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已经成为乡村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力军和执行者。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驻村干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如何快速适应驻村工作,助推乡村治理工作快速落实,是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摘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已经成为乡村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力军和执行者。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驻村干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如何快速适应驻村工作,助推乡村治理工作快速落实,是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该文分析了基层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必要性,探究了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并聚焦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对策,以期为驻村干部更好地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0引言驻村干部作为连接上级组织与乡村基层的重要纽带,既是上级政策的忠实执行者,也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参与者。然而,在乡村治理的实际操作中,驻村干部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限制了乡村治理效果的提高。面对这一现状,明确界定驻村干部的职能范畴、强化沟通协作机制、提升驻村干部的乡村治理能力,成为破解当前难题的关键。本文旨在深入挖掘驻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期助力驻村干部更有效地投身于乡村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乡村治理工作的开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密切相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局面日益凸显,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态势。因此,推动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提高治理能力,对于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经济增长滞后等难题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
驻村干部作为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和传递者,有利于保障国家各项政策在乡村层面得到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驻村干部会深入基层,了解乡村实际情况,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指导村民正确理解政策,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农民,同时还可以帮助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等多方面的资源,为乡村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驻村干部还能引进外部资源,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实现共同富裕双重目标的驱动下,驻村干部深度介入乡村治理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策略。一方面,驻村干部致力于推行产业扶贫项目,如培育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拓展产业链条,为村民提供精确而高效的指导;另一方面,乡村治理工作包括教育和文化扶贫的广阔范畴,如举办种粮知识竞赛、技能大比拼等各类文化活动,既开阔了村民的视野,也丰富了乡村地区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助于促进农民精神层面的持续富足,从而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共同富裕。
部分地区尚未构建完善的驻村干部治理模式,导致驻村干部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面临一系列挑战。
一方面,驻村干部队伍内部存在业务能力不足、文化水平差异大、组织能力各异等问题,这使得他们难以提供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指导,从而限制了驻村干部在推动乡村治理和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效能,影响了乡村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果。
另一方面,部分乡村的自我监督与评估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驻村干部在乡村治理实践中难以充分发挥其领导潜能。他们往往仅停留在表面化的走访工作上,而忽视了深入实践、挖掘潜力的必要性,致使乡村治理工作停留在浅层次,缺乏实质性的进展与成效。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驻村干部需依据各自的职责划分,积极投身于乡村治理实践。然而,当前部分地区缺乏清晰明确的职责界定,驻村干部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对自身角色定位模糊,难以精准对接乡村治理的实际需求。具体表现为驻村干部在部分层面上的工作目标存在错位,如在乡镇政府层面,他们被期待承担领导职责,引领村“两委”改进作风,提升治理效能;在原派出单位层面,他们需协助村镇开发新项目,促进经济发展;而在驻村层面,他们则需要专注完成帮扶任务,改善村民生活。这种多重角色导致驻村干部在应对各方期望时陷入困境,治理目标分散,成效不佳。
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性且错综复杂的任务,它要求驻村干部在村镇范围内持续推动并有效实施各项发展策略。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驻村干部往往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导致乡村治理工作的顺畅推进面临阻碍,进而影响了治理效果的充分展现。具体而言,受干部选派机制的影响,部分驻村干部的职务变动较为频繁,多数驻村干部在定点帮扶的乡镇都设有固定的任期,一旦任期届满,他们往往会选择调离岗位。这一现象导致前任驻村干部所制定的乡村治理规划难以得到连贯性的执行,出现了规划与执行之间的“断裂”,不利于乡村治理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驻村干部遵循的正式制度与乡村内部的“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协调。这种制度间的差异导致村民与驻村干部之间需要构建起顺畅的协作关系,从而确保驻村干部在乡村治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具备应有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从而促进实际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这种协作关系很难建立。以某村镇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例,驻村干部在此过程中扮演着监督选举流程的重要角色,并需严格按照既定制度规范执行,即先由村党支部初步筛选候选人,再由村委进行投票选举。然而,相当一部分村民则一致坚持采用传统的推举制度,其过程就容易产生人情选举、家族选举等情况,影响到村委会人事选举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1]。
为应对乡村治理形式化问题,各地政府还需着力构建和优化乡村治理的协同合作机制。此机制的核心在于促进驻村干部与乡村其他自治组织之间的紧密协作,以期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品质与效率。在主体协同方面,驻村干部不应孤立地作为乡村治理工作的唯一行动者,而应联合村“两委”等多元主体,形成联动,共同推动多主体协同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从而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的外部环境。具体而言,驻村干部需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宣传乡村治理理念的重任,激发并引导各类自治力量积极参与其中,推动形成更加高效、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这一变革旨在确保驻村干部拥有更加充分的执行权限,进而增强其工作实效性,为乡村的持续繁荣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并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驻村干部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时,需确保自身能力与所派驻村镇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以便在治理实践中有效履行各项职责。首先,驻村干部需清晰定位自己作为引领者的角色,并切实承担起引导责任。具体而言,驻村干部应在驻村区域积极构建身份认同,强化与村委、党委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搭建起顺畅的互动渠道,确保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次,驻村干部不仅要充分了解乡村振兴政策内容与政策意图,还要掌握高效的信息交流方式,确保乡村振兴政策能够在乡村地区凝聚人心,提高村民对驻村干部的信任感[2]。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带动乡村产业发展,防止乡村发展过度依赖帮扶资源。
例如,乡村“空心化”反映出乡村治理责任制度不完善、治理工作实施性不强、治理效果不具备延续性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在落实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制度的过程中,各地区应重新分配驻村干部权责,强化驻村干部职能,确保驻村干部在各领域的治理工作中都能发挥自身的领导价值[3]。首先,驻村干部应当承担起发展引领者的角色,积极引领村民探索并实施适合乡村建设的项目,从而优化乡村产业治理成效。驻村干部需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结合乡村特色资源,引导村民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与可持续发展。其次,各地政府应赋予驻村干部乡风文明传播者的职责,要求他们高度重视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工匠文化等宝贵资源的挖掘与传承。驻村干部应通过乡村治理工作,提升帮扶地区的文化软实力,增强村民的文化自信与归属感。驻村干部可以通过组织文化活动、宣传乡村文化故事等方式,让外界更好地了解乡村的独特魅力,同时促进乡村内部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为乡村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为保障乡村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地政府需构建完善的驻村干部保障体系,并深刻认识到驻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首先,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以搭建驻村干部与村民、村干部之间的信任桥梁,为各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其次,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增强村民对驻村干部的认识与理解,促进驻村干部的持续学习与成长,从而深化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紧密联系。此外,实施薪酬激励机制,确保驻村干部在驻村期间享有合理的薪酬待遇,以此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为乡村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最后,各地政府应当构建一套全面的驻村队伍考核评价机制。具体而言,对于驻村干部的个人工作表现,可以通过量化指标来进行客观评估;而对于他们在乡村建设、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贡献,则可采用定性的方法进行深入考核。实施这种多元化的考核体系,旨在激发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驻村干部队伍适应乡村治理工作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需求,从而更有效地推动乡村的持续繁荣与进步。
在驻村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培养上,政府应对驻村干部的综合治理能力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打造驻村“铁军”,避免因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导致帮扶项目无法稳定实施。为确保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的长效化,驻村干部应具备对社会基础或乡村资源的适应性特质,确保能够应对各种各样的治理工作场景,解决乡村治理问题[4]。
驻村干部首先要进行深入的调研,了解乡村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人口结构、社会关系和文化传统等基本情况,与村民进行广泛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期望和关切,为制定治理策略提供基础数据。广大驻村干部要培育敢为人先的精神,不可因循守旧,要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深入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文件,在常学常新中提升理论修养,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和使命[5]。驻村工作并不是轻而易举便能完成的,只有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改良工作方式、提高实践能力,才能够在面对各种问题和困难时做到游刃有余。同时,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治理策略进行调整和优化。定期向上级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效,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源支持。
驻村干部大多都是从各单位选派的,其工作方式、工作思想存在不同。因此,驻村干部彼此之间应快速熟识,在开展工作之前,应相互进行沟通,建立起信任的“桥梁”,以更好地开展工作。驻村干部应尽快融入村“两委”,与村“两委”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乡村治理工作,面对村里难事、群众矛盾,做到不回避、不退缩,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到遇事协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更重要的是,要与广大村民建立联系,驻村工作期间,要通过座谈会、日常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与群众谈心、拉家常,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真正为群众着想,才能走进群众内心,和群众“打成一片”,为后续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结语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时面临着治理成效不显著、主体责任划分模糊、治理制度不健全等挑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的实质性发展,同时也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针对这一现状,各乡村地区亟须完善乡村治理的协同合作机制、明确责任规划体系、强化驻村干部的保障制度、打造持续参与治理工作的驻村干部队伍。驻村干部参与乡村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成功落地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乡村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驻村干部的作用将更加凸显,他们将继续为乡村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参考文献:略
作者:李朝正 马潇源 宁夏大学农学院 濮阳县户部寨镇人民政府
来源:爱农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