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享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店下村吴家组9号
执行案号:(2025)赣1002执1101号
执行标的:144465.53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享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提供其行踪线索以便本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还清欠款本金144465.53元及利息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被执行人行踪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包括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线索的兑现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94-8213257,13970475367。
联系人:张法官 全法官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377号
特此公告。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被执行人:张风华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孝桥镇龙湾村何家组龙湾村委会龙湾村委田坂张村
执行案号:(2025)赣1002执343号
执行标的:173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风华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提供其行踪线索以便本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还清欠款本金173000元及利息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款的2%支付悬赏金(被执行人行踪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包括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线索的兑现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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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郑文林
身份证住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湖南乡湖田村郑家六组20号
执行案号:(2025)赣1002执143号
执行标的:2803763.11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郑文林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提供其行踪线索以便本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还清欠款本金2803763.11元及利息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款的1%支付悬赏金(被执行人行踪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包括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报告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对先提供线索的兑现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来源:临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