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并将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的通过和施行是中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有
今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并将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的通过和施行是中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有助于破解长期制约民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营经济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并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整部法律共有九个章节(七十八条)组成,而其中的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专题围绕科技创新作出系列规定,包括支持科技创新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数据、标准、服务赋能作用,支持新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强调人才队伍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毋庸置疑,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支持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为科技型民营企业破解发展瓶颈提供了制度性方案,将使其拥有更多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下图:《民营经济促进法》目录页(图片来源:www.gov.cn)
由此,不禁让人想到在我国累计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绝对主导地位(根据工信部公开数据,在已认定的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长期稳定在80%-85%;若包含省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则民营企业占比接近90%),2024年,“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小巨人”企业以82%的户数占比贡献了全部“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的90.6%;超六成“小巨人”企业深耕工业基础领域,超九成为国内外大企业配套,在精密机床、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中发挥“补短板”作用。
因此,当下站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施行的机遇窗口期,反观上海,确实有必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优化提升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让上海的民营经济在科技自立自强中持续提升质效,发挥更核心的作用。尽管上海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结合笔者最近咨询工作梳理,会发现这项工作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有待系统性优化:
问题一、政策落实层面
1.跨部门政策申报的重复问题。首先是多部门同类政策重复申报,不同职能部门针对同一类企业或项目设置相似的扶持政策,但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分散。部分企业反映,同一套材料需在多个部门的申报系统中重复上传,耗时费力;其次是跨层级申报材料重复,市级与区级政策存在递进关系,但申报时仍需重复提交基础材料;最后是部分地区政策执行僵化,机械套用“专利数量”“营收增速”等硬指标,忽视技术独创性(如某半导体设备企业因研发周期长,导致短期营收不达标,被移出培育名单)。
2.资金支持结构偏后。市级财政补贴多集中于“已认定”企业,早期创新型中小企业获支持比例不足;补贴方式以“事后奖励”为主,缺乏研发阶段的风险共担机制,早期创新型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大。
问题二、融资与资本支持
1.债权融资成本高。专精特新企业平均贷款利率显著高于国企,轻资产企业因抵押不足难以获得信贷(如生物医药领域的企业,因核心资产为专利和研发团队,缺乏实物抵押,在申请贷款时多次被拒);供应链金融普及率低,仅不到10%的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
2.股权融资渠道狭窄。科创板上市门槛高,2024年上海仅有8-10家专精特新企业成功IPO,大量企业卡在“pre-IPO”阶段;国有资本主导的产业基金偏好中后期项目,种子期、天使轮项目获投率不足。
问题三、技术创新生态
1.产学研协同不足。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企业需求与实验室研究方向错配(如生物医药领域的技术方向与临床需求错位,集成电路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工艺需求失衡,新能源领域的中试缺失导致成果落地受阻);大企业开放创新意愿较低,国企采购仍倾向外资或成熟供应商,本土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验证机会。
2.公共平台服务短板。关键领域共享中试平台稀缺(如新材料领域中试平台资源分散导致技术转化断层,集成电路领域中试线开放度不足制约中小企业创新,生物医药领域中试服务能力不足延长新药上市周期);检测认证资源分散,医疗器械企业完成全项检测需跨省奔波,周期长。
问题四、人才与产业链瓶颈
1.高端人才引留难。中小企业在高端人才引留方面面临多重困境,如制造业存在技术传承断层和薪资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如郊区生活配套短板;如职业培训资源较为匮乏的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高级技师储备方面存在显著缺口,如智能制造领域的工业母机运维与技术迭代能力不足。
2.产业链协同断层。汽车电子、工业软件等领域依赖进口,但本土供应链不完善(如车载智能芯片和汽车设计软件的进口依赖);长三角产业协同机制松散,跨省技术交易税收分成、知识产权归属等规则不统一。
问题五、国际化与风险应对
1.全球化能力薄弱。中小企业通过CE/FDA认证的比例整体偏低,出海普遍依赖代理商模式,导致品牌溢价能力不足(如科技行业贴牌代工为主,自主品牌难以突破;小家电行业以代理商主导销售,品牌溢价空间受限;服装行业依赖采购商订单,品牌附加值薄弱)。
2.风险预警机制缺失。缺乏针对技术封锁、汇率波动等风险的专项辅导,企业只好被动应对。
