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惠林回忆7:我哥哥来安庆接我,我被捕的牢狱生活就到此结束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9 10:55 2

摘要:1930年1月,安徽省特种法庭反省院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修订的《反省院条例》的规定,将我们一案被判刑两年以上的刘树德、章执中、吴大鹏、章宣德、刘复彭、陈焕章、我、陈一煌、王芝芳、蔡之炳、李善继11人关押在反省院内;被判刑一年以上的葛鲁生、甘天沐、柳毅夫(解放后叫

1930年1月,安徽省特种法庭反省院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修订的《反省院条例》的规定,将我们一案被判刑两年以上的刘树德、章执中、吴大鹏、章宣德、刘复彭、陈焕章、我、陈一煌、王芝芳、蔡之炳、李善继11人关押在反省院内;被判刑一年以上的葛鲁生、甘天沐、柳毅夫(解放后叫柳湛,任中央教育部副部长)、王焕然、李炳亮、李炳乾、李良辰、徐厚昌、王德芳、王德泽、胡少卿、戴映东(解放后在上海市委党校工作)、许适应、吴昆等四五十人移送到安庆东门内安徽省第一模范监狱执行刑期;其余被判刑一年及一年以下已决政治犯均留省第一模范监狱执行刑期;其余被判刑一年及一年以下已决政治犯均留在安徽省反省院内,还有王玉英(解放后叫袁溥之)等几位女政治犯等仍被留在分监原女监内关押未动。

安徽省第一模范监狱内有两个十字监,一个大十字监又称新监,一个小十字监又称老监。小十字监有四条监弄,叫"劝"、"善"、"改"、"过"四个字号,我们政治犯分别被关在"劝"、"善"两个监弄里。原被关押在这两条监弄里的普通刑事犯已全部移走,腾空出来专关我们政治犯,以与普通刑事案犯完全隔开管理。我被关在"劝"字号监弄。"劝"字号监弄是独人监,每个监房关押一人,"善"字号监弄是多人监,每个监房关押三人至五人。当时我和柳毅夫、李炳亮、李炳乾、陈一煌、刘复彭、陈焕章、王芝芳等十人被关在"劝"字号监弄;其余政治犯全被关在"善"字号监弄。"改"、"过"两个字号监弄仍旧关押普通刑事犯,禁止他们与政治犯接触。我们这批政治犯在被移送到安徽省第一模范监狱时,由看守长出面宣布监规。他说:"这里是监狱,每月只准同外面亲属通一次信,来探监一次,每半个月监狱有人可给你们代买小菜或其它日用品。口粮菜金同普通刑事案犯一样的标准。有事要向值班看守报告。每天放风半小时,只准在监弄里活动,不准串"号子"(即监房)。每餐拿菜饭时不准与送饭的普通刑事犯交谈。每天早晨倒马桶时,一个一个的监房挨次开门,不得同时出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受到惩罚。"我们被关进模范监狱后,发现监狱当局对待政治犯的生活与对待普通刑事犯人一样的残忍。

