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数据保护实践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契合性及其凝聚的诸多共识足以表明,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内构建数据权利是一种比较理性和理想的选择,在当前的法律修订中设立“数据保护专条”是明智之举。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双补”权利保护功能及其有限权利保护的定位,为数据权利化提供了恰当
学术前沿
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内的数据权利构建——“数据保护专条”的具体设计方案
我国数据保护实践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契合性及其凝聚的诸多共识足以表明,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内构建数据权利是一种比较理性和理想的选择,在当前的法律修订中设立“数据保护专条”是明智之举。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双补”权利保护功能及其有限权利保护的定位,为数据权利化提供了恰当而灵活的制度空间。数据权利化应当以协调数据持有与共享的基本价值冲突为指向,确定受保护数据的构成要件、数据侵害行为的类型以及不构成数据侵害的除外。基于数据集合的固有特性和总结实践经验,数据的可保护性应当以合法性、规模性、价值性、可公开性和管理性为要件,并通过限定数据侵害行为的类型而界定保护范围,设定一种有限范围和弱强度的数据控制权利。出于数据共享的需要,可以通过定量标准和类似三步检验法的合理使用,规定数据侵害的例外情形。数据保护既可以采取商业秘密与公开数据的二分法,又可以采取以数据一体保护而给权利人保留构成商业秘密时的选择权,但以后者为宜。(全文刊《比较法研究》2025年第1期)
孔祥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讲席教授。
刘鑫|人工智能时代科技伦理的专利法回应
科学技术的迭代与革新带来诸多科技伦理难题,也使专利法面临相应的伦理挑战。在前人工智能时代,专利法为应对科技伦理挑战,形成了公序良俗原则与伦理审查规则相结合的基础性规范设计。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兴科技伦理挑战面前,专利伦理规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道德非议超越阐释限度及产业运营制约适用程度的制度失灵问题。从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到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人工智能科技成果的不断涌现使专利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科技伦理挑战,既包含专利客体范畴扩张的伦理难题,也涉及专利主体定位突破的伦理困境。专利法不仅要立足人工智能场景对公序良俗原则与伦理审查规则等基础性专利伦理规范展开法律释义,还要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难题,以法律续造的形式,搭建规避人工智能算法模型专利保护中伦理风险、破解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保护中伦理困境的规范体系。(全文刊《法商研究》2025年第2期)
刘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教授。
王海军|法律监督数字化变革的困境与突破
法律监督数字化是数字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实践和理论问题。法律监督基于数字法治建设、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功能的内生动力、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要求对数字时代的回应,以及社会治理功能深化的时代动因发生变革。在数字化变革下,数字技术成为法律监督的要素之一,法律监督范围呈现积极拓展态势,法律监督出现新模式,且强化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协同性。在法律监督数字化变革的同时,伴生数字技术在法律监督中角色异化、法律监督扩权、检察机关适应法律监督新模式能力不足,以及协同机制不健全等困境。破解这些困境需要坚持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的主体性,确定法律监督的行权边界,立足法律监督本身将法律监督数字化要求嵌入检察工作之中,并基于数据使用限度依照法定职权优化协同机制。(全文刊《东方法学》2025年第1期)
王海军,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教授。
郑志峰|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与立法因应
“电车难题”并非单纯的思想试验,而是确保机器决策符合人类伦理的重要实践,直接影响自动驾驶汽车的产品准入、责任承担等制度设计,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乃至人工智能的立法均有现实的规范意义。与传统“电车难题”相比,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在伦理对象、选择时机以及利益关联方面存在特殊性,大大增加了法律规制的难度。无论是拯救多数人、综合评分、车内人员优先、车外人员优先等积极应对路径,还是不干预、随机选择、制动停车等不作为应对路径,抑或交给人类驾驶员选择等转移应对路径,都难以完美应对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拷问。从提升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与效率出发,未来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法》或者《人工智能法》时应确立遵守交通法规优先法则、紧急避险例外法则以及不改变路线兜底法则等三大碰撞法则,同时通过风险管控、产品嵌入以及透明问责等配套规则予以落实。(全文刊《法学》2024年第11期)
郑志峰,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副院长。
许可|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权衡体系及其实践展开
尽管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将“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作为并置的立法目标,但两者在实践中的平衡却依然困难重重。搜集、称重不同利益和价值并在比较正反观点后作出决定的“权衡方法”,由此成为直面挑战的最佳工具。立足于域外经验和中国实践,一套遵循权衡论证逻辑和国家机关功能分化原理的“两阶四层”权衡体系得以成型。在一阶权衡阶段,法律助力个人与个人信息处理者基于“市场机制”开展自我权衡;在二阶权衡阶段,首先由立法机关依据“比例机制”形成客观价值秩序,再由行政机关采取“场景机制”和“风险机制”确立个人信息分类分级的权衡规则,最后由司法机关基于“诚信机制”作出个案调适。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权衡体系将不确定性的权衡方法转化为可证明的理性化决策过程,最终实现权衡的妥当性和可预期性。(全文刊《法学家》2025年第4期)
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马辉|公共性视角下平台协议的法律规制研究
