上在线发放,做到了“不见面审批”和“零跑动办理”目标,真正做到了为基层和企业减负。
二是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以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促进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体系,废铅蓄电池自建管理系统与生态环境部电池管理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准小微收集试点企业15家,收集能力26.69万吨/年,共收集社会源危险废物0.73万吨,有效打通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
五、紧盯环境风险防控,新污染物、尾矿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果显著
一是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按照《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强化风险管控,对21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运用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第二轮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国务院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中期评估。编制了《甘肃省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监测方案》和《2024年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方案》,对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企业开展了新污染物监测,为我省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二是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管。印发《甘肃省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协同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局对白银、平凉两市重点监管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3个督导检查组赴陇南、甘南、白银等市州,对汛期各地尾矿库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尾矿库监测井132口,新建监测井18座,督促完成尾矿库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修订,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21座,规范尾矿库废水处理设施4座,有效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截至目前,纳入管控的全省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累计达111家。持续推动白银、金昌、陇南等重点区域有色冶炼等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印发《甘肃省铊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铊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不断深化全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开展“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建设试点,以新污染物治理为抓手,推进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常态化监管,筑牢“一废一库一重”环境风险防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甘肃建设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鲁学悟:感谢杜海平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甘肃经济日报:2022年4月,我省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请问四个城市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何打算?
吴洪仁: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2022年4月,我省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入选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以来,四个城市先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四个城市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兰州市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的固废篇章,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发展战略,把建设任务目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与强省会“两先”竞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亮牌考核指标体系予以推进。金昌市健全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举措,深化定期调度、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等制度,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职责发挥,形成全市一盘棋、各方合力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天水市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天水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县区绩效考核,压实属地责任,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以固体废物源头化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核心,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兰州新区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园区、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调度,倒逼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是对标指标体系,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中确定的47项指标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37项目指标已提前完成2025年度目标。84项任务清单已完成70项;凝练128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达到260.4亿元,其中61个工程已建设完成,其余67个工程持续推动。金昌市“无废城市”建设47项指标中有34项指标已提前完成2025年工作目标,完成率70.2%,其余13项指标持续推进。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17项任务清单,已完成15项,完成率88%。天水市“无废城市”建设47项指标,已完成36项,四大体系建设任务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完成50项。兰州新区35项指标,已完成22项,制度体系建设任务已完成7项。
三是聚集重点领域,提升固废防治能力。2024年,兰州市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维持在90%以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61.96%,尾菜处理利用率达75.94%,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金昌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企业4家、省级绿色制造企业17家、绿色工厂10家。天水市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因地制宜持续推动秸秆形成肥料化(含还田)、饲料化为主,兼顾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多元利用,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117.6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24%,实现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兰州新区推广应用高强度农膜7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2万亩,废旧农膜回收率持续稳定在85%以上。
2025年,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以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为统领,锚定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目标,深化四个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巩固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定期调度、督促检查,加强“无废城市”技术指导帮扶力度。
二是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成果的典型案例,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和模式予以宣传推广。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评价办法(试行)》对四个城市进行综合评估,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水平。
央广网记者:刚才发布人提到生态环境部将甘肃列为全国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建设试点省份,请问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厅有哪些考虑?
杜海平: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今年国家将在全国12个省份开展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建设试点,我省是西北唯一试点省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周密部署,为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完成,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改造升级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参照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容和基于“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的相关管理要求以及国家新系统与地方系统对接接口标准,对我省的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满足“五即”规范化建设、“一码贯通”的相关智能终端、台账数据实时对接国家新系统。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端物联网配套设备体系。按照“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相关要求,全面摸清企业管理流程及物联网智能终端配备使用现状,确保已安装联网的物联智能终端、视频监控、工况等正常使用和数据上传,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出入厂区、贮存库)、重点区域是否安装配备物联网智能终端、视频监控,并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物联网监控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安装联网。全面厘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及特性,明确不同形态、不同运输方式的危险废物是否满足“五即”规范化要求,明确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是否落实“一码贯通”要求。
三是压实责任,加强帮扶指导,落实闭环管理。严格对照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试点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倒排工期,推进物联网智能终端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数据正常上传工作。深化技术帮扶机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调研帮扶、监督指导,按节点完成数据对接。将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对进度滞后、数据滞报的市州全省通报,强化数据预警与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危废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与生态环境部对接沟通,掌握新的管理和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攻坚克难,加快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中国甘肃网:近年来,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也逐步引起了广大群众关注,请介绍下我省在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吴洪仁: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污染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其来源比较广泛,危害比较严重,环境风险比较隐蔽,治理难度比较大。2023年1月我省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经过2年多的工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联络小组工作规则》,组建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台账》,对新污染物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初步形成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召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会议,对全省新污染物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明确,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着力推进工作落实。编制《甘肃省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监测方案》《2024年甘肃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方案》,对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5家企业及其周边受影响水域中33种抗生素等新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分析。对全省6个市州、11个县区20家化学物质使用企业的6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开展了加密监测。结合我省实际,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落实方案》,组织全省做好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三是进一步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在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建设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管理模块,集成新污染物环境调查、评估、管控等信息,为新污染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近2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投入资金510万元,用于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能力建设,完成了新污染物治理中期评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紧盯新污染物治理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对相关企业履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措施、履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企业环境监测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深入开展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着力提升监测监管能力,推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国际在线:为提升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防范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请介绍下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杜海平: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持续加强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一是对固废系统废铅蓄电池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实现我省自建信息系统与生态环境部电池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向生态环境部认定的试点单位转移废铅蓄电池,不再需要审批,实现了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二是将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单位,并对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规范化评估,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召开“全省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暨固废系统铅蓄电池管理模块应用培训会议”,重点对市县监管人员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就固废监管平台中铅蓄电池管理模块应用、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进行了培训,培训人员达100余人。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准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20家,收集经营能力23.75万吨/年,试点企业共布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39个,确保废铅酸蓄电池应收尽收,环境风险有效防控。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收集企业和网点的环境监管,防范和化解废铅酸蓄电池环境风险,从源头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废铅酸蓄电池违法行为。
鲁学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来源:小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