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活动现场,干警结合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为群众讲解“依法带娃”相关内容。干警首先为群众解释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和重要意义,为家长们梳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尊重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未成
4月30日,岚皋县人民法院石门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前往石门镇铁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结合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为群众讲解“依法带娃”相关内容。干警首先为群众解释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和重要意义,为家长们梳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尊重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树立性别平等观念等责任清单。以案释法,警示不依法带娃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随后,根据近期普法宣传重点,干警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干警结合“民告官”的热点问题,讲解行政诉讼工作流程、行政诉讼诉状书写、管辖规定、诉讼时效等内容。详细说明了国家赔偿的申请方式、赔偿类型、赔偿范围、计算标准。
此外,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干警还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扫黄打非”等相关内容。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了学法、用法能力。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贴近群众的司法需求,用更加“接地气”的方式,传递法治温暖、传播法治声音,为建设“和美岚皋”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作者:李文浩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