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向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发出《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提示书》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6 09:18 1

摘要: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发出《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提示书》,从源头防范纠纷,妥善化解矛盾,助力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发出《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提示书》,从源头防范纠纷,妥善化解矛盾,助力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提示书

全市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建设,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提示如下:

一、科学布局,提升自主品牌价值

各类市场主体应主动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注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及时申请注册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加大自主品牌培育力度,形成创新创造提升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反哺创新创造的良性循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科学谋划知识产权布局,必要时咨询有关专业人士,避免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

二、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市场主办方应在商户进场前和进场后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商户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各种方式在线上、线下展示的包装装潢、广告用语,以及现场发放的宣传资料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风险的,应及时撤换。

经营销售主体应落实审查义务,进购货物时仔细审查是否注明生产商、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对于来源不明、商标疑似侵权、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存在侵权风险的,应当提高警惕谨慎交易,拒绝销售“三无产品”。养成合法合规的交易习惯,保存购货合同、进货单、送货单、转账记录、发票等能够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注意记录产品信息及供货方信息,避免在被起诉时无法追溯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源头。

专利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防止核心技术泄露。签订合作协议时,明确知识产权风险责任、知识产权归属、商业秘密保护义务责任等内容、避免陷入纠纷,影响正常经营。

三、依法经营,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合法合规,恪守诚实信用,一旦发现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合法权益风险,应及时停止并积极取得权利人许可,杜绝采取去标签、去标识等非法方式恶意规避法律责任;涉及知名品种、驰名商标的,应高度注意,避免傍名牌、搭便车等恶意侵权行为,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主体,将会面临高额的惩罚性赔偿金。严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主体将会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理性维权,正当合理化解纠纷

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一是尽快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及时消除侵权行为影响;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公证取证或依法向法院申请诉前及诉中证据保全等方式全面收集固定侵权证据,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通过知识产权人民调解、仲裁等多种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收到涉诉通知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应诉,围绕被控侵权行为充分准备并提供证据材料,主动配合法院及诉调中心的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尽快化解。发现涉案专利、商标等不符合授权条件时,可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权利无效。

希望全市市场经营主体树立尊重知识产权,诚信合法经营的理念,共同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来源:红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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