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可是到了今天上午,剧情出现惊天反转。之所以用 “惊天” 来形容,是因为我本就行事谨慎,在发朋友圈前,还特意查阅了法院发布的普法教育材料作为依据。然而,当我看到最新公开的原始视频后,内心五味杂陈。一方面,我为自己跟风蹭热度的冲动行为感到一丝懊悔;另一方面,也对整
前天偶然刷到 “青岛行人相撞案” 时,我着实感到震惊。向来不热衷于蹭热点的我,竟也忍不住制作了几张带有讽刺意味的图片,还发布到了朋友圈。(见下图)
T恤背面
T恤正面
可是到了今天上午,剧情出现惊天反转。之所以用 “惊天” 来形容,是因为我本就行事谨慎,在发朋友圈前,还特意查阅了法院发布的普法教育材料作为依据。然而,当我看到最新公开的原始视频后,内心五味杂陈。一方面,我为自己跟风蹭热度的冲动行为感到一丝懊悔;另一方面,也对整个事件的走向充满困惑 —— 连法院发布的普法教育内容都出现如此之大的偏差,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当下信息传播中真假难辨的媒体乱象,实在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一、司法层面:真相是普法教育的基石
普法宣传的核心,在于专业性与传播性的平衡,任何 “标题党” 式的案例解读,都与普法的初衷背道而驰。在青岛 “行人相撞案” 的初期普法案例中,法院将原告描述为 “突然转身往回走”,并错误套用机动车 “安全距离” 概念解释行人责任,这些表述不仅模糊了事实,更误导了公众对责任判定的理解,引发舆论广泛争议。
直到青岛中院连夜公布监控视频,播放量超 3 亿次,公众才得以通过原始影像还原真相。这一过程不禁让人深思:普法教育为何会与事实出现如此大的偏差?司法机关肩负着传播法律知识、树立司法权威的重任,必须以严谨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例的解读。普法宣传不能为了追求传播效果而牺牲真实性,语言表达需精准恰当,既要避免歧义,也要贴合公众认知水平。唯有以真相为基石,才能真正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维护司法公信力。
二、社会层面:求真是媒体的第一要旨
在信息传播链条中,媒体的专业性赋予其更强的信息甄别能力,也使其肩负着更重的社会责任。在 “行人相撞案” 初期,不少官媒未经充分核实便转载相关信息,客观上助推了不实舆论的扩散,这本质上是媒体职责的失守。
尽管众多媒体及时发布真相视频和判决过程,对澄清事实起到积极作用,但这也暴露出前期工作的疏漏。若媒体在报道之初能主动联系当事人或相关单位求证,或许就能避免这场舆论乌龙。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枢纽,应始终将 “求真” 作为第一要旨,在追求时效性的同时,更要坚守事实核查的底线,以专业报道引导社会舆论走向理性。
三、个人层面:求真也是个人及自媒体的第一守则
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虽然公众个人和自媒体在信息获取能力上不及专业媒体,但并非失去求证的可能。只要保持审慎态度,通过多方渠道交叉验证,大多能获取可靠信息。面对存疑事件,不急于发表主观意见,选择原文转载或保持沉默,不失为明智之举。若仅凭一时冲动发表观点,一旦事件出现反转,不仅会陷入尴尬境地,更可能加剧信息混乱。
青岛 “行人相撞案” 虽已尘埃落定,但其带来的启示深刻而长远。司法机关、媒体与公众都需从中汲取教训,在各自领域坚守责任:司法以真相为根基做好普法,媒体以真实为准则传递信息,公众以理性为标尺对待舆论。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有序、值得信赖的社会环境。
来源:十三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