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由十堰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按法律程序依次进行着,与此同时,在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的远程庭审室内,庭审现场画面正在大屏同步播放。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由十堰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按法律程序依次进行着,与此同时,在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的远程庭审室内,庭审现场画面正在大屏同步播放。
评议团在市检察院远程庭审室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线上同步听庭评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部署,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4月25日,市检察院就一起刑事案件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此次庭审评议,市检察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下,创新运用“数字化+智慧庭审”手段,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足不出院”线上同步听庭评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晏改会全程听庭评议。活动还邀请了湖北省人大代表、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主任工程师艾尔肯·吐尔逊,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十堰市律师协会会长刘畅,十堰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朱义钊及基层院代表参加听庭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核心,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地开展讯问、举证、质证工作。法庭辩论环节发表公诉意见观点鲜明、释法说理充分,答辩环节应对争议焦点逐一回应,展现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远程庭审室内,高清的音视频画面同步传输,评议团围绕公诉人在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礼仪、办案综合效果等环节的表现认真评议记录。
刑事案件听庭评议研讨会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召开评议会,与会人员就出庭规范、文书制作、讯问技巧、多媒体示证、庭审应变等发表了评议意见,依据《庭审质量评估表》对公诉人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对案件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研讨。
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
“从整个庭审表现来说,出庭检察官很好地展现了公诉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良好形象。”
“举证环节应详略得当,可以优先出示突出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证据。”
“法庭辩论环节对抗性、说理性还需加强。”
“听庭评议要常态化、机制化,要真评实评,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
法庭是检验检察官办案质量和综合素质的“试金石”。就进一步强化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刘少军强调:
公诉人既要政治过硬,还要做到本领高强。一方面要将“从政治上看”贯穿办案全过程,筑牢政治忠诚,另一方面要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实现讲政治与强素能两手抓、两手硬。
既要正气凛然,还要秉持奉法为上。公诉人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靠专业“吃饭”,凭本事履职,不能仅以国家公诉人自居而虚张声势、以权压人。
既要义正辞严,还要秉持客观公正。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这就要求公诉人既要指控犯罪坚决有力,又要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杜绝冤假错案,尤其要避免因为顾及所谓“形象”、基于问责压力而一意孤行、一错再错。
既要协同配合,还要维护平等武装。公诉人和辩护人没有谁大谁小、谁高谁低的问题。要正确把握控、辩、审三方关系,切实保障平等装备、平等对抗,切实避免控辩失衡,甚至导致控辩对抗演变为审辩对抗。
既要依法办案,还要注重见微知著。要坚持从“三个善于”的维度检视办案效果,坚持将依法治罪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透过案件看到背后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切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说法、举一反三,推动良法善治和善良风俗。
来 源 | 十堰市检察院
编 辑 | 郑旭宴
初 审 | 饶传军
终 审 | 殷耀刚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