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孩子是否成才、成功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因此家家户户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这样就带来了老师在教育管理学生时候觉得很难把握尺度,既要有尺度又要有温度,这个度很难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对校园纠纷案例的新规为教师依法教育管理学生指明了方向
关注孩子的成长, 重视孩子的培养与关爱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是否成才、成功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因此家家户户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这样就带来了老师在教育管理学生时候觉得很难把握尺度,既要有尺度又要有温度,这个度很难掌握。
一旦有过激的语言,过激的行为就会招来家校纠纷,最近最高法对校园纠纷处理的6个案例给学校老师管理学生指明了方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最高人民法院对学校纠纷新规的第一条指出:
1、强化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责: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必须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如果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存在不足,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是在什么情况下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那?
甲同学与乙同学都为一年级的小学生,在中午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在走廊里撕扯打闹,由于张同学推拉王同学, 导致王同学摔倒牙齿受损,学校协商张某赔偿王某损失,调解未成功王同学家长告上法庭,最后处理结果,张同学家长负55%责任,其余的责任划归学校承担。
因为毕竟两个学生是一年级小学生,未成年人是在学校走廊发生的事情所以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2、明确学校责任范围
学校在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这避免了“只要未成年人在校受伤则学校必然担责”的误解,支持学校正常组织、开展教学等相关活动。
这一条新规确实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划分非常明确在有些家长看来,只要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的事儿就一概由学校负责,这是家长的误区。
6年级的赵同学在放学的时候走在楼梯中不小心自己摔倒受伤, 家长以学校在放学期间没有监管到位为由,把学校告上法庭,审理结果是 学校已经把校园安全工作做到位了,在楼梯处明显有标识,上下楼梯注意安全,小心脚下台阶等安全提醒标语,非常醒目,而且老师在班级对学生进行校园安全的教育也都一一落实到位,有资料可以查询, 因此最高法院驳回了家长需要学校赔偿8万元损失费的诉求。
家长不要认为只要在学校发生的事儿就要学校负责。
由此事我联想到了前不久,在我们学校发生的一件事。
一名6年级的学生李某在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老师在走廊里组织学生站排,李某他没有站到队伍中,提前赶往食堂,可是在他跑到教学楼门处由于奔跑用力过猛,用脚踢在教学楼的门玻璃处,因为玻璃处原本有一块儿裂痕,加上他的外力导致门玻璃破碎,碎片把他的腿部划伤,学校给他花了医药费处置,家长不依不饶,偏要让学校拿出2万元的补偿,学校认为是孩子个人所为,不肯付2万元的补偿费。后来家长到学校闹来闹去, 学校担心影响不好,还是付了2万元的补偿费,由此看来学校这2万元不该赔偿,至少不能全部由学校支出!
3、支持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学校可以依法实施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通过下面的案例,我们进一步来明确教师合理的惩戒权利。
一名同学在学校里无原因的扎、咬同学,学校老师批评他,让他在班级里给对方道歉,结果这名同学态度不端正,道歉不诚恳, 学校老师要求他再次真诚的向同学道歉,结果孩子不上学,家长到学校里闹,并且让学校赔偿孩子治病的医药费,学校不肯拿出费用,家长就把学校告到法庭, 处理结果是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属于正当的惩戒,学校不负责任给这名学生出医药费。
高法的审判结果为老师撑起了依法管理教育学生的一片天。
最近那名已失联100多天的大学生,因为在考试的时候他违规带了手机,监考老师把他的手机没收了,并告知他拿不到毕业证,结果这名学生就失踪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那么老师的做法是不是在他的权利范围之内呢,正常老师有权利制止违规的考生,这个结果学生不能承受,那么老师应该不是过失方? 但是老师当时具体说了哪些话,有没有说了不合乎法律法规的语言,这个还要尊重事实!
4、家长监督的边界
家长对学校的监督应依据事实和法律,保持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
如果家长对学校教育管理行为进行不实报道并广泛传播,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那些无端的诽谤,捏造事实,举报学校的家长们提了个醒不是你想编造事实,污蔑学校就可以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目的的。
一名家长说老师霸凌学生因为他说的不符事实,学校没有对老师进行处分,这名家长就举报学校有违法行为, 事实胜于雄辩, 经过调查核实,家长所说的所谓的学校违规行为不属实,由于这名家长的无端诽谤,导致学校名誉受损,这名家长要负法律责任,这真应了那句偷鸡不成,蚀把米!
作为老师也好,学校也好,要依法依规从教, 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行使自己合法权益, 对学校惩戒要以关爱正确引导为主,对于那些说教没有作用的学生必要的惩戒是要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进行,不要因为有些家长无理取闹,导致老师过度佛系,不敢管教学生!
作为老师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在家长的监管和挑剔中与学校的严格要求下站稳脚跟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儿,处在夹缝中执教,深浅度不太好掌握,既要满足家长的合理要求,又要达到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实属不易,好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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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素颜说情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