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安日报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5月10日起施行。记者从泰山区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5月10日(周六)当天开展结婚登记服务。
泰安日报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5月10日起施行。记者从泰山区民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5月10日(周六)当天开展结婚登记服务。
据了解,5月10日当天,8:30—11:30,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放两个服务点,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分别是: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岱宗大街407号),咨询电话为0538 - 8513643;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红门巡回点(泰山景区红门游客中心广场东侧红门里步行街),咨询电话为0538 - 8229719。
在证件材料准备方面,登记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证、民事调解书等所需证明(初审民事判决书需附加生效证明,终审判决不需要生效证明)。此外,双方当事人需准备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泰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特别提醒,5月10日上午仅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确保新人顺利领证,建议新人们合理安排时间,按顺序排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同时,泰山区民政局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新风,提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号召新人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新风尚,让幸福与文明相伴同行。
记者:刘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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