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从双桦检察院普法视频中看到,其中的小学生张书豪(角色名)完成作业后,获准玩半小时手机游戏,却在《荣耀战场》中偷偷充值1000多元购买了限定皮肤。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双桦检察院发布系列普法短视频,通过三个常见案例,揭示了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背后的法律问题。
案例一:孩子花千元买皮肤引发家庭大战
记者从双桦检察院普法视频中看到,其中的小学生张书豪(角色名)完成作业后,获准玩半小时手机游戏,却在《荣耀战场》中偷偷充值1000多元购买了限定皮肤。
当母亲收到扣款短信质问时,“张书豪,你用我手机干什么了?”小张同学说,“我买了套皮肤,他们说我玩得菜,我就买了套皮肤。”“来来来,你给我看看,这套皮肤1000多块钱,你不经大人同意就买了?”
案例二:熊孩子一次打赏主播 竟花了一万五
11岁小宝(角色名)看完书后,在征得母亲同意后,使用母亲手机观看游戏直播时,被主播“刷火箭送福利”话术诱导,通过免密支付连续打赏5笔钱(合计15000元)。妈妈质问到:“小宝,你用妈妈的手机买什么了?”“没有阿,我只是直播打赏了。没事,那不是真钱,只是钻石币。”小宝还没意识到自己闯了祸。
不想,在小宝妈妈致电直播平台维权要求平台退款时,平台却以“无法证明未成年人操作”推诿。并要求小宝妈妈进行自证:“你要能证明是孩子独立操作的,我们就可以返还。”
案例三:小学生将黄金吊坠送同学?
小学生小丽生日时,母亲赠送给她价值万元的黄金吊坠。不想,在和同学玩耍时,因为同学间随意一句聊天,就将自己的贵重首饰转赠给了同学好友,还声称“没事,我自己的东西,我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可想而知,当小丽的母亲得知自己赠给孩子的贵重黄金吊坠被轻易送同学,将会是怎样的表情……
检察官:8岁以上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8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网络充值或打赏,必须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家长可以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并追回相关款项。维权时,请记得保存充值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或者司法途径维权。未成年人擅自赠与黄金等高价值物品,明显超出其行为能力范畴,也必须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
检察官表示,日常要教育孩子牢记“三不碰”:家长银行卡、金银首饰、其他贵重物品,大额消费也必须要经过家长同意。同时,建议家长定期检查孩子随身物品,建立“贵重物品登记簿”。
视频由双桦检察院提供
来源: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