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白宝山,1958 年 11 月 6 日出生于北京,成长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3 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后将他送到徐水老家,直到 13 岁才回到北京。这样的成长经历,使他性格孤僻,寡言少语。
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中国,有一个名字曾让整个社会为之震颤,那便是白宝山。他所犯下的一系列抢劫杀人案件,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至今仍让人谈之色变。
白宝山,1958 年 11 月 6 日出生于北京,成长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3 岁时父亲病逝,母亲改嫁后将他送到徐水老家,直到 13 岁才回到北京。这样的成长经历,使他性格孤僻,寡言少语。
文化程度不高的他,小学三年级便辍学,早早踏入社会。16 岁在街办酱菜厂当临时工,18 岁成为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的装卸工,原本看似普通的人生轨迹,却在他 23 岁时悄然发生了改变。
1983 年,对于白宝山来说,是命运转折的一年。当时他因盗窃、抢劫等罪行,被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判处 4 年有期徒刑。这本就令他难以接受,然而后续的发展更是让他对法律和社会产生了深深的怨恨。
在服刑期间,他被揭发之前还有余罪,于是刑期被加判 11 年,最终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而这所谓的余罪,不过是一些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或许并不算是极其严重的小偷小摸行为。
比如 1982 年 12 月 17 日,他偷盗 3 书包玉米,被主人发现后用木棍还击致主人轻伤;还有伙同他人盗窃手推车外胎、电视机、工厂仓库内的阀门和圆木等。这些行为在当时的严打背景下,被从重处罚。服刑期间,白宝山的家庭也支离破碎,妻子与他离婚,带着孩子改嫁他人。
1996 年 3 月 7 日,白宝山刑满释放,本以为生活可以重新开始,可等待他的却是重重磨难。回到北京后,他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户口的办理。按照规定,刑满释放人员需要尽快办理户口登记,这是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一步。
然而,当白宝山满怀希望地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时,却遭到了负责户籍工作民警的冷遇和刁难。民警告知他办理户口起码要等半年,面对白宝山的质疑,民警态度恶劣,甚至表示再问就要等更久。为了这个户口,白宝山前前后后往派出所跑了六七次,却始终未能办成。
在他看来,派出所的这种故意刁难,是对他的歧视,是不让他正常生活。“不给我办户口,这就是不让我生活。我只能去抢。我认为,派出所故意刁难我。”
白宝山后来在供词中这样说道。这种来自社会管理部门的不公正对待,极大地刺激了白宝山敏感而脆弱的神经,成为他走向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导火索。
在户口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同时,白宝山的生计也陷入了困境。由于有犯罪前科且没有户口,他四处求职却屡屡碰壁,没有任何单位愿意接纳他。为了生存,他无奈之下用在狱中攒下的一点钱进了一批小日用品,在街边摆起了地摊。
他试图通过这种最底层的方式自力更生,重新开始生活。然而,命运似乎又一次和他开了残酷的玩笑。没出摊几天,城市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他所有的货物一锅端。
城管整治没有经营资格的小商贩,从工作职责上来说,或许并无不妥,但对于身处困境、一心想要重新做人的白宝山而言,这无疑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在他的认知里,自打出狱以来,处处都受人刁难,社会已经不再有他的容身之处。
这种被社会抛弃的绝望感,让他心中的仇恨和不满如野草般疯狂生长,逐渐吞噬了他仅存的理智和良知。
在一系列的打击之下,白宝山彻底放弃了通过正常途径生活的念头,转而走向了一条充满血腥与罪恶的道路。在狱中时,白宝山就对自己所受到的法律处罚心怀不满,认为量刑过重导致了他家庭的破裂和生活的不幸。
那时,他便萌生了出狱后抢劫的想法。在监狱中,他通过结识曾在军事单位工作的狱友李清亮,学习了大量的枪械知识,并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值勤情况。
同时,作为外宿犯的他,利用牧民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从牧民手中弄到了 3 包步枪子弹(75 发)和 50 发手枪子弹,并将子弹埋在水渠附近。刑满释放后,他挖出子弹带回北京,为实施犯罪做好了准备。
1996 年 3 月 31 日深夜,白宝山跳墙进入北京石景山高井热电厂,趁值勤哨兵身体不适呕吐时,持粗铁棍从背后袭击哨兵,抢走一支未装子弹的 “五六” 式半自动步枪,由此拉开了他一系列持枪袭军袭警案件的序幕。
此后,他为了获取短枪,于 4 月 7 日晚持枪袭击北京石景山装甲兵司令部值勤哨兵,虽未抢到枪,但开了两枪。4 月 8 日晚,在逃跑途中,他遭遇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竟向警察开枪射击,致使 3 名警察被击倒,1 名警察受伤,他则趁乱逃脱。
4 月 21 日深夜,在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他持枪杀害哨兵,抢走枪套(内无枪支)。1996 年 7 月 26 日晚,白宝山回到河北徐水老家,持抢劫所得的 “五六” 式半自动步枪,潜入驻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炮团弹药库哨位附近。
7 月 27 日凌晨,他向执勤的三名哨兵射击,造成一死一伤,并抢走受伤哨兵身上的枪支。
1997 年,白宝山逃窜至新疆,继续实施他的犯罪计划。1997 年 8 月 14 日,他伙同同伙吴子明,在新疆边疆宾馆持枪抢劫,抢得 140 余万元人民币。在抢劫过程中,他疯狂开枪,打死 7 人、打伤 5 人,手段极其残忍。
白宝山有着超乎常人的犯罪心理素质和反侦查手段。他作案后,常常会换身衣服,若无其事地回到案发现场附近,甚至与路人讨论案件,以此来混淆警方的侦查视线。
在新疆边疆宾馆一案中,他正是利用这种大胆的方式,取得了所谓的 “不在场证明”,一度让警方排除了他的嫌疑。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经过艰苦的侦查和追踪,最终锁定了白宝山。1997 年 9 月 5 日 19 时,4 名公安干警来到白宝山家中,以 “户口批下来了” 为由,让他跟着回所里办手续。
白宝山虽然隐约感觉到警察是来抓他的,但还是心存侥幸,借口回屋穿衣,试图摸枪反抗。
最终,在警方的果断行动下,白宝山被成功抓获。1998 年 3 月 3 日,白宝山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98 年 4 月,白宝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回顾白宝山的犯罪历程,他的行为固然不可饶恕,给众多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痛。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在他犯罪的背后,社会环境所扮演的角色。
户口办理过程中的刁难,让他失去了重新融入社会的希望;生活中就业无门,摆摊又被城管没收货物,使他在生存的边缘苦苦挣扎。这些来自社会层面的因素,与他自身性格中的缺陷和对法律的错误认知相互交织,最终酿成了这一系列人间惨剧。
这一案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在对待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时,如何给予他们公平、公正的对待,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避免因社会的冷漠和歧视而导致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是值得我们深思和不断改进的重要课题。
来源:文史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