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丁阿姨,我想学护士专业,像您一样帮助别人!”看着手机里小花发来的消息,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通辽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丁晓丽眼眶湿润。这个曾因多次被性侵而辍学、抑郁的14岁女孩,在她的持续帮扶下,终于重返校园,重拾人生希望。办理小花案件时,她往返奔波,反复做
“丁阿姨,我想学护士专业,像您一样帮助别人!”看着手机里小花发来的消息,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通辽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丁晓丽眼眶湿润。这个曾因多次被性侵而辍学、抑郁的14岁女孩,在她的持续帮扶下,终于重返校园,重拾人生希望。办理小花案件时,她往返奔波,反复做小花父母的思想工作,协调教育部门转学、减免费用,申请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小花进行心理治疗、解决生活困难,联系民政部门,将其所生男婴依法办理送养手续。在丁晓丽的努力和关爱下,最终小花的学习和生活也回归了正常。
“未成年人案件无小事,每个‘小案’都是一个家庭的‘天大的事’。”丁晓丽既是法庭上庄严肃穆的公诉人,更是万千未成年人心中温暖的“未检妈妈”。多年来,她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衔接机制,累计为150名孩子提供身体康复、心理疏导等帮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86.5万元。孩子们口中的“丁阿姨”,用无私大爱让法治有了温暖的温度。
“我希望有一天能‘失业’,因为不再有孩子需要我们的救助。”秉持“上医治未病”理念,丁晓丽将工作重心前移,化身“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员”,足迹遍布通辽市中小学、社区、乡村。她创新普法形式,组织法治巡讲830余场次,覆盖68万人次;走进公益直播间“带货”法治知识,联合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专家,开展“法治+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直播4场,6.2万人在线“听课”。从校园欺凌到自我保护,从家庭沟通到心理疏导,她用生动案例让法治教育深入人心,在孩子们心中种下“守法护法”的种子。
“未检工作需要爱心,更需要匠心和恒心。”面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复杂挑战,丁晓丽推动构建“预防、帮教、惩治”一体化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她走村入户剖析犯罪成因,量身定制帮教方案,146名孩子经精准矫治后考上大学或顺利就业;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她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加强专项治理。她牵头建立“心理测评+社工介入+技能培训”体系,累计委托专家开展心理疏导881次,让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深度融合。在她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是“六大保护”的系统工程,唯有织密“安全网”,才能护佑祖国的未来。
从“国家公诉人”到“未检妈妈”,变的是工作场景,不变的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为民情怀。25载春秋,丁晓丽用一个个“小案”的公正办理、一件件“小事”的暖心帮扶,诠释着“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深刻内涵——不仅是荣誉加身,更是对每个孩子、每个家庭的责任担当。
她还先后荣获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通辽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助残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被自治区检察院、通辽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她所带领的团队获评全国、全区荣誉30余项。她用爱与法编织“护苗”安全网,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如今,在通辽这片北疆大地上,她依然奔波在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线,践行着一位人民检察官的初心与使命,用法治的力量驱散阴霾,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来源:通达融媒
来源:内蒙古检察