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的一则普法案例:大妈与行人相撞受伤,相关法官以后面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认为行人负次要责任,赔偿大妈7万元。
近日,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的一则普法案例:大妈与行人相撞受伤,相关法官以后面行人“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认为行人负次要责任,赔偿大妈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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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一播出,立马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随着舆论的发酵,针对法官本人的指责铺天盖地而来,青岛中院甚至被迫关闭评论开启反网暴方式。眼看事情越发的不可收拾,央视《法治在线》及时跟进,联系相关法官、调查核实事情经过。经核实发现事情的真相与网络所传的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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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网传老人是突然转身打电话,实际是老人慢慢转身,且转身时双方还有一定的距离。
其次,行人并非正常行走,而是走路时东张西望没有发现前方的老人,走上前从而撞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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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行人确实存在不注意行走前方的情况导致与老人相撞的过错,法院的调解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没有问题。之所以造成舆论,引发网友的误解,是因为普法法官的表述不当而造成的误会,青岛李沧法院对此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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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表述不当而造成误会。
对于法官表述不当而造成这样的误会,你是是怎么看的,不妨在评论区里留下你的看法。
来源:爱思考的隐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