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5月9日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参与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2 14:51 3

摘要:问:户外景观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并超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三雄工程公司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公司将如何巩固和扩大户外景观业务的优势,未来有哪些新的业务拓展方向和项目规划?

证券之星消息,2025年5月9日三雄极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业绩说明会。

具体内容如下:
问:户外景观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并超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三雄工程公司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公司将如何巩固和扩大户外景观业务的优势,未来有哪些新的业务拓展方向和项目规划?
答:虽然2024年公司户外景观业务保持较快增长,但该类项目也具有项目施工与款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将在重视资金款情况下积极拓展户外景观业务,争取在道路照明方向取得新的突破。谢谢!

问: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滑除了行业需求萎缩和竞争加剧,还有哪些内部因素导致业绩下滑?公司准备如何应对这些,在短期内改善业绩?
答:近几年来公司持续推动内部变革,促进内部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但和同行业最优秀的公司相比,公司在运营效率、人均产出、库存周转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公司将持续推动内部变革,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改善。谢谢!

问:公司到家居照明业务受房地产低迷影响较大,整体家居照明业务表现面临挑战,公司计划如何进一步拓展家居照明业务,降低房地产市场波动对该业务的影响?
答:报告期内,公司家居事业部贯彻“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的理念,在营销体系建设上不断创新、完善。家居事业部将全国各城市按照人口、经济等多维度指标进行综合评估与分类,规划了全国715个目标城市,并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分为T1、T2、T3三个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城市区域采取不同的渠道覆盖策略。同时对经销商体系继续评估优化并对经销商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加强数字化营销系统推广、赋能培训终端零售店,提高终端零售店的主动营销意识和销售能力。通过这些措施,公司2024年家居线下零售渠道业务同比略增1.41%。2025年,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强新产品开发力度,持续提升在家居零售市场的品牌影响力,促进公司家居照明业务稳健发展。

问:公司到将继续深入贯彻“1+N”渠道策略,具体将如何实施这一策略,在不同业务板块和市场区域有哪些差异化的渠道布局规划?
答:您好!公司“1+N”渠道策略是在基于公司现有渠道结构基础上开拓新市场而言,主要体现在业务板块与区域空间两个维度,根据公司业务在当地的实际情况,没有覆盖的细分行业拓展相应的经销商,比如某地区如果教育照明领域没有覆盖,则在当地发展善于教育照明的经销商;同时关注公司现有渠道对区域的覆盖能力,在覆盖弱的区域重点加强经销商与销售终端覆盖。

问:2024年公司在市政交通和商业连锁领域取得了业绩增长,如轨道交通项目进入集中供货期助推市政交通项目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176%,商业连锁项目部实现营收同比增长93%。公司如何在这些领域持续挖掘市场潜力,保持业绩增长的持续性?
答:您好!市政交通领域重点加强拓展轨道交通与道路照明项目机会;商业领域涉及面广,公司将聚焦鞋服箱包、家居建材、交通出行、商超便利店等细分领域版块,利用品牌与品质优势重点拓展优质源头客户,以点带面推动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的提升。谢谢!

问:公司在品牌推广过程中,如何利用社交媒体、线上平台等新兴渠道,扩大品牌传播范围?
答:您好!社交平台等新媒体已成为品牌传播的重要渠道,公司建立了新媒体全渠道推广策略,搭建了全网品牌传播平台矩阵,并且根据各平台的特点、用户群体特征,在品牌传播内容、表达与传播形式等方面也会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最大可能提高品牌传播效果。谢谢!

问:公司在2024年对某客户及其成员企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比例从80%高至100%,增加信用减值损失4,51万元。公司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类似风险,确保资金回笼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答:您好!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在销售活动中会对市场潜在客户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同的信用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根据合同约定对应收款进行管理,对部分逾期的款项,则会采取催收、诉讼等管控措施。2024年底,公司应收账款约4.11亿元,较期初5.12亿元减少约1.01亿元。谢谢!

三雄极光主营业务: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照明控制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与之配套的照明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等服务。

三雄极光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15.82%;归母净利润-1531.34万元,同比下降207.88%;扣非净利润-2081.54万元,同比下降496.69%;负债率31.44%,投资收益347.91万元,财务费用-160.68万元,毛利率29.03%。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来源:证券之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