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巍巍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然而,一些“心存侥幸”之人因一时贪念,将罪恶之手伸向这片生态宝库。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狩猎行为的认知,强化生态保护警示作用,5月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法
巍巍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然而,一些“心存侥幸”之人因一时贪念,将罪恶之手伸向这片生态宝库。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狩猎行为的认知,强化生态保护警示作用,5月9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至位于秦岭脚下的沣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案件。
长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浩,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鸿,西安市秦保局、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长安区秦保局、长安区司法局、滦镇街道党建办干部及区人大代表、部分群众共计40余人“零距离”观摩了案件审理。
庭审直击:以案为鉴敲响生态警钟
“现在开庭!”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胡海军敲响法槌,庭审正式拉开了序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屈某、蒋某、屈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热成像仪”“弹弓”“头灯”等禁猎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斑鸠,严重破坏了秦岭地区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各项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全面听取意见,案件审理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秩序井然,不仅让被告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让旁听人员深刻认识到了非法狩猎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普法宣传:多元形式播撒法治种子
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扩大生态保护宣传效果,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长安法院再次联合各单位前往长安区秦岭子午峪保护总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一条条醒目的宣传横幅随风飘扬,“守护秦岭生态,共筑绿色家园”“严禁非法狩猎,保护野生动物”等标语时刻提醒着过往群众要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在王浩院长和郑鸿院长的带领下,干警们热情地向来往群众发放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禁猎期规定、禁用工具范围及生态保护意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态保护观念,共同守护秦岭生态环境。
“小朋友,这是我们印制的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图册,里面很多动物都是咱们秦岭的‘宝贝’,一定要爱护它们哦!”
“叔,这是禁猎区和禁猎期的规定,咱们一定要遵守,共同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
干警们耐心地向群众讲解着宣传资料上的内容,详细解答着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共筑防线:守护祖脉凝聚生态合力
此次公开庭审和普法宣传活动,是长安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将庭审现场“搬”到秦岭脚下,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而联合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则以更加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了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下一步,长安法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共同守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让秦岭的绿色画卷更加绚丽多彩。
作者:林升春
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