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县一女子发视频诋毁婚纱店,赔偿1.4万元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07 08:27 2

摘要:4月初,伊某在一家婚纱店预定了2件婚纱。当商家送货上门时,伊某发现婚纱有污渍,商家当天清洗婚纱后再次送货上门。

近日,伊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4月初,伊某在一家婚纱店预定了2件婚纱。当商家送货上门时,伊某发现婚纱有污渍,商家当天清洗婚纱后再次送货上门。

让商家没想到的是,伊某竟将婚纱有污渍的视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对其进行诋毁。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导致该商家多件婚纱被退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月10日,商家认为伊某的行为已侵犯其名誉权,将伊某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名誉权是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法定代表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月20日,经法官释法明理,伊某赔偿商家1.4万元,并向商家诚恳道歉。

来源:视有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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