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艾芬起诉爱尔眼科段赛民等人的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后,“法度law”了解到,段赛民起诉艾芬人格权纠纷案将于5月23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赛民提出判令艾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7万元等诉讼请求。
艾芬起诉爱尔眼科段赛民等人的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后,“法度law”了解到,段赛民起诉艾芬人格权纠纷案将于5月23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赛民提出判令艾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7万元等诉讼请求。
艾芬向“法度law”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段赛民认为艾芬凭借自己大V的身份,在网络上以夸大、歪曲事实的方式长期对爱尔集团进行网暴,给爱尔集团造成了巨大损失。
段赛民在起诉状中称,艾芬通过法院获取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后,通过其注册的“急诊向日葵艾芬”系列新浪微博账号公布自己的个人信息,并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工作履历、肖像照片、通话录音等公布到网上,还持续恶意捏造、歪曲、夸大事实,诱导其他微博用户共同对自己进行侮辱、诽谤,侵害自己的人格尊严,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
2024年12月,段赛民将艾芬诉至天心区法院,提出判令艾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律师费7万元等诉讼请求。
“段赛民骂我四年,法院判罚5000元。我揭露段赛民骂我,他就要起诉12万元,他的名誉真值钱。”艾芬说。
艾芬称,自己曾提过管辖权异议,且因自己转发过天心区法院部分法官涉嫌违法违规办案的情况,担心此案审理的独立性、公正性受到影响,遂提过天心区法院整体回避等申请,但未被允许。
开庭传票显示,该案将于5月23日在天心区法院开庭。艾芬表示,自己将会出庭。
艾芬是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2020年在武汉爱尔眼科接受手术治疗,自称术后眼睛状况并未好转,质疑爱尔眼科医院存在不规范行为,连续多年在微博上维权、发布爱尔眼科相关内容,与爱尔眼科员工等存在名誉权纠纷。曾在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作多年,现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党委副书记、公共事务部总监的段赛民便是其中一名纠纷对象。
此前,艾芬将爱尔眼科高管段赛民、刘语菲、刘峰诉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认为三人发布的相关言论没有事实依据,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今年4月1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段赛民在微博向艾芬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公证费共计5000元;另外两人被判决赔礼道歉、各赔偿6000元。
彼时,段赛民回应称:“网上言论纯属个人的自发行为,与单位无关。对我而言,是否上诉并不重要。”
5月12日,艾芬告诉“法度law”,自己于5月9日收到了段赛民5050元的赔款,但还未收到道歉。亦未收到刘语菲、刘峰二人的赔偿、道歉。
值得一提的是,艾芬的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已于今年4月被封。
关于段赛民起诉艾芬人格权纠纷案,5月12日,“法度law”致电段赛民,其表示自己在开会,不希望该案被过多关注。
来源:法度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