作为格式条款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最新演变,平台协议的单方意志性、行为规训性与实施闭环性使其丧失了交易媒介功能,而应被视作建构和维持私人秩序的权力工具。因此,平台协议规制的关键是避免私权力滥用。经数字技术赋能,不断膨胀的平台私权力会对市场效率和公民基本权利产生巨大威胁,引发公共性贬损的后果。为了导正私权力的公共性面向,法律体系演化出从公平价格管制到公共承运人拟制、再至公用事业管制的一系列公共性规制安排,这为规制平台协议私权力提供了参照。平台协议的公共性规制应交叉检视需求侧和供给侧维度,综合考量需求侧的非竞争性、用途多元性、需求派生性,以及供给侧的应然与实然竞争约束。规制方案建构应依循结构主义的程序控权思路,提升平台协议制定程序的公开性和参与性,并对平台协议的实施植入排除偏私与听取意见的程序要求;监管部门应对平台落实程序控权的自我规制活动开展外部元规制。(全文刊《法学论坛》2025年第2期)
马辉,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新规速递
美国蒙大拿州|《蒙大拿州计算权利法案》
2025年4月17日,美国蒙大拿州州长格雷格・吉安福特正式签署《蒙大拿州计算权利法案》(MRTCA),蒙大拿州由此成为美国首个通过此类法案的州。该法明确宣称,依据蒙大拿州宪法对财产权和言论自由权的保障,公民享有拥有和使用计算资源(涵盖硬件、软件和数据处理工具)的基本权利。这意味着在蒙大拿州,公民的数字权益有了坚实的法律后盾,在数字世界的行动自由得到了有力的支持。该法案对政府监管计算技术的权力进行了严格限制。任何对计算权利的限制,都必须满足“明显必要,并且严格符合政府在公共健康或安全方面的迫切利益”这一条件,这可是蒙大拿州法律体系下的最高保护标准。这就好比给政府监管戴上了“紧箍咒”,确保在限制公民核心数字权利之前,每一项监管措施都要经过仔细审查,防止权力的过度使用,充分保障公民权益。(AIGverse)
中国气象局等二部门|《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
2025年4月23日,中国气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部门联合规章《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旨在鼓励、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是国内首部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应用的部门规章。《办法》作为世界气象组织会员中首部关于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的法律规范,为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办法》围绕数据开放、算法模型研发和应用场景赋能等提出了具体政策支持和促进措施,加强人工智能与气象监测预警、预报预测、数值预报等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构建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场景。同时对气象主管机构参与国际气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发展和治理做出了规定。(中国气象局)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15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5年4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批复》明确,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市、保定市、二连浩特市、丹东市、滁州市、三明市、开封市、新乡市、鄂州市、邵阳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广安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阿拉山口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务院)
国家网信办|《2025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
2025年4月27日消息。近日,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25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工作要点》部署了6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包括培养复合型人工智能人才、完善高水平人才培育体系、壮大应用型技能人才队伍、增强劳动者数字工作能力。二是拓展数字经济增长空间,包括释放数字消费潜力、激发企业数字动能。三是构建普惠包容数字社会,包括推进数字助老助残行动、促进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实施数字公益志愿项目。四是打造智慧便捷数字生活,包括强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丰富新型数字应用场景。五是营造安全有序数字环境,包括健全人工智能治理机制、强化法治道德规范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护屏障。六是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包括深化多方协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信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025年4月27日,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旨在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是智能工厂建设的基础,是推进智能制造的基本业务单元。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供应链全环节开展工厂的业务解耦,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智能系统,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式进行业务重构,形成标准化、可推广的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进而集成贯通构成智能工厂。根据智能制造多年探索实践,结合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发展趋势,凝练出8个环节的40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数据局|《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4月28日消息。近日,国家数据局印发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2025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落实“数据二十条”任务部署,一是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方面,加快数据产权制度建设进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确权授权使用,通过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开展基础制度试验探索,积极参与数据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二是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方面,完善数据市场规则体系,制定数据流通交易标准示范合同、促进数据交易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鼓励各类主体扩大数据需求、加强数据供给,支持培育多类型数据市场主体,完善数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数据局)
法律适用
美国|医疗公司支付数千万元以解决数据泄露事件
