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群众举报,经联合调查组实地核查,发现贵县历史人物李时珍(1518-1593)存在严重违法行医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自然资源部、国家卫健委联合调查组文件自然资发〔2023〕××号
关于明代李时珍同志涉嫌非法行医、盗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理意见
湖北省蕲春县卫生健康局、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群众举报,经联合调查组实地核查,发现贵县历史人物李时珍(1518-1593)存在严重违法行医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主要违法事实
1. 无证行医问题突出
- 李时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长期以"郎中"身份非法行医,违反《医师法》第十三条。其父李言闻虽为太医院吏目,但未按规定为儿子办理"医二代"特批手续。
- 特别严重的是,李时珍曾私入楚王府诊治(见《明史》记载),属于典型的"非法开展诊疗活动"。按现行标准应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鉴于其收取"白银五十两"诊费,折合人民币约3万元,拟处罚款15万元。 2. 非法采集中药材
- 经查《本草纲目》,李时珍自述"远穷僻壤之产,险探仙麓之华",累计记录植物药1094种。其中:
- 一级保护植物:人参(野生)、珙桐(称"木芍药")等7种
- 二级保护植物:黄连、天麻等23种
- 其行为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按每株最高10万元处罚标准,初步估算罚款金额约2.3亿元。
3. 非法进行医学实验 - 《本草纲目》记载"曼陀罗花酿酒,令人笑;采其籽吞之,令人狂"。
此行为:
- 未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擅自人体试验
- 未在《中华医学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
- 涉嫌违反《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
二、从重处罚情节
1. 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被达尔文称为"中国古代百科全书",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导致其违法行为在国际上广为传播。
2. 教唆他人违法 书中详细记载"采药八法",包括"春采苗、夏采花"等技术细节,客观上传授了盗采方法。其子李建元在进献《本草纲目》奏疏中称"臣父时珍,幼多羸疾,长成钝椎",存在夸大病情骗取同情嫌疑。
三、处理决定
1. 行政处罚
- 对李时珍非法行医行为顶格罚款15万元
- 按盗采保护植物情节罚款2.3亿元(考虑通货膨胀,折算成等值白银约38万两)
- 没收违法所得《本草纲目》刻版(现存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2. 行业禁入 将李时珍列入"中医药行业黑名单",各中医药大学不得以其名义设立奖学金。
3. 整改要求
- 责成蕲春县拆除李时珍纪念馆内"医圣"等违规称号标识
- 对《本草纲目》进行修订,删除涉及保护植物内容
- 在《中国药典》中添加标注:"本书引用《本草纲目》处均系反面教材"
四、从轻考虑因素
鉴于当事人已去世430年,且:
1. 曾主动辞去太医院职务(相当于放弃编制)
2. 部分药方经现代验证有效(如青蒿素研发参考其记载)
3. 违法行为发生在《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颁布前 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保护植物清单
2. 罚款计算明细表
自然资源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2023年×月×日
抄送:公安部、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故宫博物院(存李时珍《脉诀》手稿单位)
后续报道:
- 蕲春县文旅局紧急将李时珍墓由4A景区降为"法治教育基地"
- 某中药企业发表声明:"从未直接使用《本草纲目》配方"
- 网友神评论:"建议同步查处孙思邈——那老头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都没有就开'千金方'诊所!"
注:以上文章仅供娱乐
来源:兜兜有棵四叶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