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人工智能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算法和大模型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秘密武器”。然而,这些“武器”在发挥威力的同时,也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就像司机上路需要驾照一样,您的AI产品也需要“持证上岗”——这就是算法备案和大模型备案。
在人工智能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算法和大模型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秘密武器”。然而,这些“武器”在发挥威力的同时,也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就像司机上路需要驾照一样,您的AI产品也需要“持证上岗”——这就是算法备案和大模型备案。
科普时间
Q1
什么是算法备案、大模型备案及登记?
(一)算法备案
算法备案是由国家网信部门主导,与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市监总局一起联合发布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后的具有强制性的备案制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必须依法进行算法备案。
(二)大模型备案及登记
1.大模型备案
大模型备案一般指的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由省级网信部门向上提交到国家网信部门,通过备案后编号在官网上对外公示并定期更新。公示链接: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大模型登记
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对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登记工作。
Q2
什么企业产品需要做备案?
(一)算法|五大类备案
算法备案由国家网信办负责审批,在线申请完成。企业需在线提交包含主体、算法与产品信息在内的完整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备案号。
备案5大类别: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目前生成合成类算法在各平台上线都需要算法备案号(包含接三方接api实现服务的)。
(二)大模型|两大类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AIGC产品同时满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和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两个要求时,应当进行算法备案。这类模型因需海量数据训练,能创造多形态内容,故需特别关注其安全性与合规性。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
1. 直接2C模式;
2.间接2C(B2B2C)模式;
3.公司内测或公开测试;
4.公司内部使用;
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
目前法规对于“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以举例的方式给出了两种情形:
1.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
2.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资料来源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佛山市互联网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