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前几天有一个青岛的普法案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各路自媒体博主纷纷发言,对于这个普法案例,有一个自称律师的人出来发视频,说调解案件不适合普法,原因不是根据法律判决的,暗中意思阴阳法官的调解是和稀泥等,评论区里也同样是对中国司法的不信任。
前几天有一个青岛的普法案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各路自媒体博主纷纷发言,对于这个普法案例,有一个自称律师的人出来发视频,说调解案件不适合普法,原因不是根据法律判决的,暗中意思阴阳法官的调解是和稀泥等,评论区里也同样是对中国司法的不信任。
一个律师,总是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向公众散播司法不公法,司法人员枉法等错误信息,以使自己接到更多的案子,挣到更多的律师费,这也可以理解,估计是这些律师也达到了目的,评论区里多是接受他们洗脑的评论,刷手机视频,还有好多自媒体博主,也出来发视频,借用这名律师的观点,说调解的案件不适合拿出来普法,把民事官司中的调解这一过程阴阳一番。
一般来说,中国的刑法处理的是敌我矛盾,民法是处理的人民内部矛盾。刑事案件的判决,量刑标准相对比较多,比较明确,刑事案件的判决相对来说比较透明一些,但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一般都需要调解过程,调解也是处理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之一,所有的调解过程,也是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在法律之内进行,调解没有脱离法律,当然适合于普法。
因为民事案件处理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情景比较多,各种案情也比较复杂,不能像刑事案件那样列举出相对比较明确的量刑标准,所以在处理起来,比较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这也被那些律师拿来阴阳中国的司法。
能不能当做案例来普法,与调解不调解无关,哪个案件能不能拿出来普法,一方面要看普法实际的需要,另一方面还要看案件本身的示范效应。在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过程本来就是普法过程,调解时也需要向当事人讲明各种法律条款,目的还是本着和谐友好地处进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是人民内部矛盾嘛,如果把和风细雨的调解过程当成和稀泥,那很可能有立场问题。青岛的这个案件是普法过程产生了错误,而不是调解案件不适合普法的问题,调解案件完全可以拿出来普法。
相对于中国的民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国的刑法就没有调解过程,只有取得被害人谅解减轻处罚情节,即便是缓刑,也是判决过程,也是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相对于中国刑法的严格,外国的刑法存在大家想像的那种调解过程。
比如美国,他们会给你列举出来10种罪,然后与你谈判,要求你认罪其中的三条或者四条,其他的就不追究了。比如法国的阿尔斯通总经理皮耶罗被美国人逮捕后,被指控10多项罪,累加起来要坐牢125年,结果他们和解,达成协议,只认了一项罪,被判5年关押后回到了法国。
像皮耶罗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是不允许的,中国的司法原则是“违法必究”,没有和解达成协议的可能。中国的一些从事法律的人好多是有留学经历的,他们接受了西方的思想,讲中国的法律也想着按西方的那一套讲,有一个网红教授在中国的网络上普法,不是普及中国的法律知识,绝大多数是在讲西方的法律那一套。解释中国的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中,那个律师也在把大家向西方那一套带路。
而应该令中国人不安的是:说调解的案件不应该拿出来普法,还得到了不少自媒体播主的认可,一个原因是网络的特点,向这些人传达了那个观点,让这些人认为那个观点是正确的,另一方面,网络平台的算法,也让这个人不停地接受那个观点的信息,这就相当于学生不停地复习功课,把学的内容强化记住了,然后大家可能在网络上接受的知识,都是这种观点的知识。
来源:寻音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