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整合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响应国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普九”)的号召,一个新的希望在2000年初萌芽——一所占地四百多平方米的中心小学,松木小学,在多方努力下落成。
2000年11月7日,卢氏县的一个寒冷清晨,一起突如其来的强奸案件打破了这个平静的小县城的宁静。
然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在接下来的46天里,警方不断接到报警,接二连三的案件如同噩梦一般吞噬着这个小镇。
此案轰动了整个社会,媒体频频报道,公众的恐慌也在不断加剧。
为了尽快破案,警方加强了调查力度,然而,每一个细节都仿佛在挑战侦破的极限。
他隐藏在社会的哪个角落,又是如何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直至案件最终被揭开?
豫西伏牛山脉的卢氏县,这里山峦叠嶂,沟壑纵横,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松木村,便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偏远山村,坐落在豫陕两省的交界地带,仿佛被现代文明的喧嚣所遗忘。
全村七百多口人,零散地居住在方圆近二十平方公里的二十多个自然村落里,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
教育,是他们希望孩子走出大山的朴素寄托,但也面临着现实的困境。
原本,松木村有四所分散的小学,但生源稀少,师资力量薄弱,不仅加重了村民的负担,教学条件也迟迟得不到改善。
为了整合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响应国家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普九”)的号召,一个新的希望在2000年初萌芽——一所占地四百多平方米的中心小学,松木小学,在多方努力下落成。
新学校建设初期欠下的债务,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村庄而言,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后续关乎师生安全的围墙、像样的校门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施,更是无力再投入。
结果,本应在校园内的厕所被无奈地安置在了校外,而那扇象征着校园入口的大门,高度竟然不足一米五,显得单薄而脆弱,与其说是“门”,不如说是一个象征性的隔断。
与此同时,一个名叫郑焕有的男子,如同一个幽灵,在豫西的山区间游荡,他没有固定的居所,四处流窜,目光始终在搜寻着易于下手的目标,满足他那卑劣的欲望和贪婪。
他的作案手法带有明显的随机性和机会主义色彩,专门选择那些安保措施薄弱、管理松懈的偏远乡村小学作为目标。
这些地方往往地处偏僻,警力相对薄弱,住校的女学生和女教师,在他眼中成了最脆弱、最容易侵犯的对象。
在震惊世人的松木小学案件发生前不到半个月,即2000年10月23日的深夜,郑焕有就已经将他的魔爪伸向了卢氏县境内的另一所山村小学。
他悄悄潜入学校,埋伏在女厕所内,对两名晚间如厕的女教师实施了强制猥亵,并在抢走了她们身上仅有的少量现金后逃离。
11月6日这天,漫无目的游荡的郑焕有来到了松木村附近。当他看到那新建却显得“漏洞百出”的松木小学时——低矮的院墙,尚未封堵的墙豁,他的内心涌起一阵难以抑制的窃喜。
2000年11月7日的凌晨,豫西山区的夜格外深沉寂静,寒意渐浓。
凌晨2时许,潜伏已久的郑焕有从麦草垛中钻出,借着微弱的星光,悄无声息地靠近松木小学。
他原本打算利用宿舍间墙体的豁口潜入校园,但就在这时,他意外地发现,那扇低矮的校门竟然被几个小女孩从里面推开了。
原来,是有几个年龄稍大的女生结伴到校外的厕所解手。郑焕有立刻改变了计划,他像影子一样紧随其后,看着女孩们匆匆返回寝室。
他蹑手蹑脚地跟到近前,轻轻一推,进入校园后,他径直走向女生宿舍。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女生宿舍的那扇木门,同样暴露着致命的管理疏漏。
由于天气干燥导致木门变形,门内的插销早已失去了作用,无法正常插上。为了应付,门只是用一根沉重的木杠子从里面顶着。
这木杠对于年幼的女学生来说,搬动起来十分不便,久而久之,这“顶着的门”便成了常态化的“虚掩的门”。
此刻,宿舍里静悄悄的,37名年龄在9岁到14岁之间的女学生正在睡梦中。
睡在靠近门口的一个女生似乎被这轻微的响动惊醒,迷迷糊糊中,她本能地伸出手,想要去摸索墙上的电灯开关。
她的胳膊刚刚伸出被窝,就被一只粗壮而有力的大手死死抓住。
黑暗中,一个低沉而充满威胁的声音响起:“不准动!谁敢吭声就弄死谁!”接下来的三个多小时,对于这37名年幼的女孩来说,是她们一生中最漫长、最黑暗、最恐怖的炼狱时光。
他先后对10名女生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侵犯,其中4名被强奸,6名遭到强制猥亵。