问题六、数据赋能与精准服务
1.数字化转型滞后。近半企业仍采用传统ERP系统,工业数据采集利用率较低,难以对接智能工厂需求;政府数据平台在功能整合与数据联动方面存在结构性短板,导致政策、技术、市场数据未能形成协同效应,企业难以通过平台获取全面的行业趋势预判依据。
2.服务供给粗放。第三方服务机构水平参差,部分“专精特新服务包”内容同质化,法律咨询、专利布局等高端服务供给不足;中小企业管理层数字化思维欠缺,仅少数企业使用AI辅助决策。
针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建议可从政策协同、生态构建、要素保障等维度进行综合施策:
策略一、破解跨部门政策申报重复:系统推进“数据整合+流程再造”
第一,构建跨部门政策申报统一平台。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升级,建立跨部门政策申报数据池,实现企业基础信息(如营业执照、纳税记录、知识产权等)的跨部门共享,同时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解决部门间数据信任问题。探索试点“里程碑式补贴”,按企业的技术突破节点(如样机验证、首台套应用)分阶段拨付资金,降低中小企业前期现金流压力。
第二,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政策申报事项(如技术改造补贴需经信、财政、税务联合审核),建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模式。企业通过“随申兑”平台提交一次材料,系统自动分发给相关部门同步审核,审批结果通过平台统一反馈。同时探索建立“柔性退出机制”,对短期未达标但技术领先的企业设1-2年观察期,避免“一刀切”淘汰。
策略二、创新金融支持:打造“投贷保”联动生态
第一,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包括政府性担保基金扩容增效(如对符合条件的“投贷保”项目,由担保基金承担较多风险,银行承担少部分风险,保险机构承担更少部分风险,形成“政府兜底、银行让利、保险补充”的风险共担格局)、财政贴息贴费精准滴灌(如对通过“投贷保”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按贷款实际利息的适当比例给予贴息,担保费全额返还)、专项风险补偿资金池(针对重点行业(如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立专项风险补偿资金池,对研发失败导致的贷款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等措施。
第二,股权融资扩容。设立“长三角专精特新接力基金”,政府部分出资适当比例作劣后级,吸引社会资本定向投资A轮前项目;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如探索在科创板增设“张江专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以“研发投入占比”替代利润指标挂牌。
策略三、强化技术转化:构建开放式创新联合体
第一,产学研深度绑定。推行“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机制,如企业可向复旦微电子学院、交大机械学院等发布“悬赏课题”,政府补贴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探索试点“知识产权共享池”,设定高校科研成果授权企业免费使用年限,产业化后按销售额1%-3%进行分成。
第二,公共平台攻坚。选择适当区域建设“共享中试超级工厂”,集成芯片流片、生物药CMO等设施,企业按使用时长付费,可大幅度降低成本;建立“长三角检测认证互认联盟”,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部件等检测报告三省一市通用,可大幅度缩短周期。
策略四、突破人才瓶颈:实施“工程师红利”计划
第一,精准人才政策。对关键产业领域内企业赋予“人才白名单”权限,核心技术人员可直接落户并享受合规补贴;推行“双导师制”培养,企业工程师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政府进行适度学费补贴。
第二,技能人才储备。借鉴德国的“双元制”,选择适当区域试点“职业教育区”,由企业定制课程,学生每周3天在校学习、2天在岗实训,政府按人均对企业进行适度学费补贴。
策略五、产业链强基:推动“长三角协同攻坚”
第一,供应链补链计划。绘制“长三角断链风险地图”,针对光刻胶、高端轴承等“卡脖子”环节,组织三省一市企业联合攻关,共享研发投入和专利;探索国企“链主”责任考核,国企年度采购额中,本土专精特新企业须达到一定占比。
第二,跨境协同创新。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设立“专精特新出海服务中心”,提供CE/FDA认证、跨境数据合规等服务,政府补贴适当比例的认证费用;建立“海外研发飞地”,支持企业在慕尼黑(汽车电子)等地设立创新中心,研发成果纳入上海产业化支持范围。
策略六、数字化赋能: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第一,数据驱动决策。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大脑”,归集全球专利、供应链、技术趋势数据,向企业推送定制化预警(如材料涨价、技术替代风险);推广“AI政策管家”,自动匹配企业资质与政策条件,申报材料生成效率可大幅度提升。
第二,智能化升级。设立“数字化改造券”,企业采购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可按发票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抵扣,并设最高补贴金额;选择合适地区建设“5G+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开放给中小企业低成本使用。
综合上述六个方面的策略,上海需积极响应《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并以地方立法为抓手,围绕“制度创新、数据赋能、金融协同、权益保障”四大核心维度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生态:
一是制定《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二是建立“数据-政策-服务”联动治理机制
三是构建“投贷保”立体化金融生态体系
四是打造“全周期”法治权益保护保障,并构建“立法-执行-评估”闭环
通过上述系统性立法改革,上海将形成“法律框架健全、数据资源融通、金融支持精准、权益保护有力”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助力中小企业在新质生产力竞争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原创作者:上海产业转型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撰 稿:严 含
责任编辑:胡珊毓
策划审核:夏 雨
来源:上海转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