按照安徽省反省院党团混合支部的决定,我们被移送到安徽省第一模范监狱关押后,即成立第一模范监狱党团混合支部,其领导成员不变,模范监狱关押后,即成立第一模范监狱党团混合支部,其领导成员不变,团员仍单独编小组受其领导。当时,关在"劝"字号监弄里的团员有我和陈一煌、李炳乾、李炳亮四人,由李炳乾任小组长;柳毅夫是党员,只有他一人,编在我们一组过生活。其余关在"劝"字号监弄的五名政治犯均不是党团员。由于我们分住在"劝"、"善"两个字号监弄里监狱里管理较严,"放风"接触的机会少,而且有一些非党员的政治犯夹杂其间,交换意见不易。在同一个监弄里的,如像"劝"字号监弄是独人监,我们还能趁着值班看守不在时,通过囚房上的窗口,与对门囚房里的同志彼此用暗语讲话;或者在两间相连的囚房墙壁上方安装电灯的洞口里,彼此投递字条沟通消息。若被关在两条不同的监弄里,或者囚房相距很远,只能利用到监弄外面的院内晒衣被机会碰头、递纸条、交谈几句。大家都对严格的监狱管理和苛刻的生活条件极为不满,暗中寻找机会酝酿监狱斗争,求得适当改善政治犯人的生活条件。第一模范监狱内党团混合支部审时度势,决定先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布置刑期长的政治犯出面,向监狱当局直接提出要求,每天上、下午各"放风"一小时到院内活动;允许到普通犯人工场里做工;改善监狱里的伙食生活。理由是我们被判的都是无期徒刑或徒刑很长,需要活动身体,不能老是关在监房里,不见天日。二是布置大家采取小动作,有意找值班看守的麻烦,或者报告要出监房晒衣被,或者借剪子剪指甲,或者说扣子掉了要借针线补缝,或者说水不够喝向看守要开水吃,或者要看守传递书籍给另外监弄里的政治犯。总之想尽各种办法麻烦看守,冲破他们严格的封锁与限制,使他们无理由可以反对。

有一次,我有意找值班看守的麻烦,要他到李炳乾窗口拿一把梳子给我,然后我把一本古书交给看守送给李炳乾。看守嫌麻烦,不愿意,骂我找事做,彼此发生口角。我对看守说:"这是你应该做的工作。你们把我整天关在监房里,不能自由来往。不找你传递东西,我还有什么办法呢?你怎么还能骂我?"这时,丁看守长正来查监房,被他听到了。他跑进监弄到我住的囚房窗口,板起面孔责骂我:"你要干什么?你是犯人,不准找看守的麻烦。"我回嘴说:"什么犯人!我是政治犯,没有犯法。你们把我无辜关在这里,没有自由。我要看守传递东西,这是他的职责,不是我找麻烦。"丁看守长听了我的反驳,没有再说,却带着气走了。后来我从送菜饭来的普通刑事犯口中了解到:丁看守长是这个监狱中最凶恶最毒辣的活阎王,打死犯人是不眨眼的,估计他一定要找机会来整我。监狱当局对我们政治犯提出的到监弄外"放风"活动、做工、增加探监次数、改善伙食等等要求,一概置之不理。

有一天,我要求值班看守开监房门出去晒被条。看守对我怀有成见,不开门,说我故意取闹。我听了后,就火爆起来,与看守发生争吵。住在我监房对门的李炳乾也站在他的监房窗口帮我说话,批评看守说:"你不开门让人出去晒被条,是有意刁难,还说别人故意取闹,真是不讲道理!"我们在"劝"字号监弄里的争吵,被关在"善"字号监弄里的同志听到了,就出来助威声援,责骂值班看守的不是。丁看守长得知报告后,带领一批看守,杀气腾腾地赶到"劝"、"善"两字号监弄,打开铁栅牢门,把关在"劝"字号的我、李炳乾,关在"善"字号的王德芳、李良辰,从监房里拖到十字监的中心看守站前,毒打一顿,剪去我们四人穿的棉袍下半截,每人各钉上一副特制的十多斤重的脚镣,在铁镣后面还吊着一块三四斤的铁铊。每移动一步,铁铊打在脚后跟,痛极了。丁看守长还叫看守把我们四人的双手靠在背后带上反手铐。这是监狱里对犯人最残酷的处罚。最后,一群看守在丁看守长的指挥下,把我们四人拖到阴沉沉、不见天日的太平间(犯人死后停尸的地方)里禁闭,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听任冻饿折磨。当时正是春节前两三天,三九寒冬,冷得要命。我和李炳乾两人一齐被丢放在太平间东南旮旯里,王德芳和李良辰两人一齐被丢放在太平间西北旮旯里。因为带着反背手铐,睡也不行,坐也不行,全身尤其肩膀骨酸得像被针扎一样,比受刑吊打、鞭抽、上三吊,更要千百倍痛苦难受。若不是亲身感受,谁也不知上反背手铐是监狱处罚犯人顶级的刑法,加之脚带重镣更难以移动。我和李炳乾两人只好背靠背,凭着彼此屁股支撑坐在青石地上,这样可以减轻一点独自一人坐着的痛苦。我们四人都绝食反抗(实际上监狱里已不给我们饭吃),大吵大闹,大骂监狱当局,要求看管我们的看守立即放我们回原监房。

