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个行政处罚看宗教经营“雷区”:这些行为正被严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08 22:52 2

摘要:近年来,随着宗教事务监管趋严,全国多地宗教局、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宗教场所、传统文化公司及相关经营者展开专项检查,并进行大量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宗教事务监管趋严,全国多地宗教局、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宗教场所、传统文化公司及相关经营者展开专项检查,并进行大量行政处罚。

本文梳理多个真实行政处罚案例,揭示当前宗教经营中最易触犯的五大法律雷区,帮助从业者规避风险,合法经营。

雷区一:非法举办宗教活动

典型案例

某基督教协会未经批准,举行集体宗教活动,并通过二维码接受捐赠。

处罚结果: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区二:非法为宗教提供活动场所

典型案例

某传统文化公司与某道士合作,在公司场所内设置宗教场所,并组织道教信众开展宗教活动。

处罚结果: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雷点三:非法印刷宗教书籍

典型案例:某商铺在经营之外,印刷“大使命门徒训练系列查经教材之一●之二《新生命he新生活》”成品无版权页,共计4000多本。

处罚结果:停业整顿,并没收书籍,进行罚款。

处罚依据: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并参照现行的《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违法情形和处罚基准应当予以处罚。

雷点四:互联网宗教信息违规

典型案例:自媒体账号未经许可直播佛事

处罚结果: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活动;2.删除以寺庙名义抖音号;3.警告(约谈)寺庙;4.责成你场所改组管理小组;5.依法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处罚依据: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八条,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或者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内容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超出批准或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雷点五:宗教场所外接受捐赠

典型案例:某寺庙在外出活动时,接受大额捐赠。

处罚结果: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合规建议

1、 对照《宗教事务条例》逐条排查,重点检查活动报备、涉外交流、财务管理等环节。

2、申请互联网宗教服务许可,避免线上业务违规。

3、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合规审计,特别是税务和消防。

宗教领域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经营者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合规"。

本文提及的雷点,均来自公开行政处罚文书,具有极强的参考价值。

建议收藏本文,定期对照自查,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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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玄门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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