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带10女吃烧烤逃单,店主讨要时男子怼道:凭本事吃饭付么钱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02 09:46 2

摘要:辽宁大连,男子张某以团建为名,携10名女子至烧烤店消费1125元,讨价还价后趁店主转身逃单。店主杜某发布寻人启事反遭男子嘲讽“凭本事吃饭”,更以冒名顶替者混淆视听。最终,杜某通过媒体曝光真相。

辽宁大连,男子张某以团建为名,携10名女子至烧烤店消费1125元,讨价还价后趁店主转身逃单。店主杜某发布寻人启事反遭男子嘲讽“凭本事吃饭”,更以冒名顶替者混淆视听。最终,杜某通过媒体曝光真相。

据红星新闻报道,当日傍晚7时许,30岁左右的男子张某身着考究西装,携10名年轻女子浩浩荡荡踏入杜某的烧烤店。

杜某见状,立刻招呼伙计将两张桌子拼成长桌,安排众人落座。张某此前已踩过点,彼时他佯装询问能否容纳11人,实则早已布下逃单之局。

席间,张某自斟自饮两瓶白酒,又点了一箱啤酒,烤串堆成小山。

他频频举杯向女子们致意,俨然一副职场精英的派头,杜某见状暗自揣测:这怕是公司团建。女子们则笑语盈盈,对张某言听计从,更添几分下属意味。

酒过三巡,张某拍着胸脯对杜某夸赞:老板,你这肉串绝了!以后常带兄弟们来捧场!杜某听得心花怒放,服务愈发殷勤。

结账时,账单显示1125元,张某却突然变脸:老板,我们公司走账,花超了,您行个方便?杜某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拉个回头客,便抹去75元零头,收下1050元。

可就在杜某转身招呼其他顾客的瞬间,张某突然起身,将现金塞回裤兜,撒腿就跑!杜某愣在原地,直到女子们结伴离去,才惊觉自己被摆了一道。

他强压怒火,在店门口贴出寻人启事:今日有位先生用餐后未付款,许是忙中遗忘,望速来结清,感激不尽。

然而,张某非但未现身,反而在4月12日凌晨5点主动“现身”,他通过电话对杜某破口大骂:你他妈是不是有病?全网找人?老子凭本事吃饭,你活该赔钱!杜某正欲理论,对方却挂断电话,再打已是忙音。

次日,杜某收到一条好友申请,对方自称“张某朋友”,视频通话中,确是一张陌生面孔。杜某冷笑:“你以为找个替身就能糊弄过去?”不料,此人竟反咬一口:“我跟他闹着玩呢,你至于吗?”杜某再发消息,却见红色感叹号——他已被拉黑。

杜某彻底怒了。他联系媒体,记者添加张某的好友后,对方依旧嘴硬:就逃单了咋地?报警啊!

当记者追问是否考虑后果时,张某竟嚣张大笑:法律算个屁!老子一分钱都不会给!

而杜某的烧烤店内,此事已成顾客们的下酒菜。有人调侃:这老板心太大,活该被坑!

也有人愤慨:这年头,逃单都能逃出优越感了?更有人担忧:若人人都学他,谁还敢开店?

杜某却并未被流言击垮。他整理好监控录像、消费记录,甚至打印出张某的通话录音,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他暗下决心:这钱,我必须得要回来!不是为了这1050块,是为了让所有人知道,逃单不是本事,是犯法!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多重违法,其法律责任可从以下角度剖析:

一、张某的“逃单”行为,涉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虽逃单1050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其“虚构走账报销事实→讨价还价→趁机逃离”的行为链,已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

若杜某报案,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以“诈骗公私财物”对张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张某与杜某的烧烤店已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其未支付餐费即逃离,构成根本违约。

杜某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张某继续履行支付义务,或通过诉讼追讨餐费及利息。

二、张某的“冒名顶替”与电话辱骂,涉嫌侵犯名誉权与寻衅滋事


张某通过他人冒充自己与杜某通话,并辱骂“你太缺德”“啥也不是”,已构成对杜某名誉权的侵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杜某可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张某的辱骂行为具有“公然性”与“情节恶劣性”(如多次辱骂、公开传播),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张某的“嚣张言论”,或成加重处罚情节


张某在电话中宣称“法律算个屁”“一分钱都不会给”,不仅暴露其主观恶性,更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拒不悔改”。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张某存在“多次逃单”“累计金额较大”等情形,即便单次未达立案标准,仍可能因“数额累计”被追究刑事责任。


杜某可通过三步走实现权益最大化:

固定证据:保存监控录像、消费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行政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张某的诈骗、辱骂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民事诉讼: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餐费、利息及精神损害赔偿。

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杜某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行、贷款等权利。


张某的“逃单闹剧”,看似一场“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实则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从民事违约到行政违法,再到刑事犯罪,其每一步都踩在法律的红线上。

而杜某的维权之路,不仅关乎1050元餐费,更是一场关于“契约精神”与“法治尊严”的较量。当“白嫖”成为某些人炫耀的资本,法律的利剑,终将刺破虚伪的优越感,让每一个试图践踏规则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来源:云上长安战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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