当我们四人被毒打,又钉上铁镣、戴上反背手铐投入太平间后,狱中党团混合支部立即作出决定,发动全体政治犯宣布绝食斗争。大家卧床不起,一日三餐不拿饭菜。高呼口号:"反对监狱当局虐待政治犯!反对残酷迫害政治犯!要求立即将被抓走的欧阳良劭、李炳乾、王德芳、李良辰四人送回原监房里治疗!撤换指挥动手打人的凶手丁看守长!改善政治犯的生活规定"等等。监狱当局不予理睬,继续恫吓威胁我们。全体政治犯连续绝食三天三夜,昼夜不停高呼口号,声震狱外。我们在太平间里也能听到监弄里的口号声,同时我们四人约好也在太平间里高呼口号,相互策应。这时正逢旧历新年,口号声引起狱中普通刑事犯对政治犯绝食斗争的同情支持,大家议论说:"年都不让犯人好好过,大年初一饿死了人,典狱长要负责任!"我们绝食斗争的消息,通过来探监的家属和听到监狱呼叫声的附近居民,很快地传播到狱外去。监狱当局首先是典狱长,怕因绝食而饿死了人,引起社会舆论对他的不利,甚至怕职务被撤,态度开始有了一些软化。典狱长派总务科长到"劝"、"善"两个监弄劝说绝食的政治犯进食,并说:他们四人被钉镣上铐是犯了监规,不得不处理,暂时隔离一下。你们大家何必绝食,自找苦吃。企图分化瓦解政治犯团结一致的斗争意志。全体政治犯没有一个人理睬他,继续卧床高呼口号。党团混合支部几位负责人带头喊道:"明明是你们虐待政治犯,克扣口粮,反诬说我们违反监规。明明是你们看守随便到监弄里来抓人吊打,钉镣上反背手铐,违反人道主义,虐待犯人,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立即放回四位难友,保证不再重犯!不达目的,斗争到底!"支部负责人的喊叫,就是对党团员政治犯行动的指示。总务科长见到高压办法不行,欺骗办法也无效,就回去向典狱长报告请示。典狱长又要总务科长重新到"劝"、"善"两个监弄找绝食的政治犯谈判,经过反复争辩,最后狱方答应:将我们四个被抓走关在太平间的人放回原监房;每天上、下午各"放风"一次,允许政治犯在同一监弄里可以串"号子";亲友探监和送进物品(包括书籍)可以随到随接见与传递,寄进来的信件可以不受次数的限制。但寄出的信件每人每月不可超过三次;送进来的书籍可以不再检查扣留。至于增加口粮菜金问题,一律按照普通刑事犯人的标准,不能增加,说这是国家统一的规定。政治犯到普通刑事犯的工场里做工,亦要请示上级批准,监狱不肯答复。对于我们提出撤换指挥打人的丁看守长的要求,总务科长避而不提。党团混合支部考虑到后面三个要求不易解决,放人的问题、改善生活环境、放宽对政治犯的探监次数等三大问题已基本上得到解决。"劝"、"善"两个监弄的全体政治犯遂向总务科长提出:"你们先把被抓走的四个人放回来,我们才能进食。"监狱当局见全体政治犯的斗争意志坚决,不肯让步,又看到我们四人已被关了三天三夜怕被冻致死,只好把我和李炳乾、王德芳、李良辰的脚镣手铐开掉送回原监房,斗争胜利结束。

