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向被害人道歉……”近日,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现场,李某某诚恳致歉。
听证会现场。 通讯员 贺晓阳摄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郭玉强 通讯员李玉国报道)“我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向被害人道歉……”近日,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现场,李某某诚恳致歉。
该案中,当事人均为70岁以上的老人。2023年7月16日,受伤害人王某某翻捡废品时与保洁员起争执,李某某劝阻中与王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致王某某轻伤一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某某称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今年3月,克拉玛依区检察院指定资深检察官团队,从事实、证据、法律、伦理等多维度释法说理,还协调人民调解员对其开展背靠背调解。当李某某态度松动,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专业人士围绕争议焦点答疑,推动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然而,李某某赔偿3万元后反悔,要求追索赔偿款。办案人员深入剖析案件,讲清法律后果,李某某在法律援助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小案精办”理念,以“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程序优势,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以实际行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第十四师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