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赵孟頫(1254—1322)作为元代书坛的集大成者,其书法以“复古”为旗帜,承袭晋唐法度,开创了元代文人书风的新格局。在其传世作品中,《卫淑媛墓志》(亦称《卫宜人墓志》)因兼具艺术争议性与学术研究价值,成为书法史研究的重要个案。
赵孟頫(1254—1322)作为元代书坛的集大成者,其书法以“复古”为旗帜,承袭晋唐法度,开创了元代文人书风的新格局。在其传世作品中,《卫淑媛墓志》(亦称《卫宜人墓志》)因兼具艺术争议性与学术研究价值,成为书法史研究的重要个案。
《卫淑媛墓志》的争议核心,在于其创作时间与赵孟頫生平的矛盾。据墓志原文记载,卫淑媛(1285—1363)为赵孟頫兄弟赵孟頖长子赵由晨之妻,卒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而赵孟頫本人逝于至治二年(1322),两者相隔41年。清代学者彭元瑞在题跋中明确指出这一矛盾,认为墓志实为赵孟頫后人赵肃所书,后人伪托赵孟頫之名以增其价值。
本文所录,为刻帖本。《三希堂法帖》所收刻本虽非真迹,贴近赵氏书风,尤其在笔法转折与章法布局上保留了元代书法的典型特征,因而被视为研究赵体书法的可靠范本。
即便《卫淑媛墓志》非赵孟頫亲笔,其历史意义仍不容忽视。首先,作为托名之作,它反映了后世对赵孟頫书法地位的推崇。
元代以降,赵体因“实用性与艺术性兼备”成为官方书写的标准之一,甚至被明清馆阁体奉为圭臬。伪作的出现,恰恰印证了赵氏书风在民间传播中的符号化倾向,其名号本身即成为书法价值的担保。
赵孟頫因“仕元”而饱受“书品如人品”的指责,董其昌、傅山等人曾批评其书“俗媚”。这种“因人废书”的思维,至今仍是艺术鉴赏中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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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史经史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