反背手铐和钉的十几斤重的脚镣被开掉后,我一时感到轻松解放。但因经三个昼夜的折磨,双臂仍然不能自如地弯到前身来,刺骨疼痛,脚后跟又被脚镣磨破皮而生了冻疮,铁锈侵入肌肉,溃烂出血,慢慢化脓有铜板大小的一块,双脚难以行动,一行动就痛。开始我还不太重视,只报告监狱当局给我医治。监狱里没有西医,只给我一点普通凡士林擦擦,毫无效果。后来我找狱中采购员代我买来两盒蛤蜊油涂抹,也不生效。冻疮腐烂范围越来越大,疮口地方越来越深,脚不能下垂只有平躺在床上才能减轻苦痛。我只好写信告诉我的哥哥,要他在外面找西医开个处方买点药寄给我。哥哥买了几盒"生肌白玉霜"药膏和一些纱布、药棉花送进来给我。我在监狱里搞来一些盐水,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洗去腐肉,涂上"生肌白玉霜"药膏。说也奇怪,经过一个多月的这样治疗,也就慢慢好了,但右脚后根却留下一个疤痕。我这次在监狱中所受的残忍迫害,与我在被捕时审讯中遭受到捆绑、刑讯毒打又是一种不同的滋味,屎尿都拉在身上。

绝食斗争使全体政治犯都经受了一次考验。鉴于政治犯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党团员,有的只是赤色群众,有的是完全吃冤枉官司的,因此,狱中党团混合支部决定,在党支部领导下组织一个"生活互助会",把一切非党的政治犯都团结起来,过集体生活,建立统一的起居制度,组织进行文化、理论各方面的学习,提倡革命气节,在非党的政治犯中进行培养、选择、吸收有条件的人人党入团。在政治犯中有一部分人家境贫寒,无外来接济,"生活互助会"遂作出规定,凡有外来接济的政治犯,从其送进来的款项中提出百分之二十作为互助金,接济其他困难的政治犯,帮助解决日用必需品(毛巾、牙刷之类)或药品。

1930年5月底,我和同案陈一煌、王芝芳、蔡之炳、李善继五人同被判处两年的徒刑。在坐满刑期二分之一时,安徽省第一模范监狱按照国民党《反省院条例》的规定,将我们五人移送到安徽省反省院。安徽省反省院仍设在安庆饮马塘,院长仍是曾友豪兼,总务科长也还是陆树声兼,院内一切情况照旧。在我们一案五人移送到安徽省反省院时,被关押在反省院内的已决政治犯不多,连我们一案在内总共不到20人。因此空余的监房很多,约占总数二分之一强。那时被捕来的未决政治犯人很多,属于省高等法院审理,因为安徽省高等法院看守所内已关不下,就寄押关在安徽省反省院内。所以安徽省反省院内还有一部分未决政治犯。已决政治犯与未决政治犯联合成立一个党团混合支部,书记由曹逸心担任。曹逸心是未决政治犯,湖南人,黄埔军校学生,在安徽霍山县被捕,未暴露身份;另外两名支部干事,一位是未决政治犯刘渭西,霍邱暴动被捕,已暴露身份;一位是已决政治犯严子聪,中共党员。反省院内已决政治犯中只有严子聪一人是党员,共青团员有我、陈一煌、张之禹(解放后名叫纪之友)、谢立贵、高锦坤、郑玉松六人,其余的政治犯均是非党群众,其中有曾在武汉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工作的方文轩,现任国民党潜山县党部常委的储醉醒,两人均属国民党左派反蒋分子,也以"共匪"的罪名被判徒刑。寄押在反省院内的未决政治犯中共青团员,只有安庆东南中学的学生薛彦良、刘庆良两人,其余都是赤色群众。他们有的因暴南中学的学生薛彦良、刘庆良两人,其余都是赤色群众。他们有的因暴动失败而被捕,有的因闹学潮而被捕,还有少数是汪精卫的改组派,在中原大战(蒋阎冯战争)期间因策划兵变暴露而遭到逮捕。看守所"过"、"必"两字号监弄内的未决政治犯中的党团员各编成小组,也归反省院内党团混合支部统一领导。