期间,一名12岁的女孩遭受了尤为残忍的蹂躏,郑焕有疯狂的施暴行为使得她身下的床板发出“咚咚”的巨响,女孩疼得不住地哭泣。
事后,办案人员询问与她邻床的一个女孩是否察觉到异常,那名同样惊恐万状的小女孩回答说知道,她描述道:“就听见那个人(指歹徒)好像在打她,打得床板咚咚响,她被打得一直哭。”
除了令人发指的性侵,郑焕有还展现了他贪婪的本性,他在宿舍里翻找,从21名女生的枕头下或衣物里,抢走了她们平时积攒的、总额仅为9.6元的零花钱。住在隔壁宿舍的两名女教师,对此竟毫无察觉。
事后分析,一方面是冬季门窗紧闭,隔音效果相对较好;另一方面,孩子们在极度恐惧下,声音可能被压抑,未能形成持续、高亢的呼救信号。
直到清晨6时30分,天色微亮,这场噩梦才暂时告一段落。
郑焕有悄然离去,留下的是一个破碎、狼藉的现场:墙壁上残留着触目惊心的血痕,被褥上浸染着片片污迹,床铺的护栏被粗暴地折断。
案发时,恰逢河南省“普九”工作验收团正在卢氏县进行检查评估。
为了不影响全县的“普九”验收大局,上级部门下达了明确指示:一方面要调集精干力量,全力以赴,限期破案,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消除社会恐慌;另一方面,则要求严格保密,控制消息传播范围,避免引发负面舆情,影响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月12日,案件的相关信息传递到了县检察院。
侦查监督部门高度重视,立刻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能够依法、准确、有效地办理。
与案件侦破同样紧迫和揪心的,是那些遭受了身心双重创伤的孩子们的后续治疗问题。
这些年幼的女孩在经历了那场不堪回首的噩梦后,被家长接回家中。
她们中的许多人表现出明显的创伤后应激反应:整日蒙头大睡,不愿与人交流,食欲不振,眼神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恐惧和不安。
在母亲们一再追问和安抚下,这些惊魂未定的孩子才断断续续地吐露出那段连她们自己也无法完全理解和清晰描述的“实情”。
得知真相的父母们悲愤交加!他们满怀信任地将孩子送到学校寄宿,学校理应承担起保护孩子安全的责任。
如今孩子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和身心重创,学校方面却似乎没有任何主动的回应和承担。愤怒过后,是现实的焦虑——孩子伤得这么重,必须立刻送医治疗。
就在警方通过排查和线索比对,逐渐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郑焕有时,这个丧心病狂的歹徒并未收手。
11月20日凌晨,他又流窜到卢氏县的另一所山村小学,故技重施,在女厕所内对两名女教师强行猥亵,并抢劫现金24元后再次逃匿。
警方迅速部署,张开了天罗地网。经过连续数日的缜密侦查和艰苦搜寻,于2000年11月28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郑焕有抓捕归案。
面对铁证,郑焕有很快便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最终查明并指控:从2000年10月5日至11月20日被捕,在短短的46天时间里,郑焕有先后流窜潜入三门峡市卢氏县境内的4所山村小学疯狂作案。
他在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中,还犯下了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妇女等多重罪行。
据统计,受害者总数高达71人,其中包括4名女教师和66名住校女学生,年龄最大的21岁,最小的仅有9岁。
其罪行之恶劣,受害人数之多,作案频率之高,令人发指。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经过审理,郑焕有因其犯下的滔天罪行被判处死刑。
郑焕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2年4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郑焕有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的审判终究是公正的,任何践踏法律、残害无辜的罪犯都难逃法网。
2002年4月26日,恶贯满盈的郑焕有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他罪恶的生命就此终结。
参考资料:[1]何锟.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优化进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为中心[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25,41(2):23-3079
来源:看电影看到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