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5月,天气多变,降水增多。高温潮湿气候下细菌更容易迅速繁殖,食品的腐败变质速度会明显加快,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将增多;随着“五一”假期的到来,各类聚餐活动增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风险增加。
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大型真菌( 毒蘑菇) 和有毒植物中毒
进入5月,天气多变,降水增多。高温潮湿气候下细菌更容易迅速繁殖,食品的腐败变质速度会明显加快,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将增多;随着“五一”假期的到来,各类聚餐活动增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风险增加。
毒蘑菇和有毒植物中毒全年均可发生。特别是剧毒蘑菇“白毒伞”,常在我市部分森林公园黧蒴树树荫下群生或散生,2~5月均可生长,误食后死亡率极高。
重点场所:
郊外、山林、公园、草丛;家庭及学校、工厂等集体食堂。
☑餐饮单位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不要生熟食混放、混用菜板菜刀;饭菜煮熟后应2小时内进食,超过2小时需再加热煮透才进食;剩菜要低温冷藏,食用前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或少食用凉拌、生冷类食品;避免在没有卫生保障的餐饮单位就餐。
☑ 餐饮单位应严禁采购不明来源的食品原料。餐饮单位严禁采购野生蘑菇、野生五指毛桃( 易与钩吻根茎混生),严禁使用野生蘑菇、 野生五指毛桃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药食同源食材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 有关部门应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结合毒蘑菇生长地、 附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分布制定通俗易懂、 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包括通过张贴宣传图片、悬挂警示标语、手机短信通知等多种途径,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避免出现自行采挖误食导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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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
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传染性强,极易在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学生和工人。
预防措施:
☑ 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做好防护,加强食品、饮用水、环境卫生以及厨工等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厨工如发生腹泻呕吐、患有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个人应加强卫生意识,饭前便后、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食用烧熟煮透的食品,不吃生冷食物;注意营养搭配,多吃新鲜、易消化的食品;注意饮水卫生,多喝开水,不喝生水。
水痘
冬春季高发,传染性强,极易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和学校。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和学生。
预防措施:
☑勤洗手。
☑经常彻底清洗并消毒儿童的玩具。
☑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在“知情、自费、自愿”的原则下接种水痘疫苗。
☑如果得了水痘要遵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等到全身的疹子都结痂了,才可以去上学,避免传染他人。
需要关注
登革热
夏秋季高发,极少数发展成重症登革热或登革出血热的病例可导致死亡。假期出境旅游增多,疫情输入风险上升。
重点场所:
社区。
重点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居家待业和离退休人员多见。二次感染患者,老人、孕妇或婴幼儿,肥胖或严重营养不良者,有基础疾病的病人易发展为重症登革热。
预防措施:
☑ 用杀虫剂、蚊香、电蚊香液或电蚊拍灭成蚊;翻盆倒罐清积水,清除幼蚊滋生地。
☑ 家里安装纱窗、纱门;睡觉时挂蚊帐;到户外活动时,要穿浅色的长袖长裤,裸露的皮肤要喷涂驱蚊剂,上午8~10时和下午4~6时是传播登革热白蚊伊蚊的活动高发期,这段时间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 前往非洲、中南美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返回后,出现发热、皮疹、关节疼痛等“三红、三痛”症状,应当尽快到医院就诊检查,并告知医生外出史。
麻疹
麻疹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前驱期的发热、咳嗽等症状易被误认为感冒,部分患者可并发肺炎甚至脑炎。目前国外存在麻疹暴发疫情。2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提醒麻疹为春季常见传染病。我市人员流动较大,存在免疫空白人群,应警惕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可能。
重点场所:
学校、社区、工厂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重点人群:
既往未患过麻疹且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者,特别是学生、工厂员工。
预防措施:
☑ 8月龄、18月龄的适龄儿童应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 无麻疹病史或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的成人建议接种疫苗。
☑ 出疹、咳嗽病人应当及时就诊,听从防控指导进行隔离治疗、避免外出。
☑ 病人所在场所应开窗通风,清洗、曝晒病人使用的物品。
百日咳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鲍特菌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感染者是主要传染源。被感染后,患者会出现阵发性痉挛性咳嗽,伴咳嗽末吸气性吼声,病程一般持续2至6周,亦可长达2个月以上。潜伏期通常为5至21天,平均7至14天。从潜伏期开始至发病后6周内均有传染性。
全球很多疫苗覆盖率较高的国家出现了“百日咳再现”的现象。我市2024年百日咳发病人群以10岁及以下儿童为主。
重点场所:
家庭、中小学校、社区、月子中心、儿童相关机构等人群密集场所。
重点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以儿童为主。
预防措施:
☑ 百日咳患者及时接受隔离治疗。使用有效抗菌药物治疗的百日咳病例,自我隔离期限为临床诊断后至有效抗菌药物治疗5天;对于未及时进行有效抗菌药物治疗的病例,自我隔离期限为发病后21天。自我隔离期间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就诊。患者所在房间应及时通风消毒。患者接触物品应做好清洁和消毒。易感人群接触患者时应佩戴口罩,并严格执行手卫生。
☑ 易感人群暴露后紧急预防。
(1)在共同生活、居住、学习、工作中,与百日咳病例(发病前1周至发病后3周)有接触史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21天,期间如无咳嗽、流涕、发热等不适症状,可正常学习与工作;避免与婴幼儿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近距离接触,减少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2)未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的人群,建议在暴露(即接触传染源)后21天内在临床医生指导下接受药物预防或紧急接种疫苗预防。
由于我国尚无适用于6岁以上人群的含百日咳成分疫苗,该部分易感人群可根据暴露风险,通过适时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避免与疑似患者接触,减少密闭场所内活动频次等方式进行预防。
☑ 适龄儿童及时接种疫苗。目前我国针对百日咳使用的免疫规划疫苗是“无细胞百日咳疫苗、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三联疫苗”。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含百日咳成分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调整为2月龄、4月龄、6月龄、18月龄、6周岁时各接种1剂次。若使用非免疫规划疫苗(如: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替代,按相关疫苗说明书接种。
河豚鱼中毒
春季(2~5月) 为河豚鱼卵巢发育期,毒性最强。肝脏亦以春季产卵期毒性最强,河豚毒素耐热,一般烹饪加工方法难以去除。河豚鱼中毒事件可能增加。
重点场所:
家庭、餐饮业、海鲜市场。
预防措施:
☑有关部门应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民应不捕捞、不私自向渔民购买或捡食不认识或野生的河豚鱼。
☑ 餐饮单位不采购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鱼。河豚鱼应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官网上查找备案的加工企业名单。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