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几年我们多次前往西安、郑州等地催要租赁费都没结果,经过法庭调解终于解决了问题,非常感谢你们!”5月6日,汉台区法院河东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多被告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现场支付全部租赁费。
“这几年我们多次前往西安、郑州等地催要租赁费都没结果,经过法庭调解终于解决了问题,非常感谢你们!”5月6日,汉台区法院河东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多被告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现场支付全部租赁费。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杜某等人因施工需要租用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机械设备(该工程系郑州某工程公司作为总承包人分包至西安某建筑公司)。施工结束后,杜某等人向该公司出具抬头为西安某建筑公司但未盖章确认的租赁费用结算单。此后某建筑公司多次要求支付租赁费,杜某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支付,某建筑公司遂将杜某等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海波详细翻阅案卷,发现该案被告涉及两名自然人、两个公司且案涉工程涉及转包、分包,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来自不同省份,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均有异议,且案件关键承租人杜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案件部分事实一时无法查明。如果依据现有证据一判了之,可能一案生多案,不利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防止给当事人造成诉累,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以费用结算单作为突破口,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下,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一方面向杜某等人释法明理,让其对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有更加准确清晰的认识;一方面引导某建筑公司从诉讼成本等角度考虑,与被告协商解决纠纷。
历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明显缓和,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并作出让步,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杜某等人现场向某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设备租赁费二十万元,一起历时四年的纠纷彻底案结事了。
提供法院最新动态
实现审务、政务的全方位公开
着力打造便民、为民的司法平台
来源:汉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