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医保基金使用、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肉制品、涉企行政执法宁南、甘洛、冕宁三县公开征集线索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2 11:25 1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重拳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大力惩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宁南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现将

宁南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重拳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大力惩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宁南县医疗保障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虚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

2.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虚假住院,隐瞒及捏造病情伪造医学文书、检验报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3.拉拢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特别是超长住院、频繁住院、结队住院、医患合谋骗取医保基金;

4.收集医保凭证空刷套刷;

5.通过免费接送、包吃包住、返现回扣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尤其是困难群众)虚假就医;

6.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住院、超标准收费、打包(捆)收费、截留药品耗材、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规行为;

7.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出借医保结算系统为非定点机构代刷医保卡;

9.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低报集采药械需求量、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要求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不按规定通过监管平台结算药品耗材款项等;

10.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有组织地套取医保基金;

2.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或以购药名义空刷套刷医保卡、医保凭证;

3.无处方或虚拟处方、伪造变造处方、互联网首诊、违规流转处方销售药品耗材;

4.诱导协助他人违规购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耗材等;

5.参与或协助倒卖“回流药”;

6.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的;

7.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协议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的;

8.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诱导参保人购药的;

9.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或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

2.诱导参保人参与骗保;

3.非法收集参保人医保信息虚假报销或盗刷套现;

4.协助医药机构组织参保人员虚假报销或盗刷套现;

5.转卖倒卖医保药品;

6.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或转借医保凭证供他人使用;

7.伪造、变造、涂改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电子信息等材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8.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或通过转卖药品、接受返现等非法获利;

9.与医药机构串通虚构消费记录套取医保基金。

(四)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1.贪污、侵占、挪用医保基金;

2.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或串通一气对抗调查;

3.利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4.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造成基金损失,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

5.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834-8503295。

(二)来访和邮寄件地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幢三楼宁南县医疗保障局3-12办公室。

(三)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附则

(一)本公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对恶意诬告、故意捏造事实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且查证属实的,最低奖励不少于2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诚邀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监督举报工作,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宁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甘洛县公安局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切实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违法线索类型

(一)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相关线索。

1.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非法使用“瘦肉精”、禁用农兽药等犯罪线索;经营肉、肉制品及预制肉制品的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采购、销售病死禽畜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犯罪线索;食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物质、有制售有害食用物质和虚假宣传犯罪线索;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注册商标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2.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的药品犯罪线索;制售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的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风湿骨痛及重大、慢性疾病药品以及知名传统中药犯罪线索;非法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制售假劣医美药品、针剂、假冒知名名牌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美容产品犯罪线索;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相关线索。

1.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储存过程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规使用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及生产经营甲醛、吊白块等非食用物质浸泡增重、漂白的牛肚、羊肚、牛百叶、牛筋等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如超限量使用亚硝酸盐以及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药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3.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售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4.屠宰场(户)未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制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出厂销售未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资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线索。

1.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未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未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2.对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食品;食品来源不明确、不合法等违法犯罪线索。

3.对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问题,未对入网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等问题。线下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违法犯罪线索征集、举报。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供线索时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线索内容的真实、客观、具体。我们将对线索提供者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权益。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电话

当您在生活中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时,欢迎随时拨打举报电话。

甘洛县公安局:110、0834-7814110,马警官:13981529984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0834-7838009、15883456866

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834-7817273

特此公告!

甘洛县公安局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日

冕宁县司法局

关于收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目的

通过广泛收集行政执法领域的问题线索,深入查找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内容

各行政执法部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

四、问题反馈方式

(一)线上渠道:

电子邮箱:mnxsfj@163.com

(二)线下渠道:

1.邮寄地址:冕宁县高阳街道中央街180号司法局法制股105办公室(邮编:615600)

2.电话反馈:0834-6866812(工作日8:30-12:00, 14:30 -17:30)

3.举报箱: 冕宁县高阳街道中央街180号司法局大门

五、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各类信息严格保密。请确保提供的线索真实可靠,反映问题清楚具体,包括涉及的部门、单位、人员及具体行为等,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

(二)受理范围主要为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在征集范围内。

(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属于本次专项行动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收集的问题线索将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颖,联系电话:0834-6866812。

冕宁县司法局

2025年5月8日

来源:凉山发布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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