1930年夏,天气奇热,政治犯(包括寄押的未决政治犯在内)不断发生中暑现象。由于监房紧闭,开水供应不足,治疗又不及时,党团混合支部研究决定以此为契机发动一次狱内斗争,要求改善囚室卫生环境,每天增加开水供应次数,昼夜不关闭监房门,使空气流通,允许政治犯在监弄里纳凉以减少发生中暑现象。并决定由已被判处死刑正在上诉的刘渭西等人出面,向看守所所长兼安徽省反省院总务科长陆树声提出。开始时陆树声以种种理由不同意。我们知道陆树声不是国民党党员,笃信佛教,常向犯人宣讲慈悲为主,普渡众生;又是安徽省高等法院院长曾友豪的亲信,有职有权,就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跟他磨蹭了几天,逼使他同意。陆树声不敢得罪判了死刑的犯人,也怕政治犯绝食斗争对其不利,最后同意了我们的要求。但是陆树声只在反省院内实行上述要求,而在看守所"过"、"必"两监弄则不实行,说那里关有普通刑事犯。后来"过"、"必"两监弄里的未决政治犯也起来斗争,要求应与反省院内寄押的未决政治犯一视同仁,也获得解决。

不久,反省院内党团混合支部收到党的怀宁县委指示,转达了党中央《关于新的革命高潮与争取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的精神,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立三路线"左倾机会主义的主要文件。它不承认革命需要主观组织力量的充分准备,认为当时国民党内部不断的新军阀混战特别是蒋阎冯之间的中原大战爆发,加上苏区工农红军有很大发展与白区工作有了初步恢复,已使革命形势成熟。它不承认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认为革命危机在全国各地都有同样的生长;它不承认中国民主革命的长期性,认为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即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开始。由于对形势做了上述一些片面武断的错误分析,因而认为全国革命高潮已经到来,制定了组织全国中心城市(上海、武汉、天津等)的武装起义和全国工农红军向中心城市(长沙、九江等)发动进攻的计划。并决定撤销共青团组织,将团、工会与党合并成立统一领导武装起义的各级共产党的行动委员会。根据这一指示原则,安徽省反省院内党团混合支部改称为反省院党支部行动委员会。这样,我和其他共青团员陈一煌、张之禹、谢立贵、石锦坤、郑玉松等均于此时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反省院内党支部行动委员会亦做了相应的扩大,曹逸心仍为书记,委员有刘滑西、严子聪,另再增加陈一煌。"过"、"必"两条监弄的未决政治犯各建立一个行动小组。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迎接全国革命高潮的到来,反省院内党支部行动委员会决定,成立"难友会",作为反省院内支部行动委员会的外围组织,团结一切非党的政治犯,共同斗争。"难友会"推定由在蒙城县策划兵变未成而被捕的反蒋分子王生(解放后名叫王更生)为会长,他在狱中表现好,后由陈一煌介绍入了党;副会长则由党员刘渭西担任。后来又接到怀宁县委行动委员会的通知,说怀宁县委行动委员会准备举行安庆暴动,配合鄂豫皖一部分工农红军行动攻打安庆,夺取安庆城市的计划,届时前来劫狱,要反省院内党支部行动委员会在狱中积极做好准备,里应外合,配合劫狱行动。时间预定在九十月间。我们接到这个通知,十分兴奋,但又要绝对严守秘密,不告知任何非党政治犯,不得有任何泄露,这是生死攸关的问题。

