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撞人赔7万不可怕,可怕的是当做优秀案例宣传,青岛文旅沦陷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0 06:31 1

摘要:青岛人行道上,一个60岁老太边走边打电话,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身,正好撞上后面正常走路的男子,结果自己摔了,股骨颈骨折,评了个十级伤残,转头就把男子告了,索赔18.8万元。

谁能想到走路还要保持距离?

2006南京彭宇案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让社会道德直接倒退十年,而青岛发生的老人转身撞人摔倒案,更是让人们大开眼界。

一时之间喧嚣尘上,无数网友热议找到了发家致富的新道路,法院更是连夜删文,那么这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青岛人行道上,一个60岁老太边走边打电话,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身,正好撞上后面正常走路的男子,结果自己摔了,股骨颈骨折,评了个十级伤残,转头就把男子告了,索赔18.8万元。

男子一脸无奈:她突然掉头撞我,我凭什么赔钱?

原以为是一起典型的“谁突然转向谁负责”的案子,结果法院来了个“你没保持安全距离”,判男子赔7万块!

按这个判法,那纽约时代广场人手一份意外险,东京银座每个行人标配测距仪?“谁受伤谁有理”真的成了现实版……

这事儿真是离谱,走个路都能赔出套房首付。男子觉得大妈突然转身撞了自己,责任主要在她身上,自己最多算点小过失,愿意象征性赔点医药费,但大妈张嘴就要18万8,这谁受得了?男子不答应,大妈一气之下把他告上法庭。

网友看了都直呼搞笑:你转身撞了人,反过来还要人家赔你钱?好心愿意给你垫个医药费,结果你还狮子大开口?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法院竟然真判男子赔了7万!这一波操作,把不少人都看愣了。

大妈在医院躺着,哪怕知道是自己转身撞上去的,也没替男子说过一句话。她这伤一出,治疗费用肯定不便宜,家属更不可能轻易放过男子,非得要他赔钱不可。

可男子也不是个认栽的主儿,心里一肚子委屈:又不是我撞的,是你自己突然回头撞上来的,凭啥让我赔这18万8?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立马炸锅了,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直接调侃:“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年轻时候想花钱难,老了赚钱简单得很。”

以后在路上,不光是不敢扶老人了,连走路都得绕着点。

你说开车人家好歹还有个刹车灯,提醒后车注意,结果老人打着电话突然一个转身,谁能反应得过来?

法官这个判法,说到底也像是在提醒大家:以后见到老人,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别惹麻烦。

“行人安全距离”这说法,大家听着都觉得新鲜。平时谁走路会想着量前后距离?更别说现在法律也没写清楚走路要隔多远。

其实你要是非得拿“开车”的逻辑套在这个案子上,也可以这么理解:前面那人突然急刹车,后面没来得及刹住撞上去,后车还是得担一部分责任。问题是——咱走路不是开车,真有必要这么判吗?

这事儿最让人纳闷的就是:那位年轻人到底跟老太太有多近?是不是近到影响正常走路了?到底差了多远才算“该担责”?

既然法官把“行人安全距离”当成判案依据,那是不是也该说清楚——这个距离到底是多少?一米?两米?还是说碰了就算你错?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有没有权威解释?

要是啥都没有,就靠着“自由心证”拍脑袋定责任,这不是依法办事,而是让人心慌。

这事在网上炸开了锅,不是大家矫情,而是都怕哪天自己正常走个路,前头有人一转身,撞上来了,骨折的是他,赔钱的是你。要真按这个逻辑,那节假日上个景区、人多点的商场,大家还敢走路吗?都得带个测距仪?

这案子争议最大的地方就是这个所谓的“行人没保持安全距离”。

可问题来了,全世界哪个国家的法律里明确规定,走路也得跟人拉开个安全距离?如果真有,那全世界的商场、地铁站、景区、人行道,是不是都得关门歇业?因为这些地方根本就不可能“拉开距离”!

车是有明确的“安全车距”规定的,可现实里只要不出事故,哪怕你跟车贴得只剩1毫米,交警也不会罚你。规则是为了防范风险,不是拿来事后硬套责任的。

现在反过来,把这种模糊又没标准的“行人安全距离”当成法官自由裁量的依据,不就是拿着“安全”当幌子,模糊焦点,胡乱判案吗?这不是在讲法律,这是在伤公平。

这么说吧,照这位法官的逻辑,五一假期只要景区够挤,大家都能排着队“走路创业”了。地铁公交也能靠“转身碰瓷”疏导客流,这不是搞笑,是拿荒唐当判例。

交通法里的“安全距离”本来是给开车用的,现在居然被搬来套在人身上。问题是,人不是车啊,人哪有刹车灯?你也不能在脑门上装个倒车雷达吧?

更离谱的是,谁要是故意“转身撞人”,按这个判法,那被撞的还真就得赔钱了。像这案子里那小伙,好端端走路,被前头突然一转身撞了,还要倒贴7万,谁不憋屈?

这么判下去,以后谁还敢在人多的地方走路?别说扶老人了,看见人都得绕着走。法律要讲理,不能让人觉得“守规矩的反倒吃亏”。

这事在网上已经炸开锅了,翻翻评论区,几乎找不到一个不骂的。大家都觉得离谱——明明是大妈突然转身撞了人,最后却是人家王某掏钱赔?难道就因为她伤得重,就能把责任推给别人?

有网友气得直言,韩庭长这波操作,活脱脱是“新版王浩”,当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扶”的话现在升级成“谁受伤谁有理”。这不是判案,这是给“马路碰瓷”合法化开绿灯!

还有人讽刺地说,韩庭长可能还觉得这事儿解决得挺圆满,结果反倒激起民愤,成了笑柄。现在好,青岛中院评论区直接被网友问爆了,最后干脆一关了之,搞得更像做贼心虚。

这案子闹到这份上,真得有人站出来回应一下了,不然以后路上谁还敢安心走路?

“谁错得多,谁就多赔”,这话听着没毛病,但放到这个案子里,不少人就觉得别扭了。法院可能是参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看了伤残等级、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最后调解出了7万块的赔偿结果。

但有律师认为,这其实是没法律依据的“人道主义式补偿”,说白了就是看老太太伤得重,怕舆论闹,就给点钱消停事。

可现在这事经韩法官这么一宣传,直接整成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奇葩案例”,搞得大家都开玩笑说:以后去青岛旅游的,怕是只有老年团敢去了吧?其他人谁还敢凑热闹?一不小心被大爷大妈转身撞一下,可能一套首付就没了。青岛本来好好的文旅宣传,这下算是被“安全距离”给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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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鱼儿爱啃大肘子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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