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姻,本是两个相爱的人携手共度一生的美好约定。然而,现实中,诸多因素却可能让婚姻走向破裂,离婚纠纷也随之而来。今天,我们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深入了解离婚纠纷中的复杂问题。
婚姻,本是两个相爱的人携手共度一生的美好约定。然而,现实中,诸多因素却可能让婚姻走向破裂,离婚纠纷也随之而来。今天,我们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深入了解离婚纠纷中的复杂问题。
案例一:出轨引发的财产争夺大战
彭大姐和邹大哥的婚姻曾经也充满甜蜜 ,但随着时间推移,邹大哥出轨,彻底伤了彭大姐的心,彭大姐坚决要求离婚。可此时,双方却在一笔腾退补贴款上僵持不下。在这场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彭大姐觉得邹大哥是过错方,理应少分财产,而邹大哥却认为这笔钱自己也有份。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好在最终在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让女儿管理腾退补贴款的方案,暂时平息了纷争。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实际操作中,像邹大哥这种出轨行为,虽然伤害了夫妻感情,但在财产分割时,并非一定会导致其少分财产,关键还要看具体的证据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不过,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出轨方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上更有可能获得倾斜。
案例二:性格不合与分居导致的离婚拉锯战
朱某和喻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但由于两人性格不合,婚后争吵不断,且已分居多年。朱某先后两次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均未判决离婚。然而,朱某离婚的决心坚定,2022 年 2 月再次起诉。庭审中,双方矛盾激烈,多次中断庭审。最终,在法官和律师多次背靠背做思想工作,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劝说下,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调解,喻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朱某款项 50000 元,这段婚姻就此画上句号。
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朱某和喻某的案例中,多次起诉、长期分居以及性格不合等因素综合起来,足以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来说,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其意愿在抚养权归属上会有重要参考价值 。、
案例三:离婚纠纷中的财产转移风波
雷某某和宋某某婚后感情失和,雷某某于 2014 年 3 月起诉离婚被驳回后,2015 年 1 月再次起诉。在诉讼过程中,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焦点。雷某某称宋某某名下有共同存款 37 万元,宋某某则称该款项来源于婚前房屋拆迁补偿款及养老金,现剩余 20 万元左右。同时,宋某某发现雷某某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在 2013 年 4 月 30 日有 195000 元转至案外人雷某齐名下,雷某某对该款项去向解释前后矛盾。最终,法院认定雷某某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对其名下存款予以少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婚姻财产关系。在实际离婚纠纷中,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离婚纠纷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情感纠葛等多方面问题,每一个案例都有其独特性。通过这些真实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离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解决复杂的婚姻矛盾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同时,也提醒着每一对夫妻,婚姻需要用心经营,遇到问题要理性沟通,若真走到离婚这一步,也要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多一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