安徽省反省院党支部行动委员会,对于配合院外暴动劫狱的问题,决定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是在组织方面分为三个层次,党员是核心力量,这是第一层次;然后每个党员负责联系一些可靠的非党的积极分子,特别是判重刑的(估计必死的)政治犯,以"难友会"名义编成若干难友生活学习小组,由党员担任小组长,以便劫狱到来时作为骨干力量,这是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则是一般的非党政治犯包括普通刑事犯在内,作为松散的组织,待劫狱到来时,带领着他们一齐冲出去。另一方面是要开掉戴有脚镣人的铁镣,每个人手中准备一件暴动时用的武器。反省院内已决政治犯是不戴脚镣的,只有少数未决政治犯是戴脚镣的。反省院内党支部行动委员会准备通过党员看守小张(桐城县人)买进几把钢锉刀,先将脚镣上铆钉锉掉,用布条包好,待暴动时打开就可以自由行动。越狱武器,主要是拆用桌凳的脚作为自卫武器,首先制服看守,打开牢门,收缴枪支武装自己,对付敌人,配合狱外的暴动。

我们一直在狱中作准备,日夜等待工农红军攻打安庆和狱外暴动前来劫狱,以便随时配合冲出去。我们日复一日地等待了很久,始终未见外面有行动。有一天,通过党员看守小张转来怀宁县委行动委员会的密信通知,说安庆暴动准备力量不足,工农红军已停止攻打安庆,原定暴动计划已经上级指示取消。一场越狱的打算完全落空。实际上"立三路线"的左倾错误,早已经共产国际指出并经党的六届三中全会终止,而怀宁县委行动委员会还在下面布置安庆暴动。由此可见,在当年白区工作宁县委行动委员会还在下面布置安庆暴动。由此可见,在当年白区工作环境下,党中央的重要指示要传达到县一级,往往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这时,蒋介石在中原大战中已经打败了阎锡山、冯玉祥,转而调集重兵,发动对江西中央红军和鄂豫皖红军进行"围剿",并加紧对白区共产党组织和革命人民的镇压、逮捕、迫害。国民党中央政府修改了对政治犯的审理办法,决定在各省成立军事会审法庭,将原由各省高等法院审理的政治犯案件一律移送到军事会审法庭审理,按照军事犯处理,加大判刑的年限,至少被判处五年以上的徒刑,取消上诉权。

安徽省高等法院根据上述新的审理政治犯的规定,将关押在安徽省高等法院看守所内所有未决政治犯,包括国民党内反蒋的政治派别分子在内,一律解送到设在安庆黄家狮子的安徽省陆军监狱内关押,交由安徽省军事会审法庭审理。同时将已被判决死刑的政治犯统统绑赴刑场枪杀,其中有反省院党支部行动委员会干事刘渭西等,都是在这段时间里英勇就义的。

未决政治犯全部移走后,安徽省反省院内已决政治犯只剩下十余人,势单力薄。院方加强管理,恢复原来状况,日间定期"放风",限制自由串"号子"。反省院支部行动委员会接到怀宁县委通知取消行动委员会,恢复原来党支部的名称。党员只有七人,不再设立支部干事会,只设书记一人。因原支部书记曹逸心系未决政治犯,已被解送到陆军监狱,大家改推严子聪接任安徽省反省院党支部书记。

1931年6月,我坐满了两年刑期,安徽省反省院通知我交保释放。我哥哥欧阳良助特来安庆接我出院。我第二次被捕的牢狱生活就到此结束。

【欧阳惠林(1911.10--2009.02),安徽省东至县洋湖镇北山村人。1927年1月参加大革命运动,从事工农青年工作,193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1月28日上海“一·二八”事变爆发后,受党组织委派先后任闸北区民众反日救国会党团书记兼组织部部长、中共闸北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欧阳惠林同志历任中共湖南省工委秘书处干事,皖南特委秘书,苏皖区党委秘书长,苏皖特委书记兼苏南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员,中共苏皖区党委、苏南区党委、苏浙区党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长,并在1943年3月成立的苏南行政委员会被推举为委员兼苏南行政公署秘书秘书长、文教处处长和1944年10月创刊的苏皖区党委、苏南区党委机关报《苏南报》担任社长。解放战争时期,欧阳惠林同志历任中共华中分局秘书处处长、巡视团团长,中共华中第一地委副书记,华中工委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苏南区党委秘书长兼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苏南区委农委书记、江苏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江苏省副省长。2009年2月13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8岁。】

来源:读书有味聊忘老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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