2025年4月25日,美国Navvis公司与SSM健康医疗集团同意支付6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42万元),以解决与2023年发生的一起数据泄露事件相关的全部索赔事项。该事件的起因是在2023年7月12日至7月25日期间,一个网络犯罪组织入侵了Navvis公司的系统,窃取了敏感数据,并利用勒索软件加密了部分文件。多家医疗和健康保险机构的患者和医疗计划成员的受保护健康信息被窃取,包括SSM健康、阿肯色健康网络、新泽西地平线蓝十字蓝盾保险公司、RWJBH企业服务公司、夏威夷医疗服务协会、Triple-S管理公司、Allina健康集团及佛罗里达医疗诊所。经调查取证发现,约280万人的数据在此次事件中被泄露或盗取。(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
南京中院|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8日,南京法院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案例二中,大某客户端有限公司享有河南广播电视台系列频道及栏目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华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华某视频”APP。北京一某科技有限公司确认被诉侵权视频系其运营的“好某视频”APP用户上传,所属MCN为“酷某视频”。大某客户端有限公司诉请要求华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一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华某公司提交的后台管理数据、网络日志、合作确认声明及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查验结果,证明其仅就被诉侵权视频提供搜索、链接服务且已采取屏蔽链接措施,故不构成共同侵权,无需赔偿。北京一某科技公司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明知“酷某视频”发布内容无合法授权仍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构成帮助侵权。最终,法院采取示范性诉讼,裁量性判决北京一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0元,后续双方就4万多条视频达成和解。(市场监管总局)
上海市网信办|通报医疗数据安全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8日消息。上海市网信办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亮剑浦江·2025”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近期检查发现,一批医疗服务类互联网企业存在严重数据安全隐患,导致患者信息遭境外IP窃取。通报显示,涉事企业普遍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管理制度缺失,未建立数据分类分级、访问权限管理等制度,网络日志留存不足6个月;二是防护措施薄弱,部分系统未开展等保测评,存在高危漏洞,服务器遭境外IP非法访问;三是存储环节违规,650余万条患者敏感信息未加密存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病情等关键数据。上海市网信办已依法对相关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网信上海)
美国加州法院|苹果应用商店强制使用应用内购链接违法
2025年4月30日,美国地区法官Yvonne Gonzalez Rogers判决苹果违反了2021年旨在限制和禁止iPhone制造商的反竞争行为和定价的禁令。Rogers法官在裁决中说:“苹果公司继续干扰竞争的企图是不能容忍的。”她命令苹果“不再阻碍开发者与用户沟通的能力,也不再对应用外购买征收或征收新的佣金”。她命令苹果公司降低保护其应用内数字交易独家支付系统的壁垒,并允许开发者显示替代选择的链接。(Associated Press)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
2025年4月30日,为规范AI技术应用,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重点整治6类问题,包括未备案AI产品、违规AI教程售卖、语料管理不严、安全措施薄弱、内容标识缺失及重点领域风险;第二阶段将集中治理7类突出问题,涵盖AI造谣传谣、制作不实信息、生成色情内容、假冒他人身份、网络水军活动、违规AI应用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中国网信网)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因向中国传输个人数据对TikTok处以5.3亿欧元罚款
2025年5月2日,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DPC)宣布对TikTok的最终处罚决定。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TikTok在向中国传输欧洲经济区用户数据时,未能确保其保护水平与欧盟标准相当,违反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此外,TikTok未充分履行透明度义务,未明确告知用户其数据可能被传输至中国。处罚包括两项罚款:因透明度问题罚款4500万欧元,因非法数据传输罚款4.85亿欧元,总计5.3亿欧元。DPC要求TikTok在6个月内整改,否则将暂停其向中国传输数据。(Irish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
产业发展
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正式发布
4月29日,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论坛上正式发布。从内容生态看,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得到大幅扩充,重点平台依托儿童内容创作者、版权资源、权威机构等,筛选海量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模式。从功能服务看,未成年人模式可以提供每日上网总时长控制、使用时段设置、休息提醒、应用管理、使用情况统计等功能,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项设置,实现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合理引导。(网信中国)
阿里|发布新一代开源模型Qwen3
4月29日,阿里巴巴发布了新一代开源大模型系列Qwen3,阿里巴巴称新模型总参数量仅为DeepSeek-R1的三分之一,部署门槛大幅降低,同时其性能优于DeepSeek-R1。用户可以通过阿里云的企业平台或通义App直接体验该模型,夸克也将接入Qwen3。(阿里巴巴)
Meta|发布独立AI App
4月29日,Meta发布AI助手应用Meta AI App,由Meta最先进的大模型Llama 4支持。和OpenAI的ChatGPT、微软的Copilot、字节跳动的豆包和腾讯的元宝等应用相似,Meta AI App主要提供对话功能,在对话框中,用户输入文字和语音,和Meta AI对话交流,且能进行图片生成和编辑。(财新网)
腾讯|成立大语言模型部和多模态模型部
4月29日,腾讯宣布成立大语言模型部和多模态模型部,分别负责大语言模型和多模态模型的前沿技术研发,同时腾讯大模型团队原有的数据平台部将专注于大模型数据的建设,原有的机器学习平台部聚焦机器学习和大数据融合平台建设,这两个部门为AI模型的训练、推理提供底座。腾讯称,此次调整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研发流程,提升腾讯在AI领域的长期技术作战能力。(财新网)
小米|首个推理大模型开源
4月30日,小米开源首个推理大模型“Xiaomi MiMo”,由预训练和后训练阶段中数据和算法等多层面的创新联合驱动提升推理能力,小米方面介绍,在数学推理(AIME 24-25)和代码竞赛(LiveCodeBench v5)公开测评集上,MiMo用7B的参数规模,超越了OpenAI的闭源推理模型o1-mini和阿里Qwen更大规模的开源推理模型QwQ-32B-Preview。(财新网)
来源:上海市法学会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