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总工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84年4月27日,题名为《关于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文件由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总工会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84年4月27日,题名为《关于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文件由山东省总工会惠民地区办事处、惠民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印发,主要内容是对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目的、参加单位、竞赛项目、运动员与裁判员资格、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等有关事宜进行部署要求。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关于举办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体委:
为推动全区职工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迎接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的召开,经请示地委、行署同意,决定于今年召开惠民地区首届职工运动会,现将运动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这届运动会,是建国以来我区职工的第一次体育盛会,又是在建国三十五周年前召开的。通过运动会的召开,要达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振奋革命精神,增强职工体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同时,通过各项竞赛,选拔、组建我区职工代表队,参加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
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要切实贯彻党的体育方针,以振兴惠民体育的精神,把运动会开出一个新面貌,赛出一个新水平,涌现一批新人才,力争竞赛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开创全区体育新局面做出贡献。
运动会后,各级工会、体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职工体育的领导,搞好基层体育协会的组织建设,积极建立各种体育运动和锻炼小组,不断扩大职工体育人口。
二、参加单位
以县、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工作人员一人。
三、竞赛项目
设足球、田径、公路自行车、武术、篮球、乒乓球、象棋等七个项目。
四、各项竞赛的时间、地点和人数
这届运动会各竞赛项目均在滨州市进行。
(略)
五、运动员资格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册的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集体企业职工)和在这一时限内取得经营执照的个体职工。
六、奖励
1.球类和团体项目均奖前4名,单项、个人均奖前6名。
2.设精神文明奖,奖励精神文明先进运动队、先进个人。
七、裁判
田径:裁判长、裁判员均由滨州师专体育系承担。其他项目裁判全区统一抽调,详见各项规程。
八、经费
(略)
九、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体育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宣传体育战线的大好形势,宣传体育先进单位、个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开好运动会,推动全区职工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十、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本届运动会的领导,地委、行署由冯宝璞、宋存胜同志挂帅,工会、体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惠民地区第一届职工运动会筹备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工会。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各项比赛,无特殊情况不得弃权。
地区工会
地区体委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来源:醉夕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