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一线】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和平分局开展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检查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07 09:54 2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近日,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和平分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销售非法猎捕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近日,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和平分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销售非法猎捕工具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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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面检查

执法人员将餐饮单位、大集、渔具店、五金店作为此次专项检查的排查重点,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检查是否存在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出售、购买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粘鸟网、猎夹、猎套等猎捕工具的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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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引导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同时向经营主体现场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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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下一步,和平分局将持续打击非法捕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保持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高压打击态势,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严厉查处各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违法行为。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前款规定的野生动物。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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