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老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老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线索。
一、征集范围
1.普通食品或者日用品明示或暗示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或对其性能、功能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违法商业广告发布行为;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宣称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3.以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以及向老年人销售伪高科技保健品等行为;
4.以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或以“医疗养生”“电视购物”等节目形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变相发布“神医”“神药”等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5.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以及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在推销老年人保健品过程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老年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6.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药品、保健品等“坑老”行为;
7.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和欺诈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
8.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侵害老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 0934-6621114
2.举报地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13号)。
三、注意事项
1.举报内容应与涉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相关。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3.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址、涉事企业名称、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4.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相关问题线索。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来源:宁